无忧论坛

标题: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直、间接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创)。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子    时间: 2014-8-23 23:23
标题: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直、间接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创)。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直、间接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创)。


有些人理直气壮的说中国政府的国籍法是符合国际潮流的, 即大多数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承认双重国籍。这句话咋一听似乎很有道理,但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各国国籍法的来龙去脉,就觉得前述提法十分荒谬,并具有十足的欺骗性。

如果以承认、间接承认和否认双重国籍的三种分类分析各国国籍法,就比较清晰的发现,其实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直接或者间接的承认双重国籍,只有极少数国家是否认双重国籍的。例如:

1. 承认双重国籍: 就是以法律的形式告知于世承认双重国籍。如加拿大等少数国家。

2. 间接承认双重国籍: 就是只承认其本国国籍,而其它任何国家的国籍都一律不承认。如美国等多数国家。

3. 否认双重国籍:实质就是一律承认其它任何国家的国籍,而否认其本国国籍。如中国大陆等少数国家。

前两者都有只要当事人没有主动申请、申明放弃其原有国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其原有国籍的共性 - 即直接或者间接承认了双重国籍。

http://bbs.51.ca/thread-574750-1-1.html

作者: 老子    时间: 2014-8-23 23:31
这里有一个美国是间接承认双重国籍的佐证:

一个美国精英的自白:我为什么要放弃美国国籍

2014-08-19 来源: 福布斯中文网

尊敬的美国总统: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给您写这封信,因为我和我先生以及我们的女儿此时正在认真考虑是否
要放弃美国国籍。我们这样做不是为了要避税,而是对一个制度发出强烈抗议——旅居海外
的守法美国公民正在受到公然歧视和不公平对待。除此之外,要完全遵守目前对海外公民
的所有报税要求,已经变得极度昂贵和无比困难。并且坦白地讲,这让人极其恐惧。
我先生今年70岁,我69岁。我出生在圣路易斯,我先生出生在丹佛,我们的女儿出生在
多伦多。1971年我先生从宾夕法尼亚大学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同年我在维拉诺瓦大学
(Villanova)获得法学学位,之后,他接受了到加拿大一所大学教授美国历史的工作邀
请。我也开始在同一家大学教授法律。我们从未想过要留在加拿大,但是生活常常是无法
预知的,我们现在已经在这里幸福地生活了43年。我多年以前就已经退休,我先生的退
休时间则要稍晚一些。


为了在自己专业领域就业,我不得不加入安大略省律师公会(Ontario Bar)。1985年,
我加入该公会,同时按照要求加入了加拿大国籍。我先生几年后也加入加拿大国籍,因为
他也希望在我们居住并抚养女儿长大的国家获得投票权。之后,我们仍然投票参加美国联
邦大选,我们同时持有美国和加拿大护照,并且43年以来一直坚持按照美国法律针对旅
居海外居民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当然,向美国进行纳税申报,并未免除我们每年在加拿
大进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并且有时需要同时在两个国家纳税。(请注意,我们两人都没有
享受美国的社保或医保,所以我们没有从美国获取任何回报。)
可是,我们现在感觉自己充其量就是二等公民,甚至跟罪犯差不多。我们每年必须填写
《海外银行和金融机构账户申报》(FBAR)表格,详细说明我们拥有的每一个金融账
户的金额,从存款到支票再到投资和退休账户,都要向美国财政部欺诈调查科(Fraud
Division of the U.S. Treasury Department)进行申报。这些要求我们提供此类信息的规
定,加上未正确申报就将面临的巨额罚款,让我们这些美国公民感觉就像是罪犯,必须要
证明自己的清白。
作者: 老子    时间: 2014-8-23 23:32
最近我了解到,除了拥有双重国籍在税收方面的种种劣势以外,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的美
国人,目前只能在遇到财务危机时才能够持有加拿大共同基金。而且持有的每笔基金都需
要承担繁重、高昂的税收申报要求,税收也远远高于美国的共同基金(不允许我们在加拿
大的投资账户中持有美国的共同基金)。对于加拿大的美国居民来说,这一新的障碍意味
着,除了被禁止购买美国共同基金之外,还得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抛售我们投资组合中的
加拿大共同基金,而这一理由和他们的内在价值无关,也与它们对我们储蓄和退休基金的
影响没有任何关系。

据我所知,美国国税局并未告知在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他们会因为持有在美国购买的共
同基金而受到惩罚。既然如此,那么为何居住在加拿大的美国人只因投资一点加拿大共同
基金就得受罚?这样公平吗?请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理由。这些基金并不是拿来支持中东恐
怖主义的活动,这些基金大多都投资给了美国国债和美国公司,以及加拿大债券和加拿大
公司。虽然美国国税局将加拿大共同基金视为“境外投资”,但是对于居住在加拿大的人
来说,这显然是他们的本地投资!

