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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民人行道被撞死:家属寻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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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2:5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本网特稿)他呼吁如果有目击者请站出来,为一个不幸的同胞说句公道话。因为出事时是下午3点半左右,出事地点是华人密集区,而且附近就是公交车站,他相信有人目击事情发生经过。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8-12
就是青少年犯法了还有青少年法呢,为什么就不能刑事起诉他?

记得以前在51上看到过一个交通案子,一个 ...
tongqing 发表于 2009-8-13 21: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些大义凛然反对种族歧视说的几位,怎么不说这也不是种族歧视呢?这个案子比中国判得还不是人,中国最起码警察还要赔些钱。
64#
发表于 2009-11-2 00:17:25 | 只看该作者

上海移民人行道被撞死:家属寻目击者

他的妹妹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平日里待人非常善良。移民后她非常喜欢加拿大

不幸永远呆在加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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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09-8-19 13:00:59 | 只看该作者
道理对每个人都应该是公平的。
如果加拿大的法律可以对不同族裔的人不同对待。那全球都可以对加拿大的企业和公司进行不同对待。
现在加拿大正在以实际行动告诉全世界的人,所有国家都可以任意洗劫加拿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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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09-8-14 23:33:25 | 只看该作者

机缘巧合,,,,天命难违

大家想一想。被李伟光吃掉的那个小伙。那个时间、那个地点、被一个来自中国的移民,恐怖的杀掉。。
走在人行道上、会被一个骑车孩子闯死。。??这样的事情令人匪夷所思、、、、、还有就是在高速上被桥上的石块砸死的那个印度人。。。。。死神来了。。。难逃一死、、祈福吧。大家!!这个和好人坏人不关。。。命理循环。机缘巧合。自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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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9-8-14 09:45:25 | 只看该作者

lol

这个老郭才是干实事血性男儿,要把事情做大,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 不能容忍多伦多警方种族成见,要上媒体,到市政府抗议,在屎加饱组织中国人的互惠民兵保护中国侨胞。


现在初步确认肇事者是黑白俩小孩,黄色民工们敢怎么办? -- 凉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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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9-8-13 22:00:07 | 只看该作者
李伟光杀死的不就是个白人吗?不要在这扇动种族仇恨。

他是个精神病人。你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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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9-8-13 21:52:2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最可疑的是为什么那个少年的姓名没有披露。既然已经不以刑事法起诉他了,他的身份为什么还要保护?

很可能担心怕中国移民查出他是个白人,或许他根本就超过了18岁。否则为什么要隐瞒他的身份?


仁兄你刚从中国大陆坐渡轮登陆加拿大,还不了解情况。加拿大警察可腐败了,他们早就想公布姓名了,可能是背后收了钱,就推搪警察局不能没事公布市民身份为借口,不让大家知道。
我看99%是白人,否则不可能只撞我们中国人,警察借口没看清楚肤色也没有公布种族成分对我们华人太不公平,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众所周知,如果是华人小孩骑车撞死人,可以不追究,如果是白人,那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就是种族歧视,这逻辑我们中国人都知道,所以警察才会怕我们中国移民查出他是白人。
不过你有一点不了解,警察巴不得这个人过18岁,然后就可以借机勒索钱财,还真有可能是个少年犯,警察无处下嘴,气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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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9-8-13 21:15:14 | 只看该作者
就是青少年犯法了还有青少年法呢,为什么就不能刑事起诉他?

记得以前在51上看到过一个交通案子,一个白人警察早上开警车撞死了一个华人老
妇,老妇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只是在路边行走。事后法庭判决警察无罪,说他是
新警察,没有经验,早上的阳光晃了他的眼。他仅被罚了款,相当于他40个小时的
工薪。

咱们大家就只好提心吊胆,等什么时候轮到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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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9-8-13 21:14:17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最可疑的是为什么那个少年的姓名没有披露。既然已经不以刑事法起诉他了,他的身份为什么还要保护?

很可能担心怕中国移民查出他是个白人,或许他根本就超过了18岁。否则为什么要隐瞒他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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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9-8-13 14:21:14 | 只看该作者
上海妇女蒋成黎被撞死一案,疑点重大。(作者:余若扬)
  诚如网友们指出的,自行车撞死人,闻所未闻。我们来自曾经的自行车王国,对
自行车的性能功率的了解,远胜本地的普通警察。
  社会公认,多伦多警方存在「种族成见」(racial profiling)。这是他们种族成
见的又一次表现。如果是华裔少年撞死白人妇女,结果会这么样?难道警方也敢对
白人家庭说撞死白撞死了吗?
  联想到最近中区唐人街超市发生的案件。黑人疑犯涉嫌偷窃和伤人,警方却将她
当场释放,一个罪名也不加。极为宽大。直到华人社区哗然,52分局才在压力下,
改弦更张。
  因此,本人认为,蒋家应把事情做大。这样的冤屈疑问白白吞下,谁都受不了。
应立刻筹备召开大型新闻发布会。遍邀华人媒体电视台、电台、日报、周报,和英
文媒体(至少已经采访过蒋家的太阳报肯定会来)。舆论升温,压力加大,到时候看
草菅人命的42分局如何收场!?
  本人愿意提供帮助,筹组大型新闻会。蒋家如需联络本人,可致电无忧网编辑。


把这个事件当成一个种族歧视问题搞,起诉警方,作为一种策略不是没有道理,但是可能不得要领,要看法律条文有没有可利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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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9-8-13 14:07:09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楼上转贴的一部分英文议论,很多英文网友都认为这是一个早晚必须解决的问题,有人建议召开市议员的紧急会议讨论解决。这个事受害人是我们华人之一,如果我们华人没有人出头搞一个运动,就太可悲了。这不是种族歧视问题,而是法律漏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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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9-8-13 13:53:08 | 只看该作者
这样造成伤亡没有人承担责任明显是法律漏洞。实在应该造声势解决!

汽车人和行人共用人行道,如果路权均等,明显对行人是不公平的,因为骑车人速度快,并有金属在其前后保护,两者相撞,必定行人受害机会更大。之所以有法律容许小自行车在人行道行驶,正是基于同样的保护弱势一方(与驾始气车的人相比)的理由。希望有律师挑头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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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9-8-13 13:17:03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只是个不幸事件吧。既然法律本身有缺陷,那就告政府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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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9-8-13 12:5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老外吵架集中在法律漏洞和合理性方面

咱们吵架集中在种族歧视和给小孩子判刑上面,
看来文化差异还是蛮大的。



英文啊!!!谁懂啊???你这只猪不要在51欺负我们,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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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9-8-13 12:36:47 | 只看该作者

老外吵架集中在法律漏洞和合理性方面

咱们吵架集中在种族歧视和给小孩子判刑上面,
看来文化差异还是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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