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大轮
发表于 2013-8-27 11:24:18
别说你不了解,全国人民了解的除了他是李鹏的儿子其它的就不知道什么了,或者没听说过什么政绩,
这样的政治智慧你觉得如何?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6 05: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李小鹏同学很好的,从前玩电,现在挖煤,一挖一麻袋。
无忧了
发表于 2013-8-27 11:45:35
李小鹏同学很好的,从前玩电,现在挖煤,一挖一麻袋。
拔呲牙 发表于 2013-8-27 12: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这事儿不能说。。。
老子
发表于 2013-8-27 18:37:54
本帖最后由 老子 于 2013-8-27 19:54 编辑
呵呵,其实,你也确实不蠢,只是总觉得别人蠢。甚至你也觉得别人“理屈词穷”,而自己满身都是“道理”,那么,好呀,不要紧呀!既然大家都不觉得自己“蠢”,就好好地就事论事嘛!对吗?何必一旦争论什么问题时,不是搬出论点论据来说话,让别人信服。而是成天无中生有缪称“党妈、党爸”地呢?又何必拿出一首根本辩论无关、而是与其情不自禁歌颂其所信仰(就跟教堂信神那样的唱诗班的歌唱)东西有关来替代辩论呢?这就是我最看不起你们这些“练功党”或称“独轮运党”之所在了!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09: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那个党有奴才般的行为,对它的歌颂(就跟教堂信神那样的唱诗班的歌唱)就叫“奴才党”,你有什么意见吧?
老子
发表于 2013-8-27 18:57:17
呵呵,如果你真的“对党没有什么兴趣”的话,怎么现在热衷于“练功党”呀?哈哈哈。
你看不起“奴才当”,根本不要紧,因为,也好在目前尚未看到注册的“奴才党”呢!哈哈哈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19: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奴才党”:对那个党有奴才般的行为,对它的歌颂(就跟教堂信神那样的唱诗班的歌唱)就叫“奴才党”。
请你别对号入座。
老子
发表于 2013-8-27 19:10:56
呵呵,那么,你这里就是说:那什么“神韵”大型表演、还有教堂里那些“唱诗班”们、香港街头那些成天高唱“民主”之“要自由”歌曲的“长毛”们等,通通都属于你所“英明论断”之“奴才党”范畴咯?难道不正是符合你所设定的条件吗???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20: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 这样的歌颂就是“奴才党”的最典型的代表:
妈妈哟妈妈,亲爱的妈妈,
你用那甘甜的乳汁把我喂养大,
扶我学走路,教我学说话,
唱着夜曲伴我入眠,心中时常把我牵挂.
妈妈哟妈妈,亲爱的妈妈,
你的品德多么朴实无华.
妈妈哟妈妈亲爱的妈妈,
你激励我走上革命生涯,亲爱的妈妈.
党啊党啊,亲爱的党啊,
你就象妈妈一样把我培养大,教育我爱祖国,
鼓励我学文化,幸福的明天在向我招手,四化美景你描画.
党呵党呵,亲爱的党呵,
你的形象多么崇高伟大,
党呵党呵亲爱的党呵,
你就是我最亲爱的妈妈,
亲爱的妈妈 亲爱的妈妈
呵!
老子
发表于 2013-8-27 21:12:00
哈哈,笑话,你所举的这些例子,不正是说明着你绝对“练功党”的“党员”嘛!还口口声声误导在座的大家缪称“对党没有什么兴趣”呢!这不再次证实了你这类人的撒谎吗?
那么,你所举的这些例子,又跟我前面所举的例子,例如[那什么“神韵”大型表演、还有教堂里那些“唱诗班”们、香港街头那些成天高唱“民主”之“要自由”歌曲的“长毛”们]等,有什么不同“歌颂”方式吗?你不也成天“党妈、党爸、党爷、党奶”地喊来喊去嘛!更何况你所列举的上述例子,还真是没看到任何一句有着完整连冠之所谓“党爸爸、党妈妈”之专门术语了!
而且,大家还真的没有看见过其他“党”的人,有着成天对其“党”专门喊着“党妈、党爸”的。也只有你这类之说谎捏造了!
那么,你不就是个地道的“奴才党”了嘛!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20: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不要空说无凭,拿一个颂歌出来让大家见识见识,看看谁是“奴才党”。
清风寨
发表于 2013-8-27 21:34:14
“奴才党”:对那个党有奴才般的行为,对它的歌颂(就跟教堂信神那样的唱诗班的歌唱)就叫“奴才党”。
请你别对号入座。
老子 发表于 2013-8-27 19: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不是公派留学滞留不归那一伙的?
清风寨
发表于 2013-8-27 21:37:10
别说你不了解,全国人民了解的除了他是李鹏的儿子其它的就不知道什么了,或者没听说过什么政绩,
这样的政治智慧你觉得如何?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6 05: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共产党有组织部门
要你了解干什么
老子
发表于 2013-8-27 23:05:27
哈哈,何必需要我来“拿一个”呢!首先,咱也从未否认你所列举“颂歌”之存在!只是觉得你也属于“颂歌”党之类的“奴才党”成员,又何必装模作样呢?
更何况类似我这种知道就事论事、摆事实讲道理辩论的“文化人”,从来就没想到过去小人般地摘抄这些东西。即使你所举的“歌颂”之例子,咱也是在这临时“现买现卖”的。
因此,你所需要的那些“颂歌”证据夺得是。你就到你们“练功党”的那些影视录像光盘里,随处都可以看到“神韵”。如果还不成的话,你不妨到华人街等地方,都公开播放着呢!还免费呢。这还得谢谢你们了!呵呵,让咱“大开眼界”知道什么叫做“歌颂”了!