但是,我现在必须指示我们的投资顾问卖掉这些基金。在美国的美国公民只需要为美国共
同基金缴纳15%的资本所得税,而在加拿大居住的美国公民现在却要为在加拿大购买的
共同基金缴纳超过38%的资本所得税,即便这两种基金包含的投资非常相似。这就让居
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在退休储蓄计划上处于明显的劣势。我们凭什么受到这种歧视性的
二等公民待遇?难道我们只能靠把钱藏在床垫下来积攒养老金?

多年来,我们一直都花大价钱雇佣有资格能在两国提交纳税申报的税务会计师。大家可以
想象,双重国籍的公民不能随便选一个税务会计师,因为稍不留神,我们可能就会违反异
常复杂的美国税法、税务条约、以及所有只针对在海外生活的美国人的特殊规定。特别是
当欺诈科对于填写一些必须提交的表格中所犯的一些最无关紧要的错误也要调查一番时,
情况尤为如此。

然而,目前这种沉重的税务负担和不公平的现象已经不能让人再忍受下去了。据我了解,
我最早的美国祖先166年前就从欧洲远航而来并在肯塔基州定居,如果他们知道我要放弃
美国公民身份的话,大概会在“坟墓里辗转反侧”的吧。不过,在科罗拉多州成长的我,
从小到大就受到的教育就是要坚持拥护正确的事情。一直以来我也是这么做的。
美国这样对待侨居海外的美国公民是不公正的,我们已经受够了。我这里列出的还只是问
题的冰山一角。我们履行了作为美国人的责任,只希望换得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我们做了
自己应做的,而美国却没有。

现在大约有一百万美国人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此外还有数百万美国人旅居在世界其他地
区。通过我们的专门税务会计师和跨境咨询顾问,我了解到除了我们之外,不少人都在计
划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或者正在采取行动。这样的结果是我们自己之前从未想到过的,但
美国这样的情况实在让人失望,也让所有美国人寒心。

此致,
玛丽琳(Marilyn)________
写于加拿大安大略省
作者: 老子    时间: 2014-8-24 10:45
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原本属于当事人的东西或者财产的去留,只有当事人有权利决定。他人是没有权利剥夺的,更不能替人“当家做主”。
作者: 老子    时间: 2014-8-24 11:07
不管主观上中共处于什么样的考量,但客观上确实是为外逃贪官开了大大的方便之门。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承认或者间接承认双重国籍?反贪、反逃税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在当事人没有申请、申明放弃原国国籍之前,任何人无权剥夺其原国国籍。贪污犯、刑事犯不管逃到哪,都不能逃避原国的法律制裁。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申明放弃原国国籍,那么政府在决定批准其放弃原国国籍之前,就有法律依据清查其是否有贪污受贿、刑事犯罪等等问题,并加以处理。
作者: superca    时间: 2014-8-24 19:02
有利也有弊
作者: 扫盲办    时间: 2014-8-24 20:33
可怜的作者,叽歪一大堆,就是为了中国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不用说别的,就说你惊人的逻辑吧: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直、间接承认双重国籍的” 所以中国也要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为啥别人承认,中国就一定要承认? 你不知道中国是奇葩国家吗?

举个例子: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没有户口制度的,中国就偏要实行户口制度。
再举个例子: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正常的,不代表某个人就是正常的。

你还是回中国吧,你好我好大家好!
作者: 扫盲办    时间: 2014-8-24 20:34
可怜的作者,叽歪一大堆,就是为了中国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不用说别的,就说你惊人的逻辑吧: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直、间接承认双重国籍的” 所以中国也要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为啥别人承认,中国就一定要承认? 你不知道中国是奇葩国家吗?

举个例子: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没有户口制度的,中国就偏要实行户口制度。
再举个例子: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正常的,不代表某个人就是正常的。

你还是回中国吧,你好我好大家好!
作者: 老子    时间: 2014-8-24 22:47
如果连这一条现代人的基本权利都要否定或者剥夺,那么你如何说服别人民主、公正和平等是人类寻求的最高境界?!

- 原本属于当事人的东西或者财产的去留,只有当事人有权利决定。他人是没有权利剥夺的,更不能替人“当家做主”。
作者: 老子    时间: 2014-8-24 23:03
可怜的作者,叽歪一大堆,就是为了中国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不用说别的,就说你惊人的逻辑吧: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直、间接承认双重国籍的” 所以中国也要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为啥别人承认,中国就一定要承认? 你不知道中国是奇葩国家吗?

