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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柳暗花明奔台湾?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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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9 09:2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双重国籍:柳暗花明奔台湾?

--曲线恢复中国籍思考之二


祖同兴


每个不甘心做老外的海外大陆同胞,都有机会参与大中公益网(www.096.ca)正在进行的“曲线恢复中国籍民意测验” ,表达自己的意愿。民意测验内容如下:



大陆如果坚持剥夺海外同胞出生国籍权利,不发海外华裔身份证或华裔回国终生有效签证,继续把海外同胞当外国人清理折腾排斥,您是否赞成曲线恢复中国籍,即认同一国两区,先加入台湾中华民国国籍,做回中国人?



回答选择:1,是; 2,否; 3,看情况再决定

http://www.096.ca/dzgyw/main/vote/show.php?voteid=24

上周末发表的《一中两区:曲线恢复中国籍?》,揭开了海外大陆同胞中国心的伤痂。

尽管五千万海外同胞千呼万唤,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归还海外同胞被剥夺的出生祖国籍权利,但是,时至今日,国侨办和公安部不但不为所动,反而进一步明确将海外同胞当作外国人来清理、折腾、排斥。显然,政治不改革,贪腐既得利益集团不会舍弃每年搜刮的10多亿美金海外同胞回家买路签证费。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即便有十万百万海外同胞签名支持,到了主管部门,也还是无人问津。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华民族被人为割裂为大陆、台湾、海外三个部分。最苦的,就是海外大陆同胞,不但要自生自灭,自我打拼,而且是失去出生祖国籍的一群天涯游子。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只有一个中华民族。大陆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同胞,本来就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部分,一百年前是一家,现在,将来依然兄弟姐妹是一家。

令人痛心的是,自从1949年国共内战海峡两岸被分离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成了中国两个政权划地为牢的符号。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又宣布,不再承认入籍他国海外同胞的出生祖国籍。中华民族从此一分为三。

五千万海外同胞,要求回归中华民族怀抱,向大陆高层已经呼吁了二十多年,声浪震耳欲聋。但是,贪腐官员们就是装聋作哑,照样敛财不误,每天数钱数到手软。承认双重国籍,只是海外同胞的可怜梦。现在,主管部门不但撕碎海外同胞的可怜梦,而且还要清理国民队伍,把那些投奔海外子女又潜回国内老窝的退休老人绳之以六亲不认的混蛋国籍法。

承认双重国籍,或者归还海外同胞出生祖国籍,真的是山穷水尽疑无路,还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一个中国,两个地区”促进民族统一的构想,为痛失中国国籍的海外同胞做回中国人,提供了加入中华民国国籍,曲线恢复中国籍,重做中国侨胞的新思路。现在,每个不甘心做老外的海外大陆同胞,都有机会参与大中公益网(www.096.ca)正在进行的“曲线恢复中国籍民意测验” ,表达自己的意愿。民意测验内容如下:



大陆如果坚持剥夺海外同胞出生国籍权利,不发海外华裔身份证或华裔回国终生有效签证,继续把海外同胞当外国人清理折腾排斥,您是否赞成曲线恢复中国籍,即认同一国两区,先加入台湾中华民国国籍,做回中国人?



回答选择:1,是; 2,否; 3,看情况再决定

http://www.096.ca/dzgyw/main/vote/show.php?voteid=24

了解更多详情,请网上搜索参阅:《一中两区:曲线恢复中国籍?》。《韩信无奈归台湾 -- 曲线恢复中国籍思考之三》近将刊出,敬请关注。

【多维新闻】本文网址:http://blog.dwnews.com/post-196348.html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09:30:41 | 只看该作者
不知如何办理台湾的中国国籍? 有没有高人指点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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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09:34:25 | 只看该作者
在此我想再次重申:我不赞成“双籍”的说法,也不想讨论“双籍”。我只是想说明一个观点和一个事实:

1. 观点是:实际上中国的“双籍”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误导并利用。只要求不主动剥夺他人祖籍国国籍、不主动承认他国国籍就行。

2. 事实是:世界上完全而明确地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是少数;同样,完全而明确地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也是少数;大多数国家是默认、或有条件地允许双重国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例如: 加拿大等少数国家属于第一种,中国大陆等少数国家属于第二种,而美国等绝大多数国家属于第三种。

http://bbs.51.ca/thread-357559-1-1.html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358676&page=5&extra=#pid1957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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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09:36:07 |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不要主动剥夺他人祖籍国国籍、不要主动承认他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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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09:53:43 | 只看该作者
经常谈及对等原则,怎么对等?

