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柴玲的“宗教宽恕“说是极荒谬的
本帖最后由 克虏伯大炮 于 2014-4-29 20:31 编辑4月18日柴玲又发表了致天安门母亲丁子霖的公开信。作为前学运领袖,柴玲女士十分乐意运用这个身份发表“公开信”一类的物件,吸引舆论关注,从其措辞中不难看出她传教的热忱,她十分乐意利用自己的特殊历史身份来达到这个目的。
柴玲如果只是写给丁子霖的个人信件,谈论自己的感想,我也就不想予以置评了。既然她以“公开信”的形式发表,就是想借用这个话题、借用她自己在六四事件中的特殊角色,来讲述自己皈依基督教之后的“心路转变”,达到传教的目的,同时也制造了一个公共舆论事件,谁都可以置评了。尽管如此,柴玲也是有她的言论自由,我只想就其观点做出一点批驳。
所谓“公开信”中有如下话语——政府下令不许游行示威虽然违反宪法,但并不违反上帝——(柴玲本人要)像80岁的摩西一样,跟随神的时间和带领,靠神的大能和计画改变中国——两千年前,耶稣就已经为我们, 为中国的自由牺牲了,因此没有任何人需要再流血牺牲了。——作为当时的学生来说,我们不用游行示威。因为只要我们相信基督,我们可以奉他的命祷告,改变中国。神会垂听我们的祷告。
这些话语不客气地讲,可以称为神智不清,对历史和现实的世界缺少起码的理性认识。宗教问题我不参与讨论,但即便是耶教徒也不否认对待这个世界应有的正常心态。
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肆虐欧亚的时候,自由世界的领袖们并没有无所作为地“靠神的大能和计画改变(世界局势)”,也没有说“没有任何人需要流血牺牲了”,而是鼓舞本国和被法西斯侵略的诸国人民抗战到底。邱吉尔说“本届政府的最主要任务就是粉碎纳粹政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自由世界的领袖们也没有如柴玲般“宽恕”杀人者,也没有把他们交给“神”来裁判,而是成立了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东京国际军事法庭。
试问,在正义没有得到伸张之前,谁最希望“宽恕“?谁最希望所有人都无所作为、一切都交给“神“ 来安排?就是那些犯罪的人,这样他们就不必担心自己在世时受到惩罚了,反正他们也不信有天堂地狱、前生后世,只要他们活着的时候不用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那就是他们的全部心愿了。
柴玲是如何完成这种自以为是的“心路转变“的?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确实有一批所谓教徒在活动着,以传播基督教的名义说服人们顺从、放弃寻求伸张正义的愿望。这些人在海外也有市场,也许柴玲是受到了这种人、这类观点的影响。有意思的是,如果照他们所说的——顺从掌权的人,没有权柄不来自于上帝,那么他们今天就不可能在美国,因为美国的先辈们都顺从了,都等着神来给他们伸张正义,他们自己只管祷告、什么也不做,就不会有独立战争,就不会有今天的美国了。
说这些话的人,除了柴玲这种自以为是的神志不清者,还有一批人是有目的的,他们就是在忠实地履行把宗教变成精神鸦片的任务。就是要以宗教的名义说服人们接受现实、什么也不做,比如本网还有个叫TORONTORCMP的id还恬不知耻地宣称——早期基督教实行的就是共产主义!如果真的大审判那天到来,此等人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我们需要记住一点,在这个世界上,injustice can only be corrected by justice, not by mercy, not by anything else. 那些在正义得到伸张之前就到处鼓吹所谓宽恕的人,就是在包庇邪恶。
这个原则是普世的准则,曾有人问过孔子—以德报怨如何?孔子的回答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说的是同样的意思 其实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和解在真相之后;宽恕在正义伸张之后。什么叫伸张正义?要么犯罪者已得到惩处,不公正的事已经在行为上被纠正;要么犯罪者已认罪,正在等待被发落,没有第三种情况。
这时候要谈“宽恕“我没有意见,现在犯罪者连一点认罪之意都没有,还在千方百计地抵赖罪行,这时谈宽恕就是在协助犯罪。 本帖最后由 进击的猪头 于 2014-4-29 21:52 编辑
