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德李尼
发表于 2014-8-27 10:06:36
楼主啊,你如果现在还怀疑的话,你可真是不食人间烟火了。
如果那个丧门星“酒中仙”敢发誓他没有拿钱发帖的话,我立马从51消失。
chineseguy 发表于 2014-8-27 00: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酒问你说话算数么?
宇宙洪荒
发表于 2014-8-27 10:09:44
你ya口出狂言,这话算数麽?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8-27 11: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先别急老酒。
真要这么做需要几个证人。
宇宙洪荒
发表于 2014-8-27 10:14:25
”如果那个XXX敢发誓他没有拿钱发帖的话,我立马从51消失。“
还有谁想说这样的话?想多撮合几对。
搞个集体发誓:eyebrows:
共产党
发表于 2014-8-27 10:19:31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4-8-27 11:21 编辑
楼主啊,你如果现在还怀疑的话,你可真是不食人间烟火了。
如果那个丧门星“酒中仙”敢发誓他没有拿钱发帖的话,我立马从51消失。
chineseguy 发表于 2014-8-27 00: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虽然“发毒誓”是小孩子的游戏,但是为了让你自惭形秽退出论坛,我就再陪你玩一次。你说话算数不算数?找几个人证明是好主意。
共产党
发表于 2014-8-27 10:39:18
专业或业余控导舆论的,或者发帖为拿钱的,在这个论坛里肯定有。这些ID发帖是有一定特点的,你需要用思考来判断。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27 11:32:46
发毒誓都没用,这样投票有啥用?
实情的本质,通常都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需要用思考来把握。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8-26 08: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發毒誓有用, 因為你信耶穌, 即是信鬼神; 共產党及其同路人發毒誓沒用, 因為他們不信鬼神, 發毒誓就是呃神騙鬼。
宇宙洪荒
发表于 2014-8-27 21:27:58
你發毒誓有用, 因為你信耶穌, 即是信鬼神; 共產党及其同路人發毒誓沒用, 因為他們不信鬼神, 發毒誓就是呃神騙鬼。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27 12: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真较真儿了可能请你做个见证啊。
不过我看未必了。
seaweed
发表于 2014-8-27 21:54:34
如果真较真儿了可能请你做个见证啊。
不过我看未必了。
Tomm008 发表于 2014-8-27 22: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大炮哪去了,还有那个weinberger呢,还有几个,谁投收钱了,赞一个,诚实
宇宙洪荒
发表于 2014-8-27 22:38:14
我还没看都谁是谁呢。
不过有的网友表现的确实很酷。
罗西
发表于 2014-8-27 22:50:52
你ya口出狂言,这话算数麽?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8-27 11: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糟拿钱发帖,出卖心肺,还骂人,卑鄙龌龊呢
罗西
发表于 2014-8-27 22:54:31
罐儿,实话再告诉你一遍,我不光是凌晨4点,凌晨1点,2点、3点、4点、5点、6点、7点、8点,9点、10点、11点、12点、13点、14点、15点,16点、17点、18点、19点、20点、21点、22点、23点、24点,只要我愿意,随时把可以把你打破了再粘,粘好了再摔
爷不差钱也不差时间,我就喜欢单纯滴把你摔碎了再粘好,粘好了再摔碎,这个爱好个性、高雅吧?
念来过倒就猪是 发表于 2014-8-26 09: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酒糟都被你气疯了呢,下手太重,不错呢
夜晚
发表于 2014-8-28 00:10:48
我个人认为,那些每天都把大把时间(不管是休息时间还是和家人在一起聊天的时间)耗费在网上发帖,家事什么都不管,还不领钱的的人才是大傻瓜呢。
51该多高兴啊!用你们免费为他们赚钱,你们还认为自己有多高尚!实际上你们是最cheap的。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28 15:13:25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4-8-28 16:20 编辑
如果真较真儿了可能请你做个见证啊。
不过我看未必了。
Tomm008 发表于 2014-8-27 22: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兄, 你搞錯了, 發毒誓不是叫人來做見証, 而是叫鬼神來做見証, 所以我才會說: “都什么年代了”。
如果有人說要發毒誓, 我首先問他: “你信不信鬼神?”
