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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华:我认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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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 11:0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31日庭审于22点10分结束,田文华在最后陈述中表述:我认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她说,三鹿事件发生后,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给儿童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事件发生后她痛心疾首、撕心裂肺,并向全国人民道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1-1
替罪羊
沙发
发表于 2009-1-1 11:5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评论]田文华:我认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替罪羊


是呀, 这么多小孩残疾和死亡, 总要有人抵命才能过关. 其实就是食品安全事实上没人管, 共产党的主管高官们在其位不谋其政, 成天就想着打炮和贪污了. 出了事高官们还都不能动, 只能杀企业的头头了.

田文华还没傻到看不出这出双簧, 她认不认罪都是一死, 法院根本就是一个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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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1-1 12:11:33 | 只看该作者
五毛政治局断定,三鹿所作所为,不是美国中央情报局让她干的,就是法轮功让她干的。她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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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1-1 12:4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评论]田文华:我认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是呀, 这么多小孩残疾和死亡, 总要有人抵命才能过关. 其实就是食品安全事实上没人管, 共产党的主管高官们在其位不谋其政, 成天就想着打炮和贪污了. 出了事高官们还都不能动, 只能杀企业的头头了.

田文华还没傻到看不出这出双簧, 她认不认罪都是一死, 法院根本就是一个傀儡..


一个三鹿你得出 "共产党的主管高官们在其位不谋其政, 成天就想着打炮和贪污了" 的结论. 加拿大的 "MAPLELEAF FOOD" 食物污染, 死了大约30人, 你怎么看? 中国政府还找了个"替罪羊". 加拿大呢? 没人理.

中国的问题很多, 的确是比发达国家多. 可用的着这么夸张其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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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1 14:03:27 | 只看该作者
她承担得了吗?
她说,三鹿事件发生后,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给儿童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事件发生后她 “痛心疾首、撕心裂肺”,并“向全国人民道歉”。

如果事件不爆发呢? 死再多,她也不会“痛心疾首、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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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1 14:56:32 | 只看该作者

正义是否得到伸张,是评判一个社会的重要标尺

田文华“我认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的表态,虽不能减轻其罪责,但至少唤回自己的良知,认罪伏法,终于也让受害者心理上获得一点点安慰。

反观台岛所谓民主制度下臭名昭著的阿扁,到现在二次羁押还鸭嘴铁硬,死不认账,更别说认罪伏法。再看西方国家的一些案例,犯罪嫌疑人绝少在审理过程中表露任何一点认罪、悔过的态度,一切都通过律师辩护蒙混过关,出钱多的辩为清白无罪,出钱少的尽量减轻处罚。最后还要想方设法保释或保外就医,或宁愿说自己是神经病患者,对犯罪盖不负责。

于是,咄咄怪事出现了:西方式民主制度下的司法制度,更大程度上是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而不在乎受害者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

在西方社会中,人们对于金钱的追求走向了极端,因此他们对于收入讳莫如深,成了其隐私,其实不过是为了偷逃纳税,这也还罢了;但西方人对于自由的追求,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极端,宁愿想方设法扯谎,也不愿招供自己犯下的罪孽。这绝不简单是西方人的习惯,制度才是其真正原因。

这个所谓民主人权的西方社会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只能看控方有没有能力、财力把案子深入下去,搞得清楚;犯罪嫌疑人倒是悠哉游哉,完全没有一点人性的、恻隐之心的表露,毁灭证据,致死抵赖也是常有的事。犯不犯罪是我的事,你能否给我定罪是你的事。但问题是,罪案发生现场,有时候只有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受害者可能已长眠,而清楚所有犯罪细节的犯罪嫌疑人却誓死抵赖。犯罪嫌疑人不开口,上帝拿他也没办法。问题到底在哪里?


正义不能得到应有的伸张,罪恶大行其道,这就是西方民主制度下的社会生活?人性严重扭曲,对社会、对他人利益一概毫不在乎,对犯罪事实铁嘴钢牙、死扛耍赖,这就是所谓西方民主制度下的人性?