什么叫伸张正义?要么犯罪者已得到惩处,不公正的事已经在行为上被纠正;要么犯罪者已认罪,正在等待被发落,没有第三种情况。
好歹是混北美的,稍微了解下这里法庭最首推的“程序正义”就知道这“第三种情况”海了去了, 基本上那些靠好律师逃过一劫的“嫌疑犯”全是这类“没有”的“第三种情况”
90年代美国曾经有过一个辛普森杀妻案,人们相信他的确杀害了妻子,但由于控方在诉讼证据上存有法律瑕疵,最后,法院判决辛普森无罪。虽然,美国民众知道这个判决结果与实际存在差异,但是人们尊重法院的判决,理由是:法院的判决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得出的必然结论,因此必须得到执行!这就是法制观念,不以个人的好恶怀疑法律的统一性。当然,前提是法院的判决是依法独立、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公正作出的 好歹是混北美的,稍微了解下这里法庭最首推的“程序正义”就知道这“第三种情况”海了去了, 基本上那些靠好律师逃过一劫的“嫌疑犯”全是这类“没有”的“第三种情况”
进击的猪头 发表于 2014-4-29 21: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辛普森案和柴玲要求宽恕的那个对象完全没有可比性。那个对象不仅没有被起诉,而且仍然在继续作案。 那个对象不仅没有被起诉,而且仍然在继续作案。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4-29 23: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奇怪,某个教派不是一直宣称已经起诉了么 4月18日。。。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4-29 20: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你胡说八道到几时,你一个对圣经和基督教一点不了解的人怎么能够理解柴玲的信仰?
你连拷贝我说过的话都要拷贝错的人,有什么头脑来给我谈论什么基督教?
酒糟和匹炮就是两粪青而已。 不信上帝的入,什么都可以做
一家至少一个神,所以就一点不荒谬了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本帖最后由 克虏伯大炮 于 2014-4-30 11:17 编辑
柴玲并不是一个心智完全成熟的人,25年前成了学运广场的总指挥,也只能说是命运和时机使然吧。我看了柴玲公开信的原文,她的意思是说——中共政府不准游行示威违反了宪法,但不违背上帝,所以应该顺从。大家在校园里祷告就可以了。而一胎化政府是违背了上帝,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应该顺从神而不顺从人。
柴玲如此区分“天人之际”,其实只要稍稍回顾一下历史就可以看到是何等的幼稚、不成熟。如果禁止游行都“不违背上帝”,那英国政府给北美殖民地加税更“不违背上帝”,那北美殖民地为什么要起义呢,顺从了就没有美国了,也就没有柴玲女士今天来到美国说这话的机会了,她现在应该在共产党的监狱里。 柴玲并不是一个心智完全成熟的人,25年前成了学运广场的总指挥,也只能说是命运和时机使然吧。我看了柴玲公开信的原文,她的意思是说——中共政府不准游行示威违反了宪法,但不违背上帝,所以应该顺从。大家在校园里祷告就可以了。而一胎化政府是违背了上帝,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应该顺从神而不顺从人。
柴玲如此区分“天人之际”,其实只要稍稍回顾一下历史就可以看到是何等的幼稚、不成熟。如果禁止游行都“不违背上帝”,那英国政府给北美殖民地加税更“不违背上帝”,那北美殖民地为什么要起义呢,顺从了就没有美国了,也就没有柴玲女士今天来到美国说这话的机会了,她现在应该在共产党的监狱里。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4-30 11: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紫玲就一脑残,现在不知是不是为了回国赚钱,又开始胡说八道了。
按理说,应该原谅仇敌,可是对方天天迫害着你,你应该奋起反抗才对,才能保护自己,家人和同胞和其它人。 紫玲就一脑残,现在不知是不是为了回国赚钱,又开始胡说八道了。
