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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有罪”的关键 华人竟视而不见

16#
发表于 2016-2-22 21:30:55 | 只看该作者
共产党 发表于 2016-2-22 21:26
那个2004年的案子是跟梁彼得案有可比性的极少案例之一。我关注过,在我的帖子里也提到过,做过比较。“那 ...

自己找视频看去,
YOUTUBE上多的是,
本人没空一遍遍为你启蒙,
米国远远强于宗国这一点没错,
以为米国是正义化身制度完美无缺你就真是撒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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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2-22 21:43:11 | 只看该作者
共产党 发表于 2016-2-22 21:26
那个2004年的案子是跟梁彼得案有可比性的极少案例之一。我关注过,在我的帖子里也提到过,做过比较。“那 ...

你还敢把本人跟人中黄比?
本人告诉你吧,
人中黄虽然撒逼但他至少专业,
感情和理智分得很清楚,
你反共反到是非不分,
非香即臭非黑即白,
本人看你快混得跟三达子一个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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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2-22 21:48:50 | 只看该作者
共产党 发表于 2016-2-22 21:26
那个2004年的案子是跟梁彼得案有可比性的极少案例之一。我关注过,在我的帖子里也提到过,做过比较。“那 ...

本人骂大哥?
本人天生反骨批判世家,
没被本人骂过的网友本人还真记不起来,
光是德高望重的网友里本人就干过老汉,阿基,TOMM,酒仙,二炮等人,
其他的如人中黄,老瘤,三达这样的更不在话下了。
就连书生弄粥色鬼8号本人也挤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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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6-2-22 21:51: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你猜吧 于 2016-2-22 22:02 编辑

http://static3.depositphotos.com/1005342/200/i/950/depositphotos_2003028-One-arrow-direct-hit-bulls-eye.jpg

辫子辩论就像站在飞镖靶子前,永远都是绕着靶心转,不直入主题,东拉西扯,天南地北,就是不就事论事地瞄准靶心分析探讨。
西人辩论正相反,不管怎么旁征博引,始终对准靶心辩论。

永远不要和辫子辩论,只需专注弹你的琴就是了。他们看你演奏时,耳朵根本就没听琴声;而是把所有的注意力都分散在你脚下的地板质量、鞋子的光泽、发型、服装、乐谱印刷质量、钢琴的牌子,钢琴的价格、演奏的动机和目的、你毕业的学校,你导师姓名、你头晃动的幅度是否恰当、、、、、、。

辫子是世界上最不懂辩论的辫族,无逻辑、无耐心、无教养、无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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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2-22 22:03:14 | 只看该作者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22 21:51
辫子辩论就像站在飞镖靶子前,永远都是绕着靶心东拉西扯,天南地北,就是不就事论事地瞄准靶心分析探讨。
...

模糊的诉求,是华人缺乏逻辑思维基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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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16-2-22 22:05: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你猜吧 于 2016-2-23 08:48 编辑

中国人缺乏逻辑思维能力,这已经是很多人的共识。

中国人自古以来缺乏科学和制度方面的创造,他们的大脑普遍缺乏思辨和逻辑推理的能力,这方面的事实举不胜举,不再多用篇幅。

问题在哪里?是中国人的脑子天生有问题吗?是中国文化特有的吗?都不是。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两千年中央集权大一统的政治制度。这个政治制度的严密控制,规范和限制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一方面,这个制度在教育学术上限制发展,只要学习者的智力发展到接近掌握逻辑推理的水平,就禁止继续,并令其僵化。这主要表现在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另一方面,用暴力惩罚思考过了头的知识分子,凡是违背圣意,亵渎圣灵的思想言论,统统以杀头论处。这表现在文字狱。

人的思考能力和其它的机体能力一样,必须持续活跃演练,否则就要退化。而当社会规范强迫人们只准使用一种教条,超过了就会被杀头,便阻止了活跃。严格执行的信息审查和过滤制度,删除了大部分带思想闪光的文化知识遗产,也导致思维枯竭。中国古代的教育和学术是在很狭窄的一条缝隙里进行的,主要是读经和释经。这方面历史学界已有定论。这种读经和释经,很少用得着逻辑推理和思辨,因为先圣已拟定好了,只要背下来就行。这种教育模式一直沿用到今天。

世界各地学校都注意到,中国学生的学习吸收能力很强,但自由推创能力很弱。逻辑思辨和论证的最大作用就是去伪识真。它通过客观实在的考察和思维演绎,发现现实的原本状态和规律,告别传统教条,进行新的创造。这种思维方式最怕人为设置的障碍和禁区,否则一旦在哪个环节上被阻,思维就立刻停止。

思维的生命在于自由。问题是,自由一来,纯学术领域倒还不很要紧,一涉及到社会领域,集权统治的政治权力的源头就将被发现,天赋皇权的理论就会受到威胁,这可是最要命的命根子。历代统治者是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于是,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就当了殉葬品。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每个公民都必须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训练,用来应付日常生活。即使大多数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不强,马照跑,舞照跳,地球照样转。但是,最大的区别在于,如果一个社会里的核心精英,以及社会的主要阶层代表,有许多人辨不清真假是非,搞不清东西南北,这样的社会注定进入不了现代社会。

