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帮自己都是自相矛盾的:
看看壮胳膊说:“共产党的理论,“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式还没有后果”的时候,就该暴力革命了,就该武装斗争了!”
而滕彪说:“法律不是说,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法后还没有结果,可以公民抗命”。
哈哈哈!那占中帮就是他们眼中十恶不赦的共党啦。别的我就不用多说了。 黑人民权运动只通过“拒乘公交”一种手段来抗争?不知道是谁没有逻辑?
请在网上查:1963年8月28日,25万人参加的“向华盛顿进军”大游行,看看有没有占领道路、有没有阻塞交通....
拒乘公交违反了哪条法律?而占领道路,围攻冲击政府,阻断交通,哪一样不是违法行为?还拿出而这两件事情相比较,只能证明作者混淆是非,颠倒和白,完全的没有逻辑。本来香港人争取民主的初衷还是好的,就是让这些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把香港的民主运动推向了民主的反面,使得这一场运动变成了祸害香港的骚乱了。我相信大多数香港人是最有权力说话的,而不是那些在网上或是媒体上胡言乱语,编造谎言的公知们和区区少数占中者。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1: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共产党理论是这么说的,
滕彪是那么说的。
滕彪不是共产党,所以不会像共产党一样主张暴力革命,而是主张非暴力的公民抗民,有什么矛盾?
占中帮自己都是自相矛盾的:
看看壮胳膊说:“共产党的理论,“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式还没有后果”的时候,就该暴力革命了,就该武装斗争了!”
而滕彪说:“法律不是说,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法后还没有结果,可以公民抗命”。
哈哈哈!别的我就不用多说了。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2: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要澄清一点,自始至终,没有人否认占中是违反现行的“法律”的
支持者的point在于,这种“违法”是基于更高的正义的目标。恰如黑人民权运动违反了种族隔离的法律;甘地领导的不合作运动违反了英国在印度制定的法律。
占中对活动周边地区居民的影响是一件不快的事,这个大家都不否认。事实上对大多数市民来讲不便也未必有那么大,也许要换乘一条一班路线,会在路上多花20分钟。活动组织者在向公众致歉的同时,反复强调,今日的不便是为了整体的社会公义,是为了明日的畅通。
所谓不合作运动,必须使政府管制社会的能力受到相当瘫痪,政府感到相当的困扰,才会与民众对话,在甘地领导的不合作运动中,还号召拒绝向殖民政府纳税。如果没有了税收,教育、医院等若干公益事业都会受影响,有人会受相当大的损失。那是不是也要反对呢,甘地也是社会捣乱分子呢?想要一个皆大欢迎、没有成本代价民主运动,等于变相说——我们不要任何民主运动。so clear
煽动仇恨和暴力在加拿大是违法的。大概你认为“占中”“可以违法”,就可以说这种话了。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1: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再补充,甘地号召:拒绝向政府纳税、拒绝服兵役...
要拒绝服兵役,国家都危险了,你可不可以说甘地是破坏社会稳定的头号分子呢?甘地是阴谋分子呢? 黑人民权运动只通过“拒乘公交”一种手段来抗争?不知道是谁没有逻辑?
请在网上查:1963年8月28日,25万人参加的“向华盛顿进军”大游行,看看有没有占领道路、有没有阻塞交通....
阿姆司壮 发表于 2014-10-8 12: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看看“March on Washington for Jobs and Freedom” 有没有像占中一样“占领道路”,“阻塞交通”。如果你说有,那是给金牧师和民权运动抹黑呀。 本帖最后由 如鲠在喉 于 2014-10-8 12:48 编辑
回复 21# 如鲠在喉
你可以查查1963。8.28 在华盛顿都发生了什么?而在香港又都发生了什么?占中者断了你的交通,毁了你的生意,这是在拿香港的百姓作人质呀!。 抱歉,我在网上search照片,确实阻塞交通了呀。几十万人上街蹓跶,要没有阻塞交通,那才叫奇怪?
不过您的意思是否是说:他们没有像占中者搬运路障,故意阻塞交通?或者说,以阻塞交通为集会的目的之一?那我确实需要上网再查一下。黑人民权运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美国多个地方都有发生,整个过程并不是完全非暴力的,但主流是非暴力的,所以我们说它是非暴力运动。今天香港的占中,阻塞交通不到一周时间,由它开启的公民抗命运动也是一个长期的,为何阁下现在就急于下结论呢?
你看看“March on Washington for Jobs and Freedom” 有没有像占中一样“占领道路”,“阻塞交通”。如果你说有,那是给金牧师和民权运动抹黑呀。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2: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抱歉,我在网上search照片,确实阻塞交通了呀。几十万人上街蹓跶,要没有阻塞交通,那才叫奇怪?
不过您的意思是否是说:他们没有像占中者搬运路障,故意阻塞交通?或者说,以阻塞交通为集会的目的之一?那我确实需要上网再查一下。黑人民权运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美国多个地方都有发生,整个过程并不是完全非暴力的,但主流是非暴力的,所以我们说它是非暴力运动。今天香港的占中,阻塞交通不到一周时间,由它开启的公民抗命运动也是一个长期的,为何阁下现在就急于下结论呢?
阿姆司壮 发表于 2014-10-8 12: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说没有(虽然没有明说)。你还是很有理性的,不像有些人胡搅蛮缠。 哈哈!25万人上街游行,不会占领道路,阻塞交通的,因为他们都长了翅膀在飞呀!:laugh: 违法不违法?当然违法了,公民抗命、革命,都违法,他们想革你命,你还在谈论法律,白痴啊!!! 违法不违法?当然违法了,公民抗命、革命,都违法,他们想革你命,你还在谈论法律,白痴啊!!!
5号 发表于 2014-10-8 13: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很对,可占中帮自己偏说没有违法,说是正义的。要按你说的是革命和统治的关系,那还扯什么暴力不暴力的,那就是你死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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