更何况你本人还就使“练功党”的党员,那么,你也就别视而不见了!
另外呢,你也可以选择星期日,到任何教堂里去,听听那些牧师和唱诗班们是如何“歌颂”神的吧,还有歌词呢!反正,就类似这样:神呵、神,伟大的神,您就是宇宙万物之之主宰等等之类的“歌颂”台词多了去了!这可就太容易找了!知道吗???
东田. 发表于 2013-8-27 22: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难怪你把练功与党弄在一起,搞得这样赤白混杂,恩怨十余年难解。这真是你的一大创举。
不过,在44贴早已有叙:对即不练功,又对党没有什么兴趣的人,你又如何定义呢?
老子
发表于 2013-8-27 23:08:38
你是不是公派留学滞留不归那一伙的?
hls812 发表于 2013-8-27 22: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留学没要“公”的一分钱。归不归看心情。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8 07:39:12
共产党有组织部门
要你了解干什么
hls812 发表于 2013-8-27 22: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了解不了解是你先说的。
我只是就你提到薄熙来时谈到政治智慧,问:以你的智慧如何评价李小鹏。
都是官员名人,怎么就只能评价这个不能评价那个呢。
你说不了解就算了,你还盯着我问什么?我说有兴趣了解吗?篇论是有前提的,不能随意跑题。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8-28 07:46:54
来吧,下注吧,我赌判10年,10个金币
现在我对薄案的结局猜测是,如果没有以外的偶然事件发生的话,薄会因为滥用职权和贪污罪被判入狱10年或者13年,庭审宣判后几个月,此事件会淡出视野,,,,,薄几乎没有翻盘的可能,以后也不可能再入国内政界,5----8年后薄会出国,,,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3 17: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老子
发表于 2013-8-28 07:55:41
呵呵,既然你一再想狡辩着推卸你所谓“对即不练功,又对党没有什么兴趣的人,你又如何定义”,好像自己很冤枉似的。那么,好呀!咱实在很“大方”,完全可以君子不记小人之过!可以“成全”你暂时不把你算进“练功党”里头!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自己都觉得那么“冤枉”而那么煞费口舌地欲前方摆脱“练功党”或“独轮运”党,那么,你又何必己所不欲地硬要霸道专制地强加你辩论对手为什么“奴才党”或又什么什么“党”呢?笑话!难道你这类即没什么教养、也没什么水平且还流氓小人之言行,十分虚假得伪“民主”吗?
假设你果真“民主”、而非“赝品”假货“民主”的话,你就不可以就事论事地好好辩论、好好说话吗?难道你所谓的“民主”,就只能你同情“练功党”、“独轮运党”、“汉奸党”等为他们说事儿,而不算是“奴才党”。而跟持相反政见或意见,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地为中国政府说几句个人看法者,就属于某某“党”啦?就可以让你“莫须有”为所谓“奴才党”啦?笑话!这不是假民主、真独裁流氓,又是什么呢!
其实,当你这类人之成天捏造瞎编“真相”、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地胡说八道而被戳穿和驳斥地理屈词穷、无言以对的尴尬境地时,便“莫须有”简单地捏造诬陷对手所谓“奴才”、“五毛”等专门术语之手段,也只不过是想以此牛氓霸道专横、粗暴之卑鄙手段,欲阻喝有理有据有节地摆事实讲道理的对手罢了!难道你还有什么本事吗?
我想在此顺便告诉你们这么几个人:今后,有本事,就摆事实讲道理来辩论!如果你再继续以“练功党”、“独轮运党”、“汉奸党”的口吻来动不动就说本草民“奴才”之类流氓语言,你就绝对被认定为“练功党”!绝对被认定为热衷于“党派”!热衷于“练功”!不管你认和还是不认!因为,即使小偷、毒贩、杀人犯等犯罪分子,也根本不会承认自己是犯罪分子的!因为,即使是精神病患者,也不会轻易承认自己是“精神病患者”!而你,正是属于这类伪“民主”政治病“患者”,也不会轻易承认自己“犯病”的!也只有被根据你言行之征兆,认定了!
东田. 发表于 2013-8-28 01: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事情很简单,你只要对18贴用你的定义做出是与非的回答就了结了。
没有必要那么绕。更没有必要表现出你的“煞费口舌”、“流氓小人”、“精神病患者”来。此贴为证你还有很多其它的表现,你慢慢读吧。这是你的原话:“即使小偷、毒贩、杀人犯等犯罪分子,也根本不会承认自己是犯罪分子的!因为,即使是精神病患者,也不会轻易承认自己是“精神病患者”!
老子
发表于 2013-8-28 07:58:54
来吧,下注吧,我赌判10年,10个金币
现在我对薄案的结局猜测是,如果没有以外的偶然事件发生的话,薄会因为滥用职权和贪污罪被判入狱10年或者13年,庭审宣判后几个月,此事件会淡出视野,,,,,薄几乎没有翻盘的可能,以后也不可能再入国内政界,5----8年后薄会出国,,,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3 17: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刘,请你看看80贴该不该举报?谢谢。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3-8-28 10:28:33
老刘,请你看看80贴该不该举报?谢谢。
老子 发表于 2013-8-28 08: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针锋相对。你要正面迎敌,或不屑一顾,爱咋咋地,,也行,,,只要不报粗口,急鼻子酸脸的也没有关系么。轮子看很多人都是党员,啊田哪!看很多人都是轮子,这就是两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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