举个例子: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没有户口制度的,中国就偏要实行户口制度。
再举个例子: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正常的,不代表某个人就是正常的。

你还是回中国吧,你好我好大家好!
扫盲办 发表于 2014-8-24 21: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不回中国每个人都应该有他自己的权利选择。你完全没有权利和义务替别人“当家做主”。

至于,中国是奇葩国,你不喜欢,你应该有权利主动放弃你的中国籍,而不是被动剥夺。这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也是此贴要说明的重点。
作者: 以柔克刚    时间: 2014-8-25 09:34
不管主观上中共处于什么样的考量,但客观上确实是为外逃贪官开了大大的方便之门。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承认或者间接承认双重国籍?反贪、反逃税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在当事人没有申请、申明放弃原国国籍之前,任何人无权剥夺其原国国籍。贪污犯、刑事犯不管逃到哪,都不能逃避原国的法律制裁。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申明放弃原国国籍,那么政府在决定批准其放弃原国国籍之前,就有法律依据清查其是否有贪污受贿、刑事犯罪等等问题,并加以处理。
老子 发表于 2014-8-24 12: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应该是反对双重国籍的主要原因之一。
作者: 以柔克刚    时间: 2014-8-25 09:41
可怜的作者,叽歪一大堆,就是为了中国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不用说别的,就说你惊人的逻辑吧: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直、间接承认双重国籍的” 所以中国也要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为啥别人承认,中国就一定要承认? 你不知道中国是奇葩国家吗?

举个例子: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没有户口制度的,中国就偏要实行户口制度。
再举个例子: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正常的,不代表某个人就是正常的。

你还是回中国吧,你好我好大家好!
扫盲办 发表于 2014-8-24 21: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你没有看清楚作者的原意: 2. 间接承认双重国籍: 就是只承认其本国国籍,而其它任何国家的国籍都一律不承认。如美国等多数国家。

与你的原意恰恰相反:“  所以中国也要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为啥别人承认,中国就一定要承认?”
作者: seaweed    时间: 2014-10-27 21:54
是你没有看清楚作者的原意: 2. 间接承认双重国籍: 就是只承认其本国国籍,而其它任何国家的国籍都一律不承认。如美国等多数国家。

与你的原意恰恰相反:“  所以中国也要承认(你的)加拿大国籍?  为啥别人承认,中国就一定要承认?”
以柔克刚 发表于 2014-8-25 10: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才发现,保驾护航
作者: 以柔克刚    时间: 2014-10-27 22:11
才发现,保驾护航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27 22: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保驾护航多了,到目前为止才知道你是喷粪冠军。http://bbs.51.ca/thread-590590-10-1.html
作者: seaweed    时间: 2014-10-27 22:17
我保驾护航多了,到目前为止才知道你是喷粪冠军。
以柔克刚 发表于 2014-10-27 23: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懂得不一起出现了, 三个马甲, 龙子, 老子, 以柔克刚, 今天你值班
作者: 以柔克刚    时间: 2014-10-27 22:31
懂得不一起出现了, 三个马甲, 龙子, 老子, 以柔克刚, 今天你值班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27 23: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先提IP,自然傻的就是你,因为这是你的经历和经验。  早就告诉你不是一个人。要不把你的那个赌咒拿来用一用?是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http://bbs.51.ca/thread-591505-3-1.html
作者: seaweed    时间: 2014-10-27 22:37
你先提IP,自然傻的就是你,因为这是你的经历和经验。  早就告诉你不是一个人。要不把你的那个赌咒拿来用一用?是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以柔克刚 发表于 2014-10-27 23: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以为你的几个马甲轮流上阵,就没有记录了

你什么时候说过,苦思冥想了几日,改成轮流上阵了,一人值班一天
作者: 以柔克刚    时间: 2014-10-27 22:41
你以为你的几个马甲轮流上阵,就没有记录了

你什么时候说过,苦思冥想了几日,改成轮流上阵了,一人值班一天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27 23: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还能跟你说什么?
你先提IP,自然傻的就是你,因为这是你的经历和经验。  早就告诉你不是一个人。要不把你的那个赌咒拿来用一用?是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http://bbs.51.ca/thread-591505-3-1.html
作者: seaweed    时间: 2014-10-27 23:00
还能跟你说什么?
你先提IP,自然傻的就是你,因为这是你的经历和经验。  早就告诉你不是一个人。要不把你的那个赌咒拿来用一用?是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以柔克刚 发表于 2014-10-27 23: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不就是你轮流马甲值班的预谋么?

我还是那句话, 同一个人在我的那一帖里用不同的马甲轮番叫骂的, 断子绝孙, 死全家!
作者: 以柔克刚    时间: 2014-10-28 12:12
这不就是你轮流马甲值班的预谋么?

我还是那句话, 同一个人在我的那一帖里用不同的马甲轮番叫骂的, 断子绝孙, 死全家!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28 00: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行。如果谁再无中生有、到处造谣,又该怎么样?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