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查看: 1031|回复: 3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华人房东直接加租45%遭租客拒绝:以自住为由赶租客

跳转到指定楼层
推荐
发表于 2024-6-3 15:3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房东与租客永远是一对矛盾体,因为利益相关,相处融洽者有之,反目成仇者也有之。在法律框架内也有无数的纠纷,最近几年矛盾尤其突出。最近一位华人网友发帖抱怨房东超过安省规定非法加租,房东则以自住为由赶租客走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24-6-3
房东不准随便涨租金,银行可以随便涨利息,mortgage可以随便加...
推荐
发表于 2024-6-3 16:04:04 | 只看该作者
涨租的限额是3%吗?如果租金三千只能涨90,就算没贷款,地税和保险每年都不止涨这点,再加上房子的修缮保养,房东妥妥的是冤大头做慈善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4-6-3 17:39:12 | 只看该作者
邓小平说过的一句话,不搞经济建设就是死路一条。
这个国经济建设搞得实在太慢。今天的房屋危机是几十年累积起来的经济效益低下的局面,主要是这国人民长期被左倾机会主义,左倾幻想主义洗脑,天天想吃免费餐,住免费房。弄到今天,造成严重和可怕的经济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24-8-17 13:41:05 | 只看该作者
這里是民主社會   租約應該對房東與與住客都要平等  否之租約簽了有何用 ! 政府要照顧  "弱者" 以表示政府,政客的 "偉大".... 那就讓他們住在政府公屋 , 而不是拿私人物業來做犧牲. 用強制的法律手段, 逼迫房東簽不合理 , 不平等的合同. 租客可以自動續租,也可以不續租  但房東簽了合同后 等於簽了賣身契 ! 這比專制 獨裁的政權更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24-6-7 10:04:17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24-6-5 17:23
"一旦租客入住,似乎任何时候都不能撵租客". 那是因为房东图省事招进来了长租的, 就有撵不走租客的麻烦.  ...

你只租留学生,保证是短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24-6-6 17:54:36 | 只看该作者
近两年利息大涨,地税也大涨,租金也不能cover所有费用,房东每月都要掏钱出来,就是说现在租客是白白享受着房东的补贴。就算利息以后降下来,随着通货膨胀,地税也会越来越高,维护房子的费用也会越来越大,加拿大实行的是市场经济,租金应该是随行就市,政府要承担起人人有房住的责任,而不能不能把责任推给房东,年年加地税而且加幅远远大于允许房租的升幅本身就是不合理。这样以后不会有人做房东,租客没地方可租,那时只能去制定这些法律的政府官员家里住,再不行只能睡大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24-6-6 17:29:08 | 只看该作者
mortgage利息和 property tax 大涨,政府规定的涨幅根本不够cover,加拿大的租房法律非常不合理,政府不作为把租房责任推给房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24-6-6 16:17:48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就是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国家。当然只共产那些中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24-6-6 05:04:47 | 只看该作者
olive2008 发表于 2024-6-3 20:35
房租亏了算租客头上,卖房赚了会分租客一份吗?

卖房亏钱,房客会给补上吗?你这个逻辑不对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4-6-5 22:04:31 | 只看该作者
买房贷款的时候都会做压力测试,要有还款能力才会给贷款,如果跟银行说只能依靠租金来还贷款,试问哪家银行会给买房者贷款?那些嚷嚷着因为租金涨的不多还不上贷款的,那一定是造假骗贷,要怪就怪自己,别抱怨租客。就问一句这些房东,如果将来利率降了,他们会给租客降房租吗?地税涨,证明房价涨,多交的地税已经包含在房价增值的部分里了,他们会给租客降房租吗?想做只赚不赔的生意,想的太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4-6-5 17:48: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nkar 于 2024-6-5 18:18 编辑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24-6-5 17:23
"一旦租客入住,似乎任何时候都不能撵租客". 那是因为房东图省事招进来了长租的, 就有撵不走租客的麻烦.  ...