如果不信鬼神, 免了! 这是呃神騙鬼。如果信鬼神, 我會告訴他, 毒誓不可亂發。原因是發毒誓要請鬼神來做見証, 而鬼神不可隨便惊动的, 除非是含寃受屈, 有口难言, 為了还自已一个清白, 始不得已而為之。
今日的司法原則是除非控方能証明被告有罪, 否則必須假定被告清白, 但古代則相反, 若被告不能自証清白, 則是有罪, 而且古代的查案技朮亦無法與今日的先進科技相比, 故往往做成冤案, 含寃受屈之人, 百詞莫辯, 只好不問蒼生問鬼神。
例如, 有人訪友, 見房門虛掩, 推門進內, 赫見其友倒臥血泊,
登時目定口呆, 不知所措, 其友之親人衝進來, 把他抓住, 控其謀財害命, 此人如何自辯? 除發毒誓之外, 有何良策?
收錢發帖, 不是殺人放火, 不是謀財害命, 不是包娼庇賭, 不是製毒販毒, 而是合法的買賣行為, 收錢不怕認, 但若認為屬於私事, 無必要公開, 則可以不認, 無必要發毒誓。
倘若有人見別人踩死螞蚁, 竟報警說目击命案, 後果如何? 此人必被控浪费警力。收錢發帖而發毒誓, 惊动鬼神, 若因此而惹怒鬼神, 必遭惩罰, 輕言發毒誓者宜三思。
宇宙洪荒
发表于 2014-8-28 15:46:54
老兄, 你搞錯了, 發毒誓不是叫人來做見証, 而是叫鬼神來做見証, 所以我才會說: “都什么年代了”。
如果有人說要發毒誓, 我首先問他: “你信不信鬼神?”
如果不信鬼神, 免了! 这是呃神騙鬼。如果信鬼神, 我會告訴他, 毒誓不可亂發。原因是發毒誓要請鬼神來做見証, 而鬼神不可隨便惊动的, 除非是含寃受屈, 有口难言, 為了还自已一个清白, 始不得已而為之。
今日的司法原則是除非控方能証明被告有罪, 否則必須假定被告清白, 但古代則相反, 若被告不能自証清白, 則是有罪, 而且古代的查案技朮亦無法與今日的先進科技相比, 故往往做成冤案, 含寃受屈之人, 百詞莫辯, 只好不問蒼生問鬼神。
例如, 有人訪友, 見房門虛掩, 推門進內, 赫見其友倒臥血泊,
登時目定口呆, 不知所措, 其友之親人衝進來, 把他抓住, 控其謀財害命, 此人如何自辯? 除發毒誓之外, 有何良策?
收錢發帖, 不是殺人放火, 不是謀財害命, 不是包娼庇賭, 不是製毒販毒, 而是合法的買賣行為, 收錢不怕認, 但若認為屬於私事, 無必要公開, 則可以不認, 無必要發毒誓。
倘若有人見別人踩死螞蚁, 竟報警說目击命案, 後果如何? 此人必被控浪费警力。收錢發帖而發毒誓, 惊动鬼神, 若因此而惹怒鬼神, 必遭惩罰, 輕言發毒誓者宜三思。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28 16: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好!
能不惊动还是别惊动了。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30 10:34:17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4-8-30 11:36 编辑
都什么時代了, 竟然还拿毒誓这玩意忽攸大家。
一天之內, 連發十五个新帖, 至於跟帖則無法統計, 如果不拿錢, 誰肯拿出这么多時間。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25 16: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费事傾
嘿嘿,即便如此当初没几个人敢发呢,轮子更是一个没有。顺便说,你到底有多老,发15个帖要多少时间,转个贴就是按几个键的事。当然你相不相信关俺屁事。
满 江 红 发表于 2014-8-25 16: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帖子沒有指名道姓, 卻有人对号入座, 忙不迭撇清关系, 卻露出了馬腳: “发15个帖要多少时间,转个贴就是按几个键的事”。
我当然知道是 “按几个键的事”, 但若是負責任的話, 先要仔細閱讀內容, 認為跟自已的覌点吻合才轉貼的, 如果內容跟自已的覌点有出入, 甚至完全相反, 就要在文章後面寫出自已的評語, 这不用花時間嗎?
原來这么簡單, 只是“按几个键的事”, 难怪有一向親共的人, 忽然發起神經, 貼出駡共産党的帖子, 讓人們看得一头雾水, 原因就是“按几个键的事”。
其实, 收錢發帖不是坏事, 外國有个加拿大, 中國有个大家拿, 維稳經费就放在那裏, 不拿白不拿。為皇帝執笔寫文章, 在古代的名銜是翰林學士, 地位崇高, 為什么不肯承認? 如果你想低調, 不愿意炫耀, 也可以理解, 但為什么緊張到要發毒誓呢?
毒誓不可以隨便發的, 請參看73#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