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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蜜蜂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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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房东找借口要我搬家怎么办?

31#
发表于 2009-9-30 19:16:17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分租房屋是普遍的现象,而房客和房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甚至有血案酿成。这位仁兄想必才从国内来的。花钱谨慎,不想吃亏。不知你是否想过,你的房东从国内来的时候经历的比你们现在艰难的多。那时能找到房子就不错了,价格高点也得忍着,工作难找,那时的最低工资才6.75元。而至少你们现在最低工资是9.5元。特别是中国食品的烹饪方法对HOUSE的污染最大,房间的气味久久不散,时间长了房子的价格都会受影响的,你如果留意一下,加拿大租房的信息,很多都是要求房客少煮食的,特别是和房东分租更要注意干净和安静,你要知道房东们从你们现在的条件开始打拼,到买起房子,他们经历的艰难你恐怕想象不到,选择是双向的,如果你觉得你交的房租吃亏了想搬走,房东不让你走,行吗?现在想不通的事情过几年你做房东,就会明白,也许比他还甚。 哎!互相理解吧。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其实我就想再强调的是,法是法,合同是合同。“理解”不是加拿大的处事准则,虽然人们需要心理的关怀和理解。

如果理解刚来打拼之不容易,能有房(虽然可能付贷款),总比新移民强,应该善待和容忍新来之同胞。

退一步说的话,至少出租前应该对租者有个明确的交待(房东应很熟悉中国人的生活习惯)。很明显,很多房东来加多年,没学到好东西,就是欺负同胞,利用新来者的陌生。

我真切希望每个来加的华人移民,从自己做起,能够认识到自身的陋习而能逐步的克服。希望帖主将来成了老移民能善待新移民,如果做房东千万别向你现房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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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9-10-11 18:54:41 | 只看该作者
"一日3餐要自己COOK,新移民,省钱..." 好象对! 象个女人!

看样子,房东也无多少钱,大家互相体凉些. 似手先与你暗示. 最后不得己而己. 否则只好让警察来了 ... 作个理性的人. Share吓费用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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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9-11-2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出来在外,大家都不容易。
房东房客都得把自己放到对方的角度想一想:要是你是对方,出了这样的事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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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1-4-8 21:21:41 | 只看该作者
:clap:
建议你搬到YONG/FINCH一带,有游泳池健身房,四季温度随便调,豪华气派风景好,1房1厅$1500/月。一分钱一分货。房东花几十万买房免费让你们糟蹋?你是房东你干嘛?去住CONDO吧,你敢在那里胡造吗?立即罚款,并限期改正。
xianyan 发表于 2009-9-2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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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4-8 21:22:09 | 只看该作者
:yes:
建议移民局对新移民要有道德方面的评估。道德品质有问题的一律拒签,已登录的立即遣返。
yanxian 发表于 2009-9-2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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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1-4-8 21:25:14 | 只看该作者
:yes:
在加拿大,分租房屋是普遍的现象,而房客和房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甚至有血案酿成。这位仁兄想必才从国内来的。花钱谨慎,不想吃亏。不知你是否想过,你的房东从国内来的时候经历的比你们现在艰难的多。那时能找到房子就不错了,价格高点也得忍着,工作难找,那时的最低工资才6.75元。而至少你们现在最低工资是9.5元。特别是中国食品的烹饪方法对HOUSE的污染最大,房间的气味久久不散,时间长了房子的价格都会受影响的,你如果留意一下,加拿大租房的信息,很多都是要求房客少煮食的,特别是和房东分租更要注意干净和安静,你要知道房东们从你们现在的条件开始打拼,到买起房子,他们经历的艰难你恐怕想象不到,选择是双向的,如果你觉得你交的房租吃亏了想搬走,房东不让你走,行吗?现在想不通的事情过几年你做房东,就会明白,也许比他还甚。 哎!互相理解吧。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留学生之家 发表于 2009-9-2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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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1-4-8 21:25:53 | 只看该作者
:yes:
我住CONDO出身,不包家具上网洗衣车位。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损坏东西要赔钱,搬家用电梯要按时间交钱,电梯任何损坏要扣钱。你房东跟你计较过这些吗?如果你不浪费,又讲卫生,你是非常好的房客,房东会让你走吗?即便你想走,房东会千方百计挽留你。反思吧,搬到哪里都会被人赶走。
xianyan 发表于 2009-9-2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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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8-15 17:50: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我租住在一HOUSE,房东有3间房间出租,我和我朋友一家两口各租住一间,也就几个月时间,事情一步步发展成要我们搬家.