国对国:

1. 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你承认吗?

2. 在加拿大土生土长的要回加拿大不需要邀请函,你不要吗?

3. 加拿大可以办理十年签证,你可以办吗?

崛起的大国形象不是喊出来的,而是要做出来的。


中国地区对地区:

港澳台人回中国大陆有回乡证,而在中国大陆土生土长的有吗?

口口声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族人民要平等互爱,就是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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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5-9 17:04:5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加入台湾的中国国籍,请解释一下好吗。很愿意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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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5-9 21:40: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占领华尔街 于 2012-5-9 22:42 编辑

搞笑!
要那个“国籍”干嘛?为了去台湾探亲?
有些人就是没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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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5-10 06:39:19 | 只看该作者
台湾可以给你发钱嘛,干嘛不要?
还可以拿台湾护照再申请中国的回乡证,变相的双重国籍就有了。

主意不错澳。

问题是,台湾凭什么会给你台湾护照?你丫来自大陆,人家还怕你要颠覆台湾政权呢。

搞笑!
要那个“国籍”干嘛?为了去台湾探亲?
有些人就是没脑子。
占领华尔街 发表于 2012-5-9 22: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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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5-10 08:19:42 | 只看该作者
既然都来了美国加拿大, 还要那个中国国籍干什么? 三,五年才去中国一次, 买好机票, 订好酒店, 才去申请签证, 有什么问题?

有必要那么折腾吗? 还要"中华民国"的国籍, 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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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21:57:47 | 只看该作者
中华民国(台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说到: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 机关依本条例第九条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 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度,须取得长期 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居留者。 二、 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 以上;或为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有子 女。 三、 有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 教或人道之特殊考虑。 前项大陆地区人民首次申请普通护照,应备护照用照片二张及下列 档: 一、 普通护照申请书。 二、 当地永久或长期居留证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验毕后退 还。 三、 大陆地区所发护照影本或身分证明文件。 四、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前项普通护照之效期为三年以下,护照末页应加盖新字戳记。第一 项大陆地区人民领取普通护照时,应将大陆地区所发护照缴销。”
大陆地区人士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后,马上就可以向台湾驻外办事处申请中华民国海外护照,留学生或在海外劳务者只要连续居留两年以上(720天),或是离开中国大陆地区4年以上,均可申请,其申请的中华民国海外护照有效期为3年。


大陆地区海外人士取得台湾海外护照的好处:
1.        可合法保留中国国籍及海外国籍,成为双重国籍的公民.
2.        台湾护照可前往60多个国家免签或落地签证(美国关岛及北马群岛除外)

取得台湾海外护照后如何返回中国大陆?
取得中华民国海外护照后可以向各地的中国大使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做为返回中国大陆的旅行证件,其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可多次无限制的出入中国大陆并居留。


申请了中华民国海外护照可以前往台湾定居或旅游吗?
持中华民国海外护照在台无户籍人士欲前往台湾旅游及定居,需事先向台湾驻外办事处申请,每次停留时间为3个月,可延期一次。


http://www.bbkz.com/forum/showthread.php?t=24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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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6-10 09:25:53 | 只看该作者
严格的说中共的国籍法即不是什么坚持出生地原则,更不是什么坚持血统原则,而是占山为王、画地为牢的土匪原则。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则应该是放之四海为准则地,可是中共可以任意把与其利益有冲突的人,无论是在中国出生或者具有中国血统的人的祖籍国国籍单方面无理地剥夺。这还有什么出生地原则、血统原则可谈??!!