中国司法实践中可能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对于严重危害公众利益的大案、要案的处理,执法是公正的,判决是公允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并且,最为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有很多对审理过程是配合的,在公众和庄严的司法审理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很少有至死抵赖、不认罪不伏法的。

一个社会是否合理,正义能否得到伸张,是个重要标尺。西方所谓民主人权下所造成的罪恶和人性的严重扭曲,已经严重扰乱了人们对于正义、公正的常识性理解和评判,这样的社会制度是否合理,不是昭然若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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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1 15:02:59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的 "MAPLELEAF FOOD" 食物污染, 死了大约30人,  是意外,发现后马上回收
(包括已售出的)。  三鹿是发现后采取掩盖措施。 继续销售。 这就是天渊之别。

倒是奇怪你是哪位贪官的子女, 为贪官辩解,把人民都当成三岁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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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1 15:54:42 | 只看该作者
抗议无效
新手上路



UID795 帖子4 精华0 积分4 威望4  鼓励分5  阅读权限10 在线时间0 小时 注册时间2008-12-30 最后登录2008-12-30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9#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2-30 20:22  只看该作者

我是河北一名奶粉受害者的家长,昨天就接到电话说是卫生局叫我去街道办事处处理奶粉事件,今天上午我去街道办事处时候里面已经有好几位家长了, 一个中年妇女坐在桌前,手里拿着一沓百元钞票,一对小夫妻正在他对面麻木的签着字,我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血奴”卖血的景象,偷眼望见了小夫妻手里拿的协议书,赔偿金额2000元,18岁以前泌尿器出现任何疾病所出现的费用均归保险公司承担~~~~~~~
  用我老家话我想说句“你们这是啥意思啊”前几天我去医院做免费复查遭到了“一医两制”的待遇,B超说免费,验尿说免费已经结束了,叫我手端这一试管尿液去缴费,我到了 缴费那里,人家不要钱,说免费的不收费,我又回到验尿那里,又告诉我必须缴费~~~~~~当事就觉得免费跟要饭的差不多~~~~~哪感觉哪尴尬,我终生难忘,
我拒绝接受了赔偿~~~~回到家被家里老人一顿训斥,他们说我闹也是白闹,把精力放在给宝宝治病身上吧,说实在的,我真的遮等不起,我还得上班,还得看孩子(我家宝宝才6个月 9月28日双肾结石均3毫米,10月8日复查告诉我石头都没有了,我不敢相信这样不符合逻辑的结果,我换了家医院做B超,告诉我石头还在,依然是3毫米,从那时起我的心就已经死了。)有谁能告诉我,我该相信谁?我该依靠谁?我的宝宝该去那里治疗,那里又能接收小于4毫米石头的宝宝的治疗,难道真的要边喝水边等到石头变到4毫米才住院治疗吗?难道非得签个"卖身契" 等到石头变大,去做个免费的手术
把石头拿出来或者跟肾一起拿出来吗?
谁能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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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1 17:08:51 | 只看该作者

良心泯灭的社会,体制

良心泯灭的社会,哪有道理可讲,人都失去了正常思维,没有善恶。没有真假。唯有的是百姓的伤害,受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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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1 21:43:05 | 只看该作者
聪明!不愧是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同志!能以大局为重!牺牲自我!为党堵枪眼。跟当年的黄继光一样!咋说都比51里身在加拿大,口唱赞歌的愤愤们有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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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1 21:54:50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的 "MAPLELEAF FOOD" 食物污染, 死了大约30人,  是意外,发现后马上回收
(包括已售出的)。  三鹿是发现后采取掩盖措施。 继续销售。 这就是天渊之别。

倒是奇怪你是哪位贪官的子女, 为贪官辩解,把人民都当成三岁小孩。


我为谁辩解了? 人民肯定不都是三岁, 你吗, 我就不敢肯定了.

我父母也没那么大本事, 没混到官当. 所以不用指桑骂槐. 我最骄傲的是我的一切都是我自己挣的. 而且混地还不错.

