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潘女士这个CASE,我知道这个亏损对潘女士来讲可能不是个小数字,但我冒昧地猜想一下,这个也没到倾家荡产的地步吧?列一个还款计划,根据自己的能力三五年内把这事结了,这是个正解。
我不是怕打官司的人啊,但这个CASE,潘女士,希望不大,应该说很渺茫。如果这个过程不影响你的生活,你大可以去试试,但是有智慧的人是不会花精力去做没有希望的事情的。
如果你说的属实,你的经纪确实没有职业操守,也许你能把那个经纪打入地狱(其实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也不大),但你的目标是想追回损失,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投资有赚有赔是很正常的事情,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来日方长。若干年后你回过头来看,也许你会感谢你的人生中发生了这件事情。二十年前,我曾经为5万块人民币的损失哭了整整两个晚上,觉得天都塌了,现在看来,那5万块钱给我的人生改变多大啊。不说了。
鼓动你去打官司的,空有一腔热血啊。我先问一个问题,你说不知情,10万变3万,那一定不是今年进去的,否则亏不了那么多,凭我的印象,大概测算一下应该是11年进的场。每次交易不是都有一个交易清单寄到你家吗,上面写的清清楚楚,转到什么产品多少钱。你说我不懂没看,那是谁的责任?你说我没收到,说这话要小心,你当真是没收到?尤其是当这成为法庭证言的时候。你说我记不清了,陪审团会一致认为你收到了。另外12年初你应该收到帐户的年度STATEMENT,上面也写得很清楚你名下的产品和余额,那个是要报税用的,你应该不会丢吧?所以你要说不知情,得法官和陪审团相信不是?
好了,如果你知情,12年初你发现了为什么不告?因为那个时候亏得不多,是不是? 如果换作是我,我一发现了就会去告,而且立刻中止合作,不管当时赚多少亏多少,赚的我宁可不要,这是个原则问题,而且是很危险的信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