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TWO
发表于 2010-4-25 01:02:28
本帖最后由 miketwo 于 2010-4-25 02:03 编辑
先介绍介绍你自个吧!您的问题在我高兴时或不高兴时或有兴趣时再回答阁下!
野驰
发表于 2010-4-25 01:10:28
俺是小民一个,不敢贸然掌管
一个 加拿大 大陆移民背景 的最大华人论坛
共产党
发表于 2010-4-25 02:06:35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0-4-25 03:19 编辑
你恐怕是在中宣部国安部或者外交部供职的吧?首先你能如此自由翻墙,而且确信自己将永远可以自由翻墙(否则是不可能胜任斑竹的),就说明你不是等闲人物。何况51可是一个民主国家法律管辖之下的网站,你如果真是国内一个普通网民,就是在中共管治之下,论坛的任何越轨言论如不能及时删除,国安部不用跨国就可以把你投进监狱。你还是省点心吧!
从你已发的帖子的内容来看,你是想把本论坛引向花边新闻的方向,这是很符合中宣部意图的。
MIKETWO
发表于 2010-4-25 02:23:24
您太抬举我了!
共产党
发表于 2010-4-25 03:06:05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0-4-25 10:09 编辑
您太抬举我了!
miketwo 发表于 2010-4-25 03: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说看,国内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论坛更贴近你的生活,为什么你对51发生了兴趣?上司分配的任务吧?
系统工程
发表于 2010-4-25 06:55:27
回复野驰
为什么要给你说,呵呵!
miketwo 发表于 2010-4-25 01: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你申请版主, 所以我们这些游民ID在考虑是不是要"移民"到别的坛子里, 加拿大可不是光51一个坛子.
MIKETWO
发表于 2010-4-25 07:18:12
你这样回答网友,这个态度,如何能当好一个版主?可笑!!!
青青小草 发表于 2010-4-25 05: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什么样滴态度便有什么样的回复。
再说一次:
1、论坛招斑竹;
2、在下申请斑竹;
3、论坛没有错,在下也没有错;
4、即使当上斑竹,加国论坛也不会是我生活的全部,没当上斑竹,我还是照样快乐生活,也没您想滴那么严重,您 还是好自为之吧,呵呵;
5、申请能否成功,不是您说了算,当然也不是在下说了算,大家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6、想牵别人的鼻子走,就你那点小聪明还远远不够;
7、谢绝苍蝇无端骚扰,但我仍会微笑面对。
8、别以为身在加国就是人才了!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4-25 11:04:36
因为你申请版主, 所以我们这些游民ID在考虑是不是要"移民"到别的坛子里, 加拿大可不是光51一个坛子.
系统工程 发表于 2010-4-25 07: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系:看来俺们得往青纱帐里撤!:D
系统工程
发表于 2010-4-25 16:38:45
老系:看来俺们得往青纱帐里撤!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4-25 12: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些傢伙的师傅是日本鬼子, 会去大扫荡的!
MIKETWO
发表于 2010-4-25 21:50:59
说理,莫扯淡!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4-26 21:12:47
这些傢伙的师傅是日本鬼子, 会去大扫荡的!
系统工程 发表于 2010-4-25 17: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系同志,俺先撤,您掩护!:D
坦然
发表于 2010-4-27 08:37:49
呵呵,什么样滴态度便有什么样的回复。
我个人认为,你申请版主肯定没错,这也是你的自由和权力,只是觉得你刚注册对论坛还不甚了解,确实是操之过急,应该首先好好做个网友,积攒自己的人气;
别外还有你回答网友的态度也是有问题的,什么叫你那点小聪明,谢绝苍蝇无端骚扰,什么叫以为身在加国就是人才了?等等,当个版主需要面对形形色色的网友,如果你这个态度,真的还差点火候,你说呢?
清风瀑布 发表于 2010-4-25 11: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那就叫恼羞成怒+原形毕露!:D
系统工程
发表于 2010-4-27 20:52:59
老系同志,俺先撤,您掩护!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4-26 22: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您到安全地带没? 我也撤了:cool:
野驰
发表于 2010-4-27 21:15:06
说理,莫扯淡!
miketwo 发表于 2010-4-25 22: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跟你对话的网友是 扯淡?
开口骂人的版主,不太多见。
MIKETWO
发表于 2010-4-27 23:23:42
本帖最后由 miketwo 于 2010-4-28 00:25 编辑
出去了两天,您还关注着,谢谢噢——!
呵呵,您给我封了版主?要是您封滴我还真懒地要!
看还有些人急滴,我偷偷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