不知你老兄混地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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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1-1 22:0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正义是否得到伸张,是评判一个社会的重要标尺

田文华“我认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的表态,虽不能减轻其罪责,但至少唤回自己的良知,认罪伏法,终于也让受害者心理上获得一点点安慰。

反观台岛所谓民主制度下臭名昭著的阿扁,到现在二次羁押还鸭嘴铁硬,死不认账,更别说认罪伏法。再看西方国家的一些案例,犯罪嫌疑人绝少在审理过程中表露任何一点认罪、悔过的态度,一切都通过律师辩护蒙混过关,出钱多的辩为清白无罪,出钱少的尽量减轻处罚。最后还要想方设法保释或保外就医,或宁愿说自己是神经病患者,对犯罪盖不负责。

于是,咄咄怪事出现了:西方式民主制度下的司法制度,更大程度上是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而不在乎受害者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

在西方社会中,人们对于金钱的追求走向了极端,因此他们对于收入讳莫如深,成了其隐私,其实不过是为了偷逃纳税,这也还罢了;但西方人对于自由的追求,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极端,宁愿想方设法扯谎,也不愿招供自己犯下的罪孽。这绝不简单是西方人的习惯,制度才是其真正原因。

这个所谓民主人权的西方社会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只能看控方有没有能力、财力把案子深入下去,搞得清楚;犯罪嫌疑人倒是悠哉游哉,完全没有一点人性的、恻隐之心的表露,毁灭证据,致死抵赖也是常有的事。犯不犯罪是我的事,你能否给我定罪是你的事。但问题是,罪案发生现场,有时候只有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受害者可能已长眠,而清楚所有犯罪细节的犯罪嫌疑人却誓死抵赖。犯罪嫌疑人不开口,上帝拿他也没办法。问题到底在哪里?


正义不能得到应有的伸张,罪恶大行其道,这就是西方民主制度下的社会生活?人性严重扭曲,对社会、对他人利益一概毫不在乎,对犯罪事实铁嘴钢牙、死扛耍赖,这就是所谓西方民主制度下的人性?

中国司法实践中可能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对于严重危害公众利益的大案、要案的处理,执法是公正的,判决是公允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并且,最为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有很多对审理过程是配合的,在公众和庄严的司法审理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很少有至死抵赖、不认罪不伏法的。

一个社会是否合理,正义能否得到伸张,是个重要标尺。西方所谓民主人权下所造成的罪恶和人性的严重扭曲,已经严重扰乱了人们对于正义、公正的常识性理解和评判,这样的社会制度是否合理,不是昭然若揭吗?


您比俺还胡说事!俺得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努力,要不这顶帽子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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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1-2 11:23:40 | 只看该作者

it is too easy and too late to say that

How many baby was killed by these stupid unqualified formu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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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1-2 11:35:0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出双簧呀!一个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一个(政府)依“法“处理,最后弄一个皆大欢喜。

小的问题或许可以这样“演戏“蒙混过关,但是这么大这么多的人命事件,她一个小小的人能够承担得起吗? 靠她一个人能捅出这么大的篓子吗?

骗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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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1-2 18:29:26 | 只看该作者
风的叶子
海歌(湖北)