逻辑思维只是一个工具。但是这个工具在一个人判断客观外界的真实状况的时候,非常重要,必不可少。受过一般中等教育的人都知道,逻辑思维包括认知,抽象,判断,推理,排除,选择,证伪等等。通过复杂的思辨过程,将外部世界纷繁复杂的各种现象综合起来分析出脉络,发现和找到其中的主要矛盾,以及解决矛盾的关键。

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民主社会的重大决策,比如决定由哪一个集团执政,是否宣布对外战争等,是由多数选民决定的。尤其是这些选民中具有威望的代表性人物。如果这些选民和代表性人物毫无主见,昏头昏脑,既不知道自己存在的实际状况,又不知道作何种选择才符合自己的长远利益,那么所谓的民主程序一步也无法进行。最后不得不把最终决定权交给头脑特别灵光,手腕特别高超的人。这些人就成了新的主宰或帝王。他们的决策也许会照顾一下某些阶层的利益,但最终照顾的是自己集团的利益。

中国领导人不止一次地对世界说,中国人的素质太差,所以不适合搞民主。这种说法只反映了一部分事实,也是本文前面所讨论的事实。另一部分藏在后面的事实是: 中国的政策制定者,有意压制民众的智力开化,用忽视教育投资,限制教材内容,钳制言论自由,阻碍信息流通等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制造愚民。

有人说,经济发展将会推动政治制度的变革。两千年来,中国出现过好几个盛世,经济实力几度领先世界,但政治制度并没有变革。变革一般是在政治制度宽松的时候发生。可是,在大一统的政治体制下,最高权力只要一看见变革有危及自身的可能,就会立刻自激反应式地收缩,强化镇压,依然推行愚民政策。不要以为这个死循 环,可以无限制地循环下去。大一统的高度集权统治,最致命的症结是不可持久。

首先,社会生命力创造力备受压抑,极大缺乏,迟早会被强悍外族入侵或被市场经济淘汰。如果只在一个封闭系统里,集权也许可以延续较长时间,但是现代世界不允许。一旦对外开放,内外一比较,弊端马上显现。自由社会的生命力总是处处显出强大,把封闭社会远远甩在后面。尽管一再用奥运金牌或载人航天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仍然力不从心。最近,国家领导层意识到,必须大力提倡自主创新。这个口号的提出,是现实的要求。但是,不从制度上去考虑变革调整,口号仅仅不过是口号。

其次,这个政权本身非常脆弱。一般来讲,高度集权的政权是凭靠强人控制的,如果没有一个强人压得住局面,整体立刻开始分崩离析。请看一下中国历史上频繁的诸侯称霸和军阀割据。即使老天有眼,再送来一个毛式强人,当他生命终结的那一天,也就是政权危机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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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6-2-22 22:11: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你猜吧 于 2016-2-22 22:26 编辑

鲁迅发明了象形的阿Q,我直言之为辫子,有何不可?
况且,我很以脑后的大辫子自豪呢!
想当年,我大清帝国、、、、
想当年,我康熙爷乾隆爷功德圆满,威震九州、、、
想当年,我八旗骑兵横扫长城内外、、、
想当年,我满族血性男儿用嘉定三屠,扬州十日,就把你们这些辫子服服帖帖地玩了250多年、、、

嘻嘻嘻,哈哈哈,当初是我们喊:“不留发,则不留头”,最后是你们自己喊:“宁可留发,也不留头”。

辫子,怎一个贱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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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2-22 22:26:29 | 只看该作者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22 22:11
鲁迅发明了象形的阿Q,我直言之为辫子,有何不可?
况且,我很以脑后的大辫子自豪呢!
想当年,我大清帝国、 ...

搂主何不再议论一下中国人的是非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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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6-2-22 22:3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你猜吧 于 2016-2-22 22:37 编辑

辫子眼里无是非,一切以小圈子的利益为出发点;
在家,则我自己利益为大;
在社区,则我家利益为大;
在省内,则我家乡利益为大;
在外省,则我省利益为大;
在国外,则我祖国利益为大。

辫子只有小爱(亲朋好友),顶多有中爱(同胞),而极少有大爱(天下苍生)。

辫子文化不以求真为高尚,而以不撕破脸皮,维护虚荣的面子(和谐)为最高人生哲学。凡求真者,必被求和谐者群起咬死;凡爱作和事佬者,必被后世推崇。

在辫子圈子中,逢人三分笑,王顾左右而言他,必不招祸。若爱较真,必遭唾弃,挫骨扬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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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2-22 22:44:24 | 只看该作者
共产党 发表于 2016-2-22 22:03
模糊的诉求,是华人缺乏逻辑思维基因所致。

