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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费事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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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圣經証 "三位一体"之謬

 
106#
发表于 2013-10-25 11:04:29 | 只看该作者
魔朮師變戏法, 要有道具, 有助手. 所謂小把戏, 一把扇, 大把戏, 一張毡, 無毡無扇, 神仙难變.

魔鬼在毫無准備的情況下, 叫耶穌變戏法, 一無道其, 二無助手, 怎變得出花样?可幸耶穌懂得油腔滑調, 一句 "不 可 试 探 主 你 的 神", 就把魔鬼打發了去.
费事傾 发表于 2013-10-25 12:01



哈哈, 这叫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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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3-10-25 11:19: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抬头看 于 2013-10-25 12:26 编辑
十三經所無, 廿四史所不載, 無稽之至, 而教徒竟深信不疑, 無他, 信者得救也.
费事傾 发表于 2013-10-24 19:00


十三经是民族文化瑰宝,但把国人就打造成如今这样了,对世界半点没影响,连知道的名的都凤毛麟角,你自己说说哪13经? 哪个知道,上来说说,快; :stupid: 。。。。。甚至不如老费你的影响、号召力大:sad:  


可人家圣经影响到世界史,连你不学无术,都能用(圣经证明三个一体), 乖乖,你再狡辩就是唐吉可德,不仅仅是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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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3-10-25 11:21:35 | 只看该作者
可幸耶穌懂得油腔滑調, 一句 "不 可 试 探 主 你 的 神", 就把魔鬼打發了去.
费事傾 发表于 2013-10-25 12:01


WOW, 厉害:apl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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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3-10-25 14:47:54 | 只看该作者
老弟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被人宰了,心情这等不好?
本想举个你能理解的例子让你知道什么叫信心,你看来是悟性太低。
你有什么让我 “难堪” 的贴子尽管贴上来,我一向不怕挑战!不过到时候也许会让你丢 “身份” 或掉你的 “价”的!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10-24 21: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吧,那就按你的路子,我也给你一个让你好理解的例子。如果你在你父亲之外又认了个干爹,你父亲不仅仅是摔你个鼻青脸肿,而是直接摔死你。你认的干爹会把你当成玩具,发泄他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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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15:54: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3-10-25 17:16 编辑
十三经是民族文化瑰宝,但把国人就打造成如今这样了,对世界半点没影响,连知道的名的都凤毛麟角,你自己说说哪13经? 哪个知道,上来说说,快;  。。。。。甚至不如老费你的影响、号召力大  


可人家圣经影响到世界史,连你不学无术,都能用(圣经证明三个一体), 乖乖,你再狡辩就是唐吉可德,不仅仅是老费
抬头看 发表于 2013-10-25 12:19

"不学无术"是現成的駡人話, 人人會用, 見別人講的話有根有据, 自己無話可說, 又不肯承認自己不学无术, 就先發制人, 駡別人不学无术.

"连知道的名的都凤毛麟角", 真的要感謝共產黨.

我有幸不是在新中國出生, 不是在紅旗下長成,所以認識中國傳統文化, 不會那麽容易亂認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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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16:14:47 | 只看该作者
说的有道理。不过能否给你提个建议,别用繁体字,看得我头晕眼花。
xuxi 发表于 2013-10-24 19:35

这叫文化交流. 对老外也要文化交流, 何況同是中國人.

我是學繁体字長大的, 卻看得懂簡体字, 你學簡体字長大, 看繁体字也応該沒問題吧.

我發帖字, 繁簡並用, 取其方便. 但有些簡体字的筆划完全改變, 我便打不出了. 例如圣經兩字, 圣字是又土, 我可以打; 但經字的簡体偏旁, 我打不出.

彼此迁就, 互相包容, 世界會變得更美好, 不要學洋教徒那样偏淚狹隘, 排斥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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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3-10-25 16:21:20 | 只看该作者
好吧,那就按你的路子,我也给你一个让你好理解的例子。如果你在你父亲之外又认了个干爹,你父亲不仅仅是摔你个鼻青脸肿,而是直接摔死你。你认的干爹会把你当成玩具,发泄他的欲望。
xuxi 发表于 2013-10-25 15:47


