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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孙子弄出噪音遭投诉:挨罚被迫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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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0:1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本网特稿)2011年年三十的晚上,警察敲门来了。这次楼下住户不是投诉而是直接报警了,警察来后看到的就是一家人,大人在吃火锅,两个孩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没发现什么异样,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1-2-10
why not fight back ?
沙发
发表于 2011-2-10 10:23:12 | 只看该作者
针对吴女士遇到的情况,本网记者采访了继平法律服务负责人王继平女士。王继平女士说,管理公司发出的罚单是行政处罚,管理公司有这样的权力。但处罚是否恰当是可以探讨和谈判的。

王继平女士说,吴女士接到罚单后有两种方法处理,一是立即就罚单与管理公司交涉,问清罚款依据,比如吴女士的房间铺的地板砖是否符合管理公司规定?原房主换地板砖是否得到管理公司许可?这样就可以划清责任。从吴女士反映的情况看,她只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方式,有孩子并不是噪音的主要原因,公寓里住的孩子多了,不可能都是这样的结局。从吴女士的情况看,很可能是地板砖的铺设有问题。第二种方法就是交了罚款后去小额法庭告管理公司,因为额度不大,所以是否值得打官司还要由吴女士衡量后决定。
(以上由原文摘錄)

為什麼不去找律師? 這類案件可由法院解決 若真被冤枉 法官會還一個清白以外 還會判管理公司或投訴者賠償

繼平法律公司是有律師依法設立的嗎? 看來不像 該負責人說的方式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難道該法律公司不知道隨便出法律意見會害死人嗎?亂扯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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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2-10 10:44:11 | 只看该作者
胡女士英文不好他的子女英文也不好,为什么不帮母亲一起解决此事,只想母亲帮着带小孩。
这里可能不仅仅是噪音的问题,是不是还有一些其他的,他们只是借着噪音来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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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2-10 10:5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兰岷

不管有什麼內情 只要涉及"公寓大樓管理條例" 即有住戶投訴噪音或其他 管理公司都可依此法要求進行法律程序
但並非是如繼平法律公司所說走小額訴訟程序 這樣亂做不但害死自己 更可能讓物業被登記一個債權!
這間公司擺明是忽弄大家不懂法律 想趁機賺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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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2-10 11:08:07 | 只看该作者
赶紧学英文。我在一家店修车玻璃。那个人(老外)收我一半钱,他说一半保险公司报销。回来后我答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告诉我全报销。那修车人不应收我的钱。我赶回去后,那老外说打电话。电话那边说应该收。我说我给我的保险公司打不用你打。结果是我的保险公司告诉他返钱给我。他只得返钱。
赶紧学英文,否则吃亏的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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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2-10 11:40:49 | 只看该作者
地毯很便宜,每尺才九毛钱,铺上不就全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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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2-10 11:52:12 | 只看该作者
那一小块地毯根本不解决问题。大家都知道,小孩子是会乱跑的,所以如果你住的房子屋顶天天有小孩跑来跑去,你会高兴吗?所以全铺地毯才或许能减轻一点影响。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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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2-10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公寓管理条例》,一般可视为区域条例,业主与物管的矛盾是非分辨,多以此条例为准绳来判定,物管依此条例具有处罚权,判罚不服诉讼至法庭,业主胜诉的几率微乎其微;所以吴女士不能自律自己家庭杜绝与楼下业主的投诉纠缠,最好得很办法就是:卖方走人,买个独立房子住,不干扰别人,别人也不能干扰自己------舒心!宁静生活!而且这是完全之策!在加拿大如果不是有钱花不出去,万万不要动上法庭诉讼求曲直的念头,因为律师费会把你拖垮的,这里比较实际的比喻是:如果你让骗子骗了,数目不大就算了,否则你找律师诉讼上庭,等于被骗第二次。所以我认为吴女士的选择-------卖方是对的!鼓励你诉讼的人是将你推向花钱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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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2-10 11:57:12 | 只看该作者
《公寓管理条例》,一般可视为区域条例,业主与物管的矛盾是非分辨,多以此条例为准绳来判定,物管依此条例具有处罚权,判罚不服诉讼至法庭,业主胜诉的几率微乎其微;所以吴女士不能自律自己家庭杜绝与楼下业主的投诉纠缠,最好的办法就是:卖房走人,买个独立房子住,不干扰别人,别人也不能干扰自己------舒心!宁静生活!而且这是万全之策!在加拿大如果不是有钱花不出去,万万不要动上法庭诉讼求曲直的念头,因为律师费会把你拖垮的,这里比较实际的比喻是:如果你被骗子骗了,数目不大就算了,否则你找律师诉讼上庭,等于被骗第二次。所以我认为吴女士的选择-------卖房是对的!鼓励你诉讼的人是将你推向花钱的深渊!败诉方还有赔付对方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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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2-10 11:59:44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的房子隔音效果太差 :ar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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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2-10 12:10:51 | 只看该作者

两孙子弄出噪音遭投诉:挨罚被迫卖房

本帖最后由 rocky28 于 2011-2-10 12:26 编辑

警钟!不良共管房屋管理公司利用留置权(LIEN)和华人不熟英文欲侵吞房产.