法律和文化哪个更重要?
这是一个以你目前境界还无法看透的问题。
皮特梁案件引出的是米国人民对米国司法文化的探讨和批判,
这境界已经远远超出了对法律细节的纠缠。
你严判了皮特梁这个无心过失案件对社会的意义在哪呢?
暂且不说其他白警察杀人案的细节,
除了暂时堵住一些黑人的嘴外,
能有效减少米国警察的暴力执法嘛?
这里面的让亚裔成为二等公民的意图昭然若揭,
国移里居然还有你这样的二愣子为之叫好简直匪夷所思。
OK你明察秋毫皮特梁入狱,
米国的让亚裔去代吃屎的潜规则更明确化你高兴了?
再举个例子,加拿大大选期间的 NIQAB 争议,
左派说禁NIQAB违反人权,
OK他们讲得没错,
但他们的短视跟你犯的错一个模子出来,
Fail to look at the picture at cultural level.
NIQAB问题是赤裸裸的MSL文化侵略,
你愿意生活在MSL文化圈嘛?
优秀的西方文化难道要被几个极端人权卫士绑架而自废武功嘛?
所以综合的讲,
你要讲法律本人也许讲不过你,
但本人关心的视角远远高出你的技术细节范畴,
有些事情不光是法律上争个清白的问题,
更是文化上的较量,
而后者的意义是前者远远不能相提并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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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2-22 23:28: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einberger 于 2016-2-23 00:05 编辑

楼上说的没错,这次华人的游行更是一次 movement ,抗议明显的执法不公。就像黑人民权运动,black lives matter, 占领华尔街,茶党游行一样,不是纠结于个案细节,虽然这类运动的效果未必会在短期内体现,但是长期看来是有积极效果的。如果美国的法律那么完美无缺,那么当初畜奴法,种族隔离法,排华法是不是都是完美合理的呢?当初站出来抗议这些法案的民众是不是都是法盲和愚民呢?如果像上面某位法律专家解释的美国法律是如此精准的话,那请不请好律师,甚至请不请律师结果都应该是一样的,因为美国法律总是如同'一加一等于二'一样的精准无误,判断完全基于事实而无人为因素,实际情况是这样吗?有多少白人警察杀死黑人被免于起诉?有多少杀人犯被说成是精神病而判无罪?酿成这么大的全球金融危机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坐牢?当然了,如果说这次事件是对警察杀人秉公依法惩办的开始,那也就算了。但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枪支泛滥的情况不改变,对警察,尤其是白人警察的袒护仍然将继续下去。以前警察杀死黑人,从调查开始police union都会全面介入,这次却撒手不管,所以从一开始就显示梁已经被作为政治替罪羊抛了出来安抚黑人。所以这样的抗议即使这次不会使此案获得减刑,至少可以显示出亚裔团结发声的力量,使得以后再要想欺负华裔的人三思而后行。再说了这次游行完全是和平的,不像黑人的示威夹杂打砸抢。不明白怎么损害华人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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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2-22 23:37:02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试想如果他不是警察,会发生这种事吗?开枪不等于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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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2-22 23:44:20 | 只看该作者
谈对美国社会的文化批判,潜规则批判也有道理,对促进社会公平也有好作用。不过要是证据上站不住脚,正面的作用还是难有延续的势头。也就是说,梁彼得必须实实在在的是个受害者,被枉判,他的不公遭遇经过华人集体的声音被放大,才能赢得更广泛社会的同情,才会改变现实。
所以事实本来样貌是什么总是个回避不开的问题,罪与罚不相称,才构成不公,大家疾呼才是个just cause是吧。
从我现在看到的材料看,梁彼得“走火”误伤说肯定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当时他的手指是放在扳击上,而不是按code放在扳机护框上。而且扣动扳击需要5公力左右的力量,除非有意击发,走火的可能性很小,每个陪审员都试过枪,都承认扣下扳击是需要些力量的,“走火”说辞是难以成立的。
这个事实认定了,就难以翻案了,也许大家可以说,以前白人警察射杀黑人时,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审查证据时没有这么仔细地推敲,而是从感情上出发采信了有利于白人警察的证据。但也只能是一面之辞,也不能对这个案子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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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2-22 23:53:21 | 只看该作者
觉得这次检方比较'狡猾',将重点放在枪支是不是会走火这一细节上,似乎证明枪支不会走火就证明了梁有杀人罪。但问题的关键是这次是子弹弹射回来射到被害人的,梁没有对准他射击。所以这明显带有事故性质。觉得这和一个人在楼上摆弄花瓶,因为突然受了某种惊吓而失手,花瓶砸死了楼下的人,差不多性质吧?这个判second degree manslaughter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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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2-23 00:00: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共产党 于 2016-2-23 00:14 编辑
5 past 6 发表于 2016-2-22 22:44
法律和文化哪个更重要?
这是一个以你目前境界还无法看透的问题。
皮特梁案件引出的是米国人民对米国司法 ...

从这篇分行散文可以看出你自相矛盾的思维,
一方面你憎恨穆斯林文化对“优秀的西方文化的入侵”,
但同时你认为这个优秀的西方文化只给亚裔二等公民的地位,
你这麽说的根据就是梁案判决的不公,
同时又认为“判决不公“的原因是无需讨论的“法律细节”,
这就清楚了,你的判断是拍脑袋得来的。
而这种拍脑袋文化是你大中华文化的一个特征,
所以你是在庆贺中华文化对“优秀西方文化“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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