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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见栏和你开诚布公的讨论,只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作为裁判不应该对任何一方预设立场。
如果让您觉得缺乏诚意,那么我们就真没有必要再讨论下去了,直接搬国内论坛的网警标准就可以了,外加关键词屏蔽,如 “二逼”、“二B”、“2B”之类直接技术处理,不让发布就可以了。我们当然可以建议老赵这么做,但是网络新生词层出不穷,却也是大概可以看到和预料到的,您真觉得我们可以确定出一个‘网络粗口’禁言标准么?
所以话说回来,这是互联网啊,你真的禁止不了谁啊,禁止了中文,人家可以用英文,还可以拼音。有时候只能习惯在血雨腥风中生活,对不?所谓语言的暴力,如果对网友、对个人那个是绝对的禁止。但像本文这样揭揭本民族的短,使用了一些粪青的词汇,只要不直接指某人,我就觉得不能算暴力。还是那句话,中国知识分子,呵呵,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世界和人类?反正就是到这论坛甩甩口水吧。
毛泽东说他喜欢理工科知识分子,那叫匠、工、“君子不器”的“器”。可是看穿了的话,你会发现,“器”搞个什么产品,还是能影响世界、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比如手机、电视机,是不是?可是文科的知识分子,可能就真是百无一用,只有点儿口水了。华人社会存在俄国、欧洲那样的intelligentsia吗?反思反思吧。我们大家在这儿顶多就是隔岸观火,看看热闹。
所以呢,我也是真不想再在这儿跟大家起腻了,前几天退出了时事,也就是想当好这个裁判。这个帖呢,咱尊重您的意见,删了。您追问我当初为啥给精华,按照您的要求,我也说出了当时的标准。生活中是个人就有自己的准则,您和老伴孩子也不能完全统一思想吧?这么着,以后您觉得帖子里有啥不合适的地方,请先举报,跟帖也不要直接对楼主,大家退一步,建设和谐社会还是要靠在座的每一位嘛。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2-3 23: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意见表达得很明白了。
是裁判就该履行自己的职责。
没说你不能有自己的意见,但给骂帖加精显然不是表达你意见的正确方法。
你接受我的意见,我高兴。但加上你的另外那些夹七夹八的话,这种接受意见就让人不太舒服了。我本来就只希望你接受我的意见就行了,不知道你为什么接受意见非要扯上老周、干露露母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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