当然,站在中共的立场就有另外的解释。因为它们控制了枪杆子和笔杆子。百姓又能想什么?又能干什么呢?就像新华门后的“为人民服务” -- 那只是一个美丽而遥远、渴望不可及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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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6-10 13:32:45 | 只看该作者
世界上完全而明确地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是少数,如加拿大;同样,完全而明确地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也是少数,如中国大陆;但绝大多数国家是默认、或有条件地允许双重国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如美国、法国、英国、德国等等。也就是说,像中共那样无理地剥夺人家祖籍国国籍的国家少之又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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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6-10 14:23:02 | 只看该作者
国籍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得:

1. 血统
2. 出生地
3. 归化

如一对夫妇具有中国血统,同时又出生在中国,他俩通过血统和出生地论理所当然获得中国籍。后来,他们俩移民加拿大,而他们的子女在他们通过归化获得加拿大国籍前在加拿大出生,根据国籍出生地论获得加拿大国籍。


1. 根据血统论,有中国国籍的应该是哪几个?        
    这对夫妇以及他们的子女。

2. 根据出生地论,有中国国籍的是哪几个? 有加拿大国籍的又是哪几个?
    有中国国籍的应该是这对夫妇;而有加拿大国籍的应该是他们的子女。

3. 根据归化论,有加拿大国籍的是哪几个?
    只是这对夫妇。

可是中共可以任意将与其利益有冲突的人,无论是在中国出生或者具有中国血统的人的祖籍国国籍单方面无理地剥夺。这还有什么出生地原则、血统原则可谈??!!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359273&extra=&page=39
http://bbs.51.ca/thread-36395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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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6-10 17:08:48 | 只看该作者
1. 中国现在是不是一个法制国家,自有公论,没必要在这讨论。

2. 一个与生俱来的财产,在当事人没有主动提出放弃的前提下,被另外的人或者集团剥夺,这在法制国家发生的话结果会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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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6-10 19:35:43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很认同把社会学看成是人为学。只要某集团控制了枪杆子和笔杆子,就可以人为的改变一切,更何况一个国籍法呢?!

但如果是新闻自由,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可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美国有个案子叫Afroyim v. Rusk , 387 US 253 (1967) 中文可以翻译为1967阿佛瑞姆诉腊斯克案.

贝斯-阿佛瑞姆(1893年至1984年)是个画家,在波兰出生的犹太人。1912年移居美国,1926年成为美国公民。后来他又搬到以色列,按该国的法律,以血统关系自动成为以色列公民。1960年他和奥地利画家苏珊娜(Soshana Afroyim)离婚后,决定回到美国。可是,美国国务院根据1940年 的“国籍法”第401(E),取消了他的国籍并拒绝发给他护照。理由是阿佛瑞姆在1951年参加过以色列选举。于是阿佛瑞姆根据宪法第14修正案,提出诉讼,认为国务院没有权利剥夺他的公民资格,除非他本人自愿放弃。但是低级法院根据1958年的佩雷斯诉布劳内尔案例(Perez v. Brownell , 356 US 44 (1958)),判阿佛瑞姆败诉。接着阿佛瑞姆再次上诉最高法院,要求推翻1958年的佩雷斯诉布劳内尔案例。最高法院结果以5比4的票决,裁定除非本人自愿放弃,国务院无权剥夺公民资格。同时也推翻了她自己在1958年裁定的佩雷斯诉布劳内尔案例。请注意,自1958年到1967年间,曾有无数美国人按此法被剥夺国籍。

双重国籍这个概念,以前是被美国政府强烈反对的,但自1967阿佛瑞姆诉腊斯克案后,就成为可以比较接受的。1990年起,美国国务院依此法案制定的政策,使美国人更自由地拥有多种国籍。2005年的移民改革法,曾在109国会提案,试图改变国务院1990年起执行的这一政策,然而,这一提案还没到表决的程序,在2007年就被毙掉了。

所以试图拿美国的国籍政策为中国国籍政策辩护,是站不住脚的。看各国的国籍政策,也是要看实行的结果,不要在条文中咬文嚼字。譬如你说美国政府反对双重国籍,当我们看到有那么多美国人拥有双重国籍,我们不妨想想为什么?自大清到1955年,为什么东南亚的那么多华人有双重国籍,大家都相安无事?台湾人很多都有双重国籍,政府也不找人麻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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