Airbnb一般称短租,相对于Airbnb,一般的租赁就是长期出租。这称不上粗心与否,只要通过房东的各种审查和条件,大伙都是就这么出租的。人还没住进去就想着撵租客,这生意没法做,还不如把房子卖掉转投股票。如今股票比房子热,又没有乱七八糟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4-6-5 17:23:27 | 只看该作者
Vnkar 发表于 2024-6-5 16:46
不是理论上的,而是经过多人实践了的事。房东确实要破费一些,但几个月的房租就挣回来了,比等一年后再租 ...

"一旦租客入住,似乎任何时候都不能撵租客". 那是因为房东图省事招进来了长租的, 就有撵不走租客的麻烦. 举个例子, 那些不可能住满3年的租客, 房东不撵, 租客都会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4-6-5 17:19:53 | 只看该作者
ermite808 发表于 2024-6-5 16:34
你怎么知道谁是长租?

房东招新租客时, 最大的任务之一就是判断谁是可能长租的, 然后客气的请他们回去等待结果, 拒绝. 没有这个本事(根据租客类别), 就不要当房东, 举个例子, 一对拿3万多退休金的本地老人来租房, 是长租是短租? 当然, 这么干, 招新租客的工作量会加倍, 可是换来的是房东对房子尽可能大的控制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4-6-5 17:00: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ermite808 于 2024-6-5 17:06 编辑

你从市场上找房客,还想不长租这不太可能。
新加坡做得应该不错,公屋多,没有这个问题。在这方面,西方真应该向新加坡学习。法国也在50,60年代建了很多廉租大楼,现在成了犯罪集中区,管理太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4-6-5 16:46:49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24-6-5 16:20
你说的都是理论上可以如何如何, 跟实际操作差得远去了! 作为租客, 住了好几年, 知道自己的租金比市场价低3 ...

不是理论上的,而是经过多人实践了的事。房东确实要破费一些,但几个月的房租就挣回来了,比等一年后再租效果要好点,否则就算打赢LTB,一年不能出租,那就是一年的租金损失。
你说的短租,安省有这个政策吗?(Airbnb另当别论)
一旦租客入住,似乎任何时候都不能撵租客,也没有规定你在签租房协议时房东可以选择要租的天数或年数吧?除非你自己和你直系亲属要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4-6-5 16:34:14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24-6-5 16:20
你说的都是理论上可以如何如何, 跟实际操作差得远去了! 作为租客, 住了好几年, 知道自己的租金比市场价低3 ...

你怎么知道谁是长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4-6-5 16:20:30 | 只看该作者
Vnkar 发表于 2024-6-5 15:44
房东想涨租金没有错,但非要按安省每年规定的租金增长率(今年是2.5%)涨租,超出这个范围租客可以拒绝。大幅 ...

你说的都是理论上可以如何如何, 跟实际操作差得远去了! 作为租客, 住了好几年, 知道自己的租金比市场价低30%, 如果同意房东的搬走要求, 类似的房子就要多花30%的租金(新房东肯定按当前的市场价租金走), 租客会傻到同意搬走吗?! 租客即使因此跟房东闹翻了, 看在每月省30%租金的份上(还是税后的钱), 也要咬牙住下去!  如果租客只住了大半年, 租金跟市场价基本一样, 房东要租客走,  租客就没有搬家就涨租金的问题, 房东再给几百元补偿做搬家支出, 双方皆大欢喜分手! 这不是因为租客坏, 是实实在在的利益逼迫的. 所以, 老张一直强调房东不要接受长租好几年的租客, 租金争取跟上市场价租金, 可以避免跟租客的很多矛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4-6-5 15:44: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nkar 于 2024-6-5 15:54 编辑

房东想涨租金没有错,但非要按安省每年规定的租金增长率(今年是2.5%)涨租,超出这个范围租客可以拒绝。大幅度涨租不行,紧接着上LTB,赢的机会不大。房东一开始就应出N12,不能提涨租的事。如果租客不同意搬走并直接指出你让她搬走的目的是涨房租,在这种情况你可以坦诚承认,并向租客说明你的支出逐年增长(税收、贷款等),目前这样低的租金不可持续等等。与租客协商,看要多少补偿,尽量不要上LTB。在给予租客一定补偿的情况下,租客搬走后,你就可以立即光明正大以现有市场价出租房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