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西风纵 于 2014-10-1 21:16 编辑
香港的普选, 条件我觉得在现阶段已经最好的了.。。各行各业选出1200 ,再在其中选出特首候选人,再进行普选, 我觉得是针对一国两制香港现状的很好的民主创新.
中国政府对候选人的要求只是爱国爱港, 并不需要他们爱党, 是正确的.
占中派提出的方案, 将使一些有问题的人入选候选人, 对香港可能会产生致命的打击.
普选看着更民主, 但为什么美国等不采用普选而采用选举人制是有道理的.。。。象美国的选举人制确保了总统只会在二大党之内产生, 150年来, 总统要么是民主党, 要么是共和党.。。。虽然美国人谁都可以参选, 但因为总统选举是选举人制而不是普选制, 所以除了二党外, 其它的人必然只是走过场的.
如果美国使用普选制, 则所有候选人都有可能当选.。。那么这150年, 可能会有几任是狂热的宗教领袖.
香港的情况则更比美国更复杂, 因为它受外来影响的因素更多.。。如果某个选举人得到英美媒体的大力支持, 则很有可能当上特首。 这时候, 这个特首就可能不会代表中国和香港的利益了.
虽然民主是个好东西, 但是民众在短期内被某种方向所操纵是经常的.。。选举制度的完善必须规避此等风险, 这就是对这个游戏谨慎立法的重要性.
克 飞 发表于 2014-10-1 12:58
老克,你说了不少,可从一开始就错了。也不知道你是故意的,还是真不懂。
首先你要搞清楚,美国的选举人制,是一种计票方式,与如何推举总统候选人是两回事。
现在香港人反对的,是中国政府规定的推举候选人的方式。你说“各行各业选出1200”,问题是香港人认为这1200代表不了香港市民。我就不多说了,你读读下面这段吧:
这1200人的正式名称是选举委员会,而人大常委则决定要让他们成为普选行政长官时的提名委员会。这1200人的代表性是现时争议的其中一个核心。首先,香港现时有超过350万选民可以在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当中投票,但是可以直接参与产生选举委员会的选民却不足24万。也就是说,一开始就已经有300多万人是这个选举委员会所代表不了的。
再细看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则发现它的代表性是极不平均的。举个例,委员会当中有30人是教育界的代表,由中小学的教职员选出,而登记在教育界的选民共有81831人。委员会当中又有60人是渔农界的代表,香港是一个现代城市,渔农业只佔人口和经济产量很少的部分,现在只有4千多人的工作是和渔农业相关的,但渔农界的代表却竟然比教育界多一倍。更大问题的是这4千多名渔农业工作者其实是没有资格投票选出那60个代表的,只有政府认可的158个「投票人」才有资格。为什麽选举委员会的代表组成要这样分配,谁才有资格成为「投票人」,基本上都是上届政府说了算,这点就足以决定这个委员会的组成不可能是公平的。
选举委员会当中有不少界别是以行业划分的,例如饮食界、旅游界和出版小组等等,但这并不代表从事这些行业的人都可以参与,而是只有这些行业的老闆可以参与。这种安排产生了两个问题。首先,有意种票的人可以给钱开设很多间的空殻公司,便能够增加在选举委员会的影响力。第二,选举委员会明显地向商界倾斜了,参选行政长官必须要先讨好商界而不是香港市民。
你最后说“如果某个选举人得到英美媒体的大力支持, 则很有可能当上特首。 这时候, 这个特首就可能不会代表中国和香港的利益了。”——特首即使得到英美媒体的大力支持,也不可以为所欲为,有《基本法》的框架约束,就要求特首必须维护香港和中国的利益。再说,中国政府在香港也有很大影响力,香港人爱国爱港的品质也是有目共睹......——难道这么多有利因素都抵消不了“英美媒体的支持”,怎么对自己这么不自信?所以,中国政府担心的,根本不是你所谓的“不代表中国和香港的利益”,而是“不代表共产党的利益”。
至于你最后说的“操纵”,那是难免的,安省的大选不就被贵族工会们操纵了嘛。但让GCD一头独大地控制“普选”,岂不是被GCD操纵得更厉害?——就像国内的人大代表选举一样。比较起来,还是允许不同政见的候选人相互竞争,更可能抵消“操纵”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