你这些假设的前提都是不存在的,所以你的结论必然是错误的。有精力最好去 “情感画廊” 去浪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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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3-10-25 17:57:49 | 只看该作者
你这些假设的前提都是不存在的,所以你的结论必然是错误的。有精力最好去 “情感画廊” 去浪漫吧!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10-25 17: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知道假设的条件不存在就好。以后你也不要玩偷换概念与设立不存在的假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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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3-10-25 19:42:36 | 只看该作者
你知道假设的条件不存在就好。以后你也不要玩偷换概念与设立不存在的假设条件。
xuxi 发表于 2013-10-25 18:57


你是在说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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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3-10-25 20:37:16 | 只看该作者
哦 ,这就是了解神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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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3-10-25 20:41:46 | 只看该作者
彼此迁就, 互相包容, 世界會變得更美好, 不要學洋教徒那样偏淚狹隘, 排斥異己.
费事傾 发表于 2013-10-25 17:14


听起来不错,其实这个蛋扯得忒远,连你自己都不信
没本事敢称神,就落得个大家玩稀泥??你好我好大家好?? 奏好成今天世界这个鸟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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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3-10-25 21:32:41 | 只看该作者
你好我好大家好, i lik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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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3-10-25 23:00: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3-10-26 01:22 编辑
路加福音四章记载了耶稣与撒旦的一次单挑:

4:1  耶 稣 被 圣 灵 充 满 , 从 约 但 河 回 来 , 圣 灵 将 他 引 到 旷 野 , 四 十 天 受 魔 鬼 的 试 探 。  
4:2  那 些 日 子 没 有 吃 什 麽 。 日 子 满 了 , 他 就 饿 了 。  
4:3  魔 鬼 对 他 说 , 你 若 是 神 的 儿 子 , 可 以 吩 咐 这 块 石 头 变 成 食 物 。  
4:4  耶 稣 回 答 说 , 经 上 记 着 说 , 人 活 着 不 是 单 靠 食 物 , 乃 是 靠 神 口 里 所 出 的 一 切 话  
4:5  魔 鬼 又 领 他 上 了 高 山 , 霎 时 间 把 天 下 的 万 国 都 指 给 他 看 。  
4:6  对 他 说 , 这 一 切 权 柄 荣 华 , 我 都 要 给 你 。 因 为 这 原 是 交 付 我 的 , 我 愿 意 给 谁 就 给 谁 。  
4:7  你 若 在 我 面 前 下 拜 , 这 都 要 归 你 。  
4:8  耶 稣 说 , 经 上 记 着 说 , 当 拜 主 你 的 神 , 单 要 事 奉 他 。  
4:9  魔 鬼 又 领 他 到 耶 路 撒 冷 去 , 叫 他 站 在 殿 顶 上 , ( 顶 原 文 作 翅 ) 对 他 说 , 你 若 是 神 的 儿 子 , 可 以 从 这 里 跳 下 去 。  
4:10  因 为 经 上 记 着 说 , 主 要 为 你 吩 咐 他 的 使 者 保 护 你 。  
4:11  他 们 要 用 手 托 着 你 , 免 得 你 的 脚 碰 在 石 头 上 。  
4:12  耶 稣 对 他 说 , 经 上 说 , 不 可 试 探 主 你 的 神 。  
4:13  魔 鬼 用 完 了 各 样 的 试 探 , 就 暂 时 离 开 耶 稣 。  

撒旦最后灰溜溜地走了!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10-25 06:22

真好笑,这也吹牛成耶稣“战胜”了撒旦?明明圣经也说魔鬼只是“试探”耶稣,编这故事的笨蛋直像在哄小孩子!故事说:
魔鬼哄耶稣吃石头,
魔鬼骗耶稣下拜她,
魔鬼骗耶稣跳楼,
就算五岁小孩子也沒那么笨!
只要一句南蛮子的话:“你叫我做我就做,我不是好冇面?”就可打发了她。
这样幼稚的故事,也吹成耶稣大战撒旦,胜了!笑死人!
1。圣经说基督教徒只要靠神的说话果腹,不吃饭也能活下去?(神的说话也能吃饱肚子?我不是基督徒,不知真假)。
2。撒旦说:你下拜我,我让你中649,你也相信?
3。撒旦捉耶稣上殿翅高处,叫耶稣跳下去,有谁会听话?当然死不肯跳,这也叫做战胜?为什么撒旦不一腿把他踢下去?却灰溜溜地走了?这个魔鬼比孔子还斯文呀 !这故事真编得不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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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3-10-25 23:23:28 | 只看该作者
信者恒信,讨论no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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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3-10-25 23:24:32 | 只看该作者
不信者未必恒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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