按理说,应该原谅仇敌,可是对方天天迫害着你,你应该奋起反抗才对,才能保护自己,家人和同胞和其它人。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4-4-30 12: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些想法都是属世的观点,按你的说法,耶稣应该自己走下十字架,把钉他的人都杀了。想想为什么吧。:D 本帖最后由 痛扁五毛奴 于 2014-4-30 14:37 编辑
你这些想法都是属世的观点,按你的说法,耶稣应该自己走下十字架,把钉他的人都杀了。想想为什么吧。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4-30 12: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耶稣来世上是做为纯洁的祭,代人赎罪。他不按属世人的想法,按父的安排去做的。
柴玲是人,当效法神子。但在世上,如果把一切都推给神,你什么也不去做,一样不符合神的期望。耶稣说,当结出信心的果子来,这果子是什么?就是行动。你柴玲可以宽恕土共,但凭什么可以宽恕这种杀人的行为呢?何况土共到目前也在一直毒害中国人,难道就可以让基督徒闭上眼,说,等神来解决吧。这种是假基督徒,每一个信主的人都当实践信仰,保护自己和家人,和同胞免去恶都的伤害和杀戮正是基督说的为朋友舍命,是义,而不是装做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做不了。柴玲这种 宽恕是很可笑的。
何况,你说的应该杀人,根本就吓胡扯,谁也没要求柴玲去杀人复仇。做为“基督徒”的你,对土共荼毒生灵视而不见,倒是对于被害一方百般责备。你读的是圣经?确定? 我的理解是,你可以做到“不恨”, 恨是一种情绪。对再坏再恶的人,你都可以通过提升自己的境界,做到不受仇恨这种情绪的支配。
不仇恨,不意味着置正义于不顾。这里还有个个人得失和天下大义的问题。某人敲诈过你、伤害过你,你放弃追讨是可以的。但是上升到公共事务的领域,就是另一种规则,对中共行凶的“宽恕”,就是让它有机会一直去伤害全体的人,那这个“宽恕”和协同犯罪有何两样。有人可以“宽恕”魔鬼吗?
这种个人生活,和公共事务、政治事物衡量标准的差异,就像在个人生活中,你的收入是多少是隐私。但是你作为政府官员,你的收入就要公开,就不能保有隐私是一样的。
柴铃的糊涂话说得轻一点,是妇人之仁。不知小善乃可成就大恶。不晓得是不是有一批如TORONTORCMP一类的“三自教会”的喽罗在一边影响她。
紫玲就一脑残,现在不知是不是为了回国赚钱,又开始胡说八道了。
按理说,应该原谅仇敌,可是对方天天迫害着你,你应该奋起反抗才对,才能保护自己,家人和同胞和其它人。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4-4-30 12: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ORONTORCMP很像是“三自教会”派出来的喽罗
耶稣来世上是做为纯洁的祭,代人赎罪。他不按属世人的想法,按父的安排去做的。
柴玲是人,当效法神子。但在世上,如果把一切都推给神,你什么也不去做,一样不符合神的期望。耶稣说,当结出信心的果子来,这果子是什么?就是行动。你柴玲可以宽恕土共,但凭什么可以宽恕这种杀人的行为呢?何况土共到目前也在一直毒害中国人,难道就可以让基督徒闭上眼,说,等神来解决吧。这种是假基督徒,每一个信主的人都当实践信仰,保护自己和家人,和同胞免去恶都的伤害和杀戮正是基督说的为朋友舍命,是义,而不是装做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做不了。柴玲这种 宽恕是很可笑的。
何况,你说的应该杀人,根本就吓胡扯,谁也没要求柴玲去杀人复仇。做为“基督徒”的你,对土共荼毒生灵视而不见,倒是对于被害一方百般责备。你读的是圣经?确定?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4-4-30 14: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ORONTORCMP很像是“三自教会”派出来的喽罗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4-30 15: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差不多。最好所有被他们扒皮抽筋的,哼都不哼一声就死了,这才是他们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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