1)说上网超了流量,要我们承担费用,被我们拒绝.房东心里不爽.
2)后来说我们不打扫厨房和洗手间卫生.厨房大家合用的,我们用完后,就把自己的垃圾清了,房东认为不够,要用牙刷把TAP处的污浊也要清理,你看房东自己的客厅弄得乱七八糟,实在晕.
3)说水电费用多了,想在房租外让我们另外承担,被我们严厉拒绝.
4)后来说房租要现金,我朋友给了现金,她不想给收据,经过交涉算是给了,我给的支票,我拒绝给现金. 房东理由是她不想报税,嫌麻烦.
5)后来说儿子回来住,不想出租了.这是最后一个让我们搬家的理由.
6)我朋友不堪忍受搬走了.
7)
从你所述中,可看出你确是一个艰涩,吝惜之人,
难道你没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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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1-8-15 17:51:47 | 只看该作者
[quote]我租住在一HOUSE,房东有3间房间出租,我和我朋友一家两口各租住一间,也就几个月时间,事情一步步发展成要我们搬家.

1)说上网超了流量,要我们承担费用,被我们拒绝.房东心里不爽.
2)后来说我们不打扫厨房和洗手间卫生.厨房大家合用的,我们用完后,就把自己的垃圾清了,房东认为不够,要用牙刷把TAP处的污浊也要清理,你看房东自己的客厅弄得乱七八糟,实在晕.
3)说水电费用多了,想在房租外让我们另外承担,被我们严厉拒绝.
4)后来说房租要现金,我朋友给了现金,她不想给收据,经过交涉算是给了,我给的支票,我拒绝给现金. 房东理由是她不想报税,嫌麻烦.
5)后来说儿子回来住,不想出租了.这是最后一个让我们搬家的理由.
6)我朋友不堪忍受搬走了.
7)
从你所述中,可看出你确是一个艰涩,吝惜之人,
难道你没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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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1-10-19 18:26:37 | 只看该作者
参加评论的不是房东就是房客,都是偏向自己的利益。其实这事很简单,双方能协商解决的就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就按安省房屋管理条例办。找本安省房屋管理条例看看,就知道你有哪些权利了,多华会,华咨处应该有中文本。加拿大是法制社会,要用法律保护自己。令外房东是不能随意赶房客走的,房东要赶房客走必须申请驱逐令,这个驱逐令不是好申请的,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理由好编,证据可就不好找了,没有个一年半载的,这个驱逐令申请不下来,等他申请下来,你也找好房子了,拍拍屁股走人,这段时期你也没必要给他交租了,最终损失的的是房东,你怕什么?当然,房东不是太可恶,能协商的还是尽量协商,毕竟都是中国人,都不容易。但对那些恶房东,就不要客气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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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12-21 12:56:06 | 只看该作者
我不完全赞同下面的说法:

“”你租住的是一个房间,与房东合用一部分空间,这种情况一般不受租客保护法保护。即便受租客保护法保护的情况,房东提出自己的直系亲属要用而要求你搬出,也是合法的理由。如果你能证明这只是藉口,你可以申诉并要求房东赔偿你因搬家造成的损失。“

我不太清楚这个房子的构造,所以我不敢说是否一定”“不受租客保护法保护”。但是,若房东自己的亲属搬进来,必须要给楼主大概2个月的通知。假设房东的理由不成立,他不仅仅要交“搬家的损失,他要交高达25000加币的惩罚金。
当然,房客也有保持清洁的义务。
我不了解详细的事实,所以不敢断言。但”是从楼主所说的看,“似乎”可以告房东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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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4-6 23:56:02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想搬家?留恋什么?如果你和他人共用厨厕,当然不在租客保护条例内。为什么不去住公寓?或者单独租一栋house 或镇屋或哪怕地下室也行, 注意一定是自用厨厕的。
省了钱,降低了生活开支, 就不管你网络流量超不超,不管卫生干不干净,房东累得孙子似的,费用高了还得当免费清洁工,搁谁也受不了。
房东留不住房客,大抵问题出在房东,如果赶房客走,那是房东实在受不了了,否则看在钱的份儿上,房东多半儿能忍就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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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5-29 15:08:25 | 只看该作者
按照加拿大租约法律房东没有权利加租,也没有这个权利赶你走,这是犯法的,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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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6-1 13:17:51 | 只看该作者
房客不易, 房东也不易,与其在一起不舒服还不如换个地方。
NewChina 发表于 2009-9-27 18: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对了,相互理解,实在不行,就搬吧,不要弄大家都不高兴,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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