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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自由谈:保释成功,老唐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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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4:5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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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圈备受争议的标志性人物唐炜臻登陆东西自由谈,他有话要说,让我们来听听他说了什么。唐炜臻:自喻为“华人巴菲特” 李海涛:加拿大都市报记者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2-11-26
本帖最后由 油总 于 2012-11-26 14:51 编辑
不符合法律思维的废话一堆,真正能为自己为自己脱罪的辩护没几句,说得再多,在民众眼里还是狡辩,毕竟你亏钱了,那最起码在法律上要稳住啊,给自己和投资人留点生机啊——他偏偏选了一个他最不擅长的战场,用得还是另一套不管用的武器,看着觉得可悲啊...

佩服他的心态,但对他采取的对策真心不敢恭维。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1-26 14: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小伙子,如果你是老唐你会怎么做?一是一二是二地和投资人明讲吗?呵呵,那和自己找死有什么区别?

老唐高明之处就在于他现在这个态度,先搅混水,把自己的欺诈行为转变成对加拿大司法制度的指责,你看似他没为他自己开脱,其实他每句话都在为他自己开脱,因为他讲的都是加拿大司法制度的问题而不是他自己问题,这难道不是为他自己开脱还是什么?还有比这更好的开脱方式么?呵呵
沙发
发表于 2012-11-26 13:33:31 | 只看该作者

东西自由谈:保释成功,老唐有话要说

本帖最后由 zhuyunn 于 2012-11-26 13:52 编辑

担保人说什么没用 ,有罪没罪是陪审团定的

看完视频后,才发现老唐真是个人物。 到现在都不承认欺诈。 还能批判加拿大司法,政治。真是应验那句话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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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1-26 14:01:15 | 只看该作者
Dead man talking.  I think he will be safer in canadian j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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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1-26 14:15:17 | 只看该作者
庭上的辩护不等于商人的演讲,法律有法律的准则,自我辩护的有效性和说服力和律师是没法比的,一味指责司法的不平衡性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没有充分辩论,严谨的对抗,何至如此惨败...老唐这商人的思维啊...俺看着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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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6 14:16:13 | 只看该作者

东西自由谈:保释成功,老唐有话要说

本帖最后由 zhuyunn 于 2012-11-26 14:26 编辑

加拿大起诉你老唐是 证劵欺诈 , 不是资金挪用

“你投资失败还告诉投资人你仍然赚钱” 这就是欺诈

还有就是关键的是起诉老唐的罪是刑事罪。 刑事罪成罪是不依据被告人行为的目的的,只看行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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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1-26 14:19:29 | 只看该作者
庭上的辩护不等于商人的演讲,法律有法律的准则,自我辩护的有效性和说服力和律师是没法比的,一味指责司法的不平衡性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没有充分辩论,严谨的对抗,何至如此惨败...老唐这商人的思维啊...俺看着都急。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1-26 14: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你急啥呀,老唐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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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1-26 14:23:39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起诉你老唐是 证劵欺诈 , 不是资金挪用。

“你投资失败还告诉投资人你仍然赚钱” 这就是欺诈
zhuyunn 发表于 2012-11-26 14: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即便大多数投资者都信任老唐,只要有一个不信任,告了他,他就被动。“你投资失败还告诉投资人你仍然赚钱” ,损失5000+,就是欺诈,很简单的。老唐就是没有欺诈之心,也已经造成了欺诈之实,即便有办法弥补,也还是欺诈,法律上的欺诈和商业上的欺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用法律的原则看商业,呵呵,那就处处有欺诈的意思,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对于那些动辄进出几千万的,如果每天查一次,谁都难保不欺诈...被告了还不请律师,没这么经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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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1-26 14:30:2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你急啥呀,老唐高啊。。。。
油总 发表于 2012-11-26 14: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符合法律思维的废话一堆,真正能为自己为自己脱罪的辩护没几句,说得再多,在民众眼里还是狡辩,毕竟你亏钱了,那最起码在法律上要稳住啊,给自己和投资人留点生机啊——他偏偏选了一个他最不擅长的战场,用得还是另一套不管用的武器,看着觉得可悲啊...

