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在“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发表讲话时指出,中央的立场是坚定而明确的,香港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对此,23日,中国著名法学学者、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发微博指出,香港基本法并没有要求香港特首“爱国爱港”的规定,因此中国人大提出的该项要求是否符合基本法存疑。 http://i.ssimg.cn/guancha/News/2014/08/25/635445655155873173.jpg 北大教授贺卫方(资料图) http://i.ssimg.cn/guancha/News/2014/08/25/635445653234261798.jpg 微博截图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未来一周举行会议,讨论香港特区政府提交的政制改革报告,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有关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的办法。近来,北京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官员均表示,香港特首候选人必须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以确保未来的香港特首“爱国爱港”。 8月23日贺卫方在其新浪个人微博上发文说:“依据基本法,香港特首除年龄国籍规定外,只有47条规定的‘廉洁奉公,尽忠职守’,爱国爱港并不在其中,人大提出此要求合否基本法存疑。”贺卫方还在微博留言中表示:“爱国爱港标准何在,谁界定?太难。”截至观察者网发稿,贺卫方的此条微博已经被转发1000余次,评论1000多条。 不少网友对于贺卫方的言论并不赞同,他们认为爱国是基本要求,香港也毕竟是中国香港,不爱国就更谈不上爱港了。“爱国是一个政治家的基本政治伦理吧,这是不用说大家都知道的。大家看香港的问题时,别忘了香港再高的自治也只是中央管辖的一个地方。”另一位网友则表示:“罔顾香港治理实际,香港毕竟是中国的香港,爱国爱港是不言自明的基本要求,如此咬文嚼字,为反对而反对,这还是我景仰的贺老师吗?” @大小爱-早早福宝:爱国不等于爱党!争取自由和人权,就是救国救港,也是爱国爱港! @齐宝晗律师:一国两制前提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爱港是最最基本要求,并不需要全部写到法律条文中,不爱国爱港的本质就是分裂一国,动摇一国两制的一国原则。 @戴方头:贺教授,你关于香港特首的说法13亿中国人民会同意吗? 还有网友称,“关键是爱党,只是不好意思直说而已。如果不能对国家和香港提出批评性意见的人士,应不能视为爱国爱港人士”。网络大V舒可心则把重任推给了选民,“港人一人一票选的,那应该就是爱港的人士了;至于是否爱国,那要看香港选民们是否爱国了。他们爱国,选出来的就极大可能爱国;他们不爱国,那选出来的基本就不爱国了。有什么选民,就有什么政府。” http://i.ssimg.cn/guancha/News/2014/08/25/635445650008488132.jpg 8月17日,香港社会各界逾19万人参加了由“保普选、反占中”大联盟发起的“和平普选大游行”,表达各界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依法实行普选的愿望和诉求。 贺卫方微博附上《北京青年报》8月23日发表的一篇报道,报道引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在深圳举行的香港政改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飞认为,这次关于行政长官普选的争议,比历次争议都激烈。表面上是制度之争、规则之争,而实质上是政治问题。“这个政治问题是:要不要遵守香港基本法,要不要坚持爱国爱港者治港的界线和标准。认清这个政治实质,对香港社会出现的各种普选观点,我们就能够作出正确的评判。” 谈及此前发生的“占领中环”事件,李飞指出,“占领中环”的本质是策动大规模违法活动,瘫痪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 “我们要坚决地加以反对。我很高兴地看到,面对香港某些人的挑战,爱国爱港力量已经行动起来,发起了声势浩大的‘保普选、反占中’大签名活动和‘和平普选大游行’,表明广大香港市民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信心。广大香港居民在爱国爱港旗帜下团结起来,是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也是成功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的根本保证。” (观察者网综合联合早报、新浪微博、北京青年报消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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