版主



我儿子的母亲

所谓的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出来了,我们这些受害者的家长很伤心。有很多人很不解我们的伤心,看看国家多负责呀,企业破产了国家拿钱来赔偿你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国家是不是负责了?应不应该负起这个责任?我们作为受害者的父母亲们是有资格来说道说道的。首先,这种事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孩子喝的奶粉里,有三聚氰胺,不是有国家的检测机关吗?他们是做什么的?并且长达几年之久,这几年他们都去做什么了?他们工作了吗?又是怎样工作的?这已经不需要谁来回答了,出现这样的事,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对工作的极端不负责任造成的,也或许有其他的原因,比如受贿,在官员自上而下的腐败之风愈演愈烈之下,不能排除这种可能。那么,知道在孩子的食品里有有害物质而睁只眼闭只眼默许,检测机关的官员们啊,你们的良心去哪里了?这仅仅是在孩子的奶粉里检测出了问题,其它食品呢?QS标识的存在还有任何意义吗?如果不是新西兰政府,我们还有多少孩子莫名其妙的死亡?就从这一点来看国家不应该进行自我批评吗?国家的疏忽管理不应该负责任吗?其二,出现问题以后,政府授意法院不受理受害人的诉讼,让我们这些父母亲们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国家就可以妨碍司法公正吗?我们的法律是为谁服务的?不是应该为公义服务吗?可是从这件事上我们没有看到法律为公义服务,我们看到的是法律屈服在政府之下,这样的法律他的威严性在哪里?那个象征公平公正的天平完全倾斜了!就这一点政府不应该为自己欠思考的行为负责吗?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政府是不是也应该为自己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做点自己应该做的事呢?那些黑心的厂家,为了利益做出这等缺德事,不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吗?我们应该清楚的看到这个社会发展了,道德却沦丧了!如果做出这等谋财害命的事不加以惩罚还要加以庇护,各个行业都来模仿,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了,我们的未来还有希望吗?我们还有未来吗?
我们再来说说所谓的赔偿标准?“死亡20万、手术的3万、普通症状2千”,这是什么标准呀?逝者已矣,这20万不能换不回孩子的命,这些原本对孩子充满希翼,对生活充满希望的父母亲们,所有的生活都戛然而止,在未来的日子里都将充满思念充满悲痛。只要做过手术的孩子,光手术费都花了三万不止,有的甚至高达10几万元,有的孩子做一次手术,有的孩子做了几次手术,这三万根本就是杯水车薪,连手术费的问题都解决不了,更别说其他的费用了!撇开这些不说,孩子所受的痛苦呢?有孩子的父母们请想像一下,那锋利的手术刀切开孩子的身体,是个什么滋味?别说孩子了,就想想一下自己躺在手术台上,你不害怕吗?你不痛吗?可是就是这些稚嫩的身体,躺在手术台上承受着这些残酷的经历,有的甚至要血淋淋的承受几次!有的父母承受不了这样的痛苦,甚至跪在医生的面前说,不要再做手术了,让我和孩子一起死吧!我们的孩子本来应该健康、快乐的活在阳光下,而不是充满恐惧、痛苦的躺在医院冰冷手术台上呀!我们这些父母们应该每天幸福的看着我们的孩子快乐的成长,而不是看着我们的孩子承受这些痛苦的经历而痛不欲生呀!还有的孩子因为没有钱只好出院回家慢慢的承受病痛的折磨。国家不是说免费治疗吗?这些又说明什么呢?孩子的未来在哪里?这么小就做了这些手术,孩子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大人有时候偶尔不适都会觉得腰酸腰痛,这些孩子这么小肾脏就要做手术,长大以后他们的腰还能挺起来吗?这三万元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呢?不能够解决目前的问题呢!不能够保障孩子的未来呢!也不能够安慰孩子受伤的身体和心灵,以及父母备受煎熬的痛苦!再来说说两千元,这钱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按照消协法的赔偿也不够呀?给这类孩子的的治疗就是喝水,喝水的作用也只是辅助排石而已,如果中国的水能够治疗结石的话,我们真应该去申请专利,到时候全世界普及,那样我们人类倒是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痛苦了!可是经过这几个月的试用,这个方法的作用微乎其微,很多孩子都喝的眼袋都出来了,结石依然在体内。再到医院去,医院还是说喝水喝水,天呀到时候我们的孩子结石还没有排出来,喝水都喝没命了!目前谁也不能保证,三聚氰胺对人身体还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孩子的身体里无疑就是存在着炸弹,我们这些父母亲们简直就是寝食难安!我们怎么能接受这样的所谓的赔偿标准?
我们受害人觉得,现在出台的赔偿方案是在未征得受害者同意的前提下制定的,严重有悖于司法公正!鉴于此方案的不透明以及不合理性,我们强烈呼吁受害者家长严正的抵制这个2000元赔偿方案!
看法如下:
1、首先责任企业必须出资对全国的婴儿进行彻底筛查,筛查应该公正透明、不留死角;
2、赔偿问题是次要的,对确诊的患儿最关键的是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以及长期的后续观察,尤其是建立患儿档案进行长期观察是最重要的;
3、坚决反对一刀切式的赔偿方案,如企业要赔偿受害者损失,只能赔偿奶粉事件暴光至目前为止所受的损失,家长有权依法保留追究下一步可能出现的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赔偿的权利;
4、如要赔偿至目前为止的损失,20万、3万、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坚决不能接受,受害家庭至目前为止的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医疗费、看护费、精神损失费等必须严格按现行法律补偿!
5、如与企业协商未果,必须启动司法程序,反对政府越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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