佩服他的心态,但对他采取的对策真心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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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1-26 14:52:12 | 只看该作者
东西自由谈:保释成功,老唐有话要说》

这期做的非常不道德,应该是再一次伤害了唐案的受害者,你们应该采访的是受害者代表,而不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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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1-26 15:00:07 | 只看该作者
老唐语言能力太差,越讲越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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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11-26 15:11:5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听老唐讲话。
明显感觉到老唐的讲话,是为讲话而讲话。讲话无章无序,但嘴里还要保持这不停的说,至于说的什么,他自己都不在乎。他自己在乎的是保持着不停地说。: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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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11-26 15:23:14 | 只看该作者
老唐语言能力太差,越讲越绕。
parkparkpark 发表于 2012-11-26 15: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他语言能力差,他能筐来六千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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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11-26 15:43:48 | 只看该作者

东西自由谈:保释成功,老唐有话要说

小伙子,如果你是老唐你会怎么做?一是一二是二地和投资人明讲吗?呵呵,那和自己找死有什么区别?

老唐高明之处就在于他现在这个态度,先搅混水,把自己的欺诈行为转变成对加拿大司法制度的指责,你看似他没为他自己开脱,其实他每句话都在为他自己开脱,因为他讲的都是加拿大司法制度的问题而不是他自己问题,这难道不是为他自己开脱还是什么?还有比这更好的开脱方式么?呵呵
油总 发表于 2012-11-26 14: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和投资人沟通老唐做得并不差,这是他的强项,商人、集资人必有的强项。
第二,他现在搅不搅混水,都无实际意义,其一民众不是那么容易说服的,其二现在决定他做不做牢的不是民众。他最该说服的是陪审团和法官,可他还是用商人的哪一套,这不是必死么?
第三,如果真要搅混水,只要把陪审团搅浑到1:1,他就成功了,这至少说明他不是100%的有罪,民间的评价也可能有所改观。

总之,把精力放在说服那些无法说服又没有决定权的民众身上,不如首先集中所有力量在法律上寻求哪怕一丝合法性,如果在法庭上能占得哪怕半点上风,在媒体上哪怕一概no comment,也比现在这个庭上庭下两边都惨败的情况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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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11-26 16:01:44 | 只看该作者

东西自由谈:保释成功,老唐有话要说

第一,和投资人沟通老唐做得并不差,这是他的强项,商人、集资人必有的强项。
第二,他现在搅不搅混水,都无实际意义,其一民众不是那么容易说服的,其二现在决定他做不做牢的不是民众。他最该说服的是陪审团和法官,可他还是用商人的哪一套,这不是必死么?
第三,如果真要搅混水,只要把陪审团搅浑到1:1,他就成功了,这至少说明他不是100%的有罪,民间的评价也可能有所改观。

总之,把精力放在说服那些无法说服又没有决定权的民众身上,不如首先集中所有力量在法律上寻求哪怕一丝合法性,如果在法庭上能占得哪怕半点上风,在媒体上哪怕一概no comment,也比现在这个庭上庭下两边都惨败的情况要好。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1-26 15: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一直挺聪明个人,我没想到你在这件事上这么糊涂。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现在陪审团已经裁定唐炜臻诈骗罪名成立,那我们现在就可以说老唐诗诈骗犯,退一万步说,就算老唐实际上不是,那他现在也是诈骗犯,这没什么好说的,你生活在加拿大,就要遵守加拿大的司法制度。

老唐现在已经是罪犯了,保释出来的罪犯也是罪犯,但问题是他为什么能出来坐那巴巴,就是因为他能搅混水,他把本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推给了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以此混淆视听求得的社会的同情。有用么?怎么没用,没用会有素不相识的人为他做保而且保额高达十几万加币?兄弟我问你,如果你不行身陷囹圄,假设啊,不可能是真的,会不会有素不相识的人为你掏出十几万加币?这就是他老唐搅混水的高明之处啊,你还有啥不理解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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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11-26 16:16:18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话题好啊!网站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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