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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b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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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被狗咬之后:给华人朋友们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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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2: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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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论坛)她的狗保住了。于是我打电话问她有关经济补偿的事。她没接电话,于是我留言了,说如果她准备好了请尽快给我,我想早点结束这个事情。让我没想到的事是一个小时后有个警察敲门,我开门后他严厉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1-4-27
本帖最后由 love Dingding 于 2011-4-27 14:42 编辑

能理解你,我去年9月份也被邻居家的狗给咬了,而且出了很多血,是一条德国狼狗。站起来比我都高。

在加拿大,没事发生的时候,是很安全平和,可有事情的时候,就会发现这里没有你想象的安全,人也没你想象的善良。别说是白人,中国人也一样。

我被咬的时候,狗是冲过来的,那个速度,我只在动物世界里见过,我家放在草地里的花园灯都被冲断了。对面的邻居看着狗咬了我。当时我还不知道有出血,就是知道裤子破了,回家里换裤子的时候,裤子是湿的,手一摸全是血和狗的唾液。当时我就慌了,想不到别的就要去报警去医院。20分钟之内我和邻居去了医院,医生和护士告诉我一定要报警。医院报告了public health,他们告诉我说,狗的免疫记录完全,而且在加拿大已经有40多年没有发现狂犬病,所以大致是安全的。但他们还是要观察狗10天。因为如果狗是因为发病而咬人,10天之内肯定会死(public health 通常会给你一个case number)。如果最后确定是狂犬病,再打也不迟。而且打血清不是我们想象的一针就可以,要打好几针,非常非常疼。而且那个白人护士把狗主说的。。非常尴尬,还告诉我,你为他考虑很多,它是只为自己考虑的。。所以白人也不都是坏的。我想大家都是中国人,而且狗主一直说报警狗就会被杀掉,我就没有报警。从医院出来的时候他们去买了处方药。事后想想这样做是不妥当的。如果报警狗被杀掉,那说明他有病,应该被杀。那是对整个社区都负责任的做法。

   回来后,也和你一样上网去google了一下狂犬病。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个半死,当时我还有个10个月的小baby。而且从那以后狗主没有任何消息,没有电话,没有问候,就跟没这事情一样,中国人也不都是好的。综合朋友和邻居的意见,我通知了狗主,去了york警局,想做个备案。但让我生气地是他们不受理,因为这不是刑事案件。他们建议我去找律师。

  在没有选泽的情况下,我找了律师。
  找律师的想法也是本着备案的原则,我的想法是有个法律条文书面证据作约束,万一10几年我因为这个病死了,对孩子有个保障。但律师告诉我,他们不能做无用功。他们一定要求赔偿。这种不是很严重的伤害,属于小额法庭,律师费是赔偿金额的25%(如果没记错的话,加上其它杂费,税可能有30%多,这笔钱并不是房主出,如果有房屋保险,是保险公司出)。 这不是最痛苦的地方,我要每30天去看家庭医生(我现在伤口那儿是很大的一个伤疤,律师问我会不会去游泳,习惯穿多长的泳衣),虽是小伤,但可能需要整形,需要看心理医生(狗咬完我,就冲我另一个孩子冲过去了。我家孩子很喜欢狗,可发生这件事以后,每次回家都不敢开车门,一定要没有狗才下车,而且我们都失眠)。。。这些费用全部要打在赔偿金额里,我们想想就算了。切菜都能割伤手呢,心理可以有个慢慢调试的过程。一切都会好的。如果真地要了赔偿,房主的房屋保险以后肯定要涨的。

  案件的过程通常跟伤势的复原过程有关,短的要一年多,长的可能一辈子。

  所以,真的被狗咬,如果不出血,就算了,因为后续的事情烦都能烦死你。。如果出血,一定要去医院,最好狗主一起去,否则,要有它的电话,住址,狗的免疫纪录。这些医院和public health一定要问的。如果要赔偿,直接找律师,这也是我去警察局,他们给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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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4-27 21: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的建议和关注。想说明一点,孩子那天只是在走路,狗突然过来咬了一下,而且是被咬伤,不是抓伤。现在已经结痂了。其次,有的朋友说我是奔着那点钱去的,试问一下,对别人造成伤害,包括肉体和精神上的,除了经济惩罚,还有什么办法能让那个无赖狗主受到惩罚呢?再说了,受害者得到赔偿,难道有错么?如果是你的孩子,如果你被人这样愚弄,你能那么容易就这样让这件事过去?刚开始,我只想要那狗的健康证明和一句道歉,现在我想要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也想让白人垃圾知道中国人不是那么软弱可欺的。我从这件事也真正明白表面友好的白人对中国人真正的态度。真诚感谢那些给我很多好的建议和支持的同胞。我也承认自己缺乏法律意识,还用中国人的思维来处理问题,社会经验不足,心太软。那天电话里我几乎对她说对不起,因为我的原因让她可能失去狗造成了她的痛苦。现在回想当时的我,真是愚蠢至极,太容易相信别人。这里我倒是感觉还是中国人本性更纯朴,如果中国人许诺了什么,通常不会再这样无耻的反咬一口。
happyleo 发表于 2011-4-27 2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想告就去告吧。毕竟身体,精神上的伤害是别人无法体会的。人性的丑陋更是让人无法忍受。而且事发突然,不可能每个人都那么冷静,考虑得很周到。

但是,给你个建议,不要像个没头苍蝇自己去法庭。真的胜算不大,而且很多东西不懂,白浪费时间。先去找个律师,听听他们的意见。通常没有胜算的案子,他们好像也不接。搜集证据,提供给律师,你的信,家庭医生的诊断,报警的警官,证人。没有证据,没有胜算。那你真的就是白生气。

律师,无论白的,黄的,黑的,只要是个人伤害的律师都可(老外最好,看!偶也有点歧视存在,毕竟他们在这里久,经验丰富)。
   
听你的好消息!你的经验,对我们都是个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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