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陸 发表于 2018-8-20 11:39:01

有钱有拳能摆平的就不算犯罪,这不就是坏人的基本逻辑么

CJLHZCPW2008 发表于 2018-8-20 10:43:33

当事人:朱军给我看手相 手伸进裙底未遂后强吻

怕就怕证据被某些人销毁了。难啊!!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8-8-20 11:32:13

我就不信朱军会强行干这样事情。没有必要的   多半陷阱。钱没给够

看谁笑到最后 发表于 2018-8-20 13:18:27

事发地点是央视老楼,当天我们另外一个实习生按照惯例要去化妆室给朱军送水果零食,他就跟我说:“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去,这样我就可以把你介绍给朱军,我们一块说话的时候你就可以把你那个纪录片的采访就做了。” 然后我就去了,当时化妆室内一共3个人,我和另外一个实习生还有朱军,刚进去说了几句话,那个实习生手机就接到一个信息要去拿iPad(台词本),然后他出去的时候我也跟他一块走了,快走到门口时实习生突然回头说:“你就陪老师聊一下。”然后当时我也不知道怎么拒绝,就答应他留在化妆室了。

当时化妆室的门是虚掩着的,然后我就坐下来,朱军就主动问我你是不是XX老师带过来的?我回答是,他又说他跟XX老师认识很多年了
然后他就说我很早就注意到你了,说罢就用两只手扣住我的脑袋强吻了我一下

原来早看上了。。。猪军、xx老师和男生下了一个套。。。

一个道姑 发表于 2018-8-21 21:45:51

没有办法相信,同时觉得也太毁三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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