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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乾案启示: 白人杀了华人,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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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9 21:3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女孩柳乾在多伦多被杀案到现在已经这么长时间了,警方连验尸报告都不肯拿出来,不公布死因,不准报道,却要开庭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起诉白人迪克森了。这不是明摆着公然违反加拿大刑诉法吗?一个华人被杀了,连最基本的刑事程序都不用遵守了吗?看到有网友质问说“人好端端地被害死就够悲惨的,不是为何始终不公布死因,不让报道?有什么东西要掩盖?政治?情报?抑或其他与政治有关的西人勾当?”  

根本不是什么跟政治有关,而是跟种族有关。死的不是白人而是最软弱可欺的华人。看看电视上,一个白人这样杀了另一个白人,一定会按刑法审讯判刑的。就是被杀的是黑人,也不敢连死因都不公布,到现在连验尸报告都不肯拿出来-黑人一定会闹出很大动静来,搞不好就暴乱了。只有冷血自私的华人,一个个呆若木鸡,装得跟没事一样。别看平时间满嘴的普世价值民主法制,华人之间相互遇到鸡毛蒜皮针尖大的事都会你死我活的争斗,还要决斗呢,一到洋人面前就个个瘪三一样瘪瘪的闷闷的,让洋人三脚踢不出个屁来的怂样。

不要说其他华人了,就是那女孩柳乾的老爸,不是中央党校的教授吗,也不是老实巴交话都说不清楚的农民,怎么就这么一个独女,眼见女儿死的冤枉,眼见加拿大司法不公,也好像连闷声不响喊冤都不敢。为什么不请中国大使馆出面主持公道?中国政府有这个责任。上媒体,加拿大主流媒体不报道,中国国内,加拿大的华人媒体总要报道吧。到媒体上去揭露洋人民主法制的伪善,