最近看到几则牵涉华人与共管房屋管理公司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管理公司都是没有与物业主作深入沟通即开出巨额罚款,并迅速加倍.这一例是房屋管理公司单凭楼下住户的一方之言而判罚明显是不充分的.楼下住户有可能是过分挑剔(我觉得很有可能!).房屋管理公司可能在与此例中的物业主打交道时知道他们不熟英文而起坏心.

如果假设成立,此房屋管理公司不会是第一次.告诉大家是哪家管理公司,大家帮忙收集他们以往的恶行反告索偿,叫他们关门别再害人.

这件事的教训就是:遇到这种事不要拖,或者赶快上51网让大家出主意.

另一例:"2009年6月,童女士被管理公司指控公寓漏水波及下一层住户导致很多受损,对方形容水漏的“像洪水一样大”,却不告诉她漏到哪一户,也没有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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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2-10 12:17:37 | 只看该作者

两孙子弄出噪音遭投诉:挨罚被迫卖房

本帖最后由 法官 于 2011-2-10 12:20 编辑

这个帖子说出了condo的致命问题, 邻居们住的太挤, 还共用墙壁/地板/天花板, 噪音干扰和味道干扰是不可避免的, 还有管理公司相当于多了个政府管你, 而且condo可以制订一些三级政府不能做的繁琐条例限制你的自由, 比如不能养宠物, 只能住一个家庭, 换窗户或/地板/地毯要管理公司先批准, 阳台只能空着或养花, ....这些都是法律允许管理公司干的.

劝大家有钱就买house, 钱不够就暂时租房, 别花冤枉钱买condo, 花了钱还要跟管理公司打架, 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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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2-10 12:27:45 | 只看该作者
是挺折腾的。不过,看着那板砖,住他家楼下也挺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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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2-10 12:27:52 | 只看该作者
......这里可能不仅仅是噪音的问题,是不是还有一些其他的,他们只是借着噪音来做文章。
兰岷 发表于 2011-2-10 10: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完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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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2-10 13:02:43 | 只看该作者
《公寓管理条例》,一般可视为区域条例,业主与物管的矛盾是非分辨,多以此条例为准绳来判定,物管依此条例具有处罚权,判罚不服诉讼至法庭,业主胜诉的几率微乎其微;所以吴女士不能自律自己家庭杜绝与楼下业主的投诉纠缠,最好的办法就是:卖房走人,买个独立房子住,不干扰别人,别人也不能干扰自己------舒心!宁静生活!而且这是万全之策!在加拿大如果不是有钱花不出去,万万不要动上法庭诉讼求曲直的念头,因为律师费会把你拖垮的,这里比较实际的比喻是:如果你被骗子骗了,数目不大就算了,否则你找律师诉讼上庭,等于被骗第二次。所以我认为吴女士的选择-------卖房是对的!鼓励你诉讼的人是将你推向花钱的深渊!败诉方还有赔付对方的律师费。
pjwyx 发表于 2011-2-10 11: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奇了!
你以為每個人都有足夠能力買獨立屋? 或是喜歡獨立屋? 老年人有體力去照顧好獨立屋嗎?獨立屋冬天鏟雪夏天剪草有多少人可以靠自己搞好?  
走為上策? 就算住獨立屋一樣也會被鄰人投訴鬧上法庭
有很多人是遇見惡鄰或是惡劣的管理公司 很多代表管理公司的中型以上律師事務所都在違法做事 你不找專打這類案件的律師依法討個公道 恐怕你想賣屋時才會發現已經被登記一個債權影響買家意願

你有沒有看過案例? 多少人遇此情況找律師輸過? 你懂程序嗎? 若不是很清楚請不要煽動誤導他人
如果沒有看過這類案例就妄下斷語未免太不負責了吧?
不找專門處理此類案件的律師答辯 反而聽信那些法律公司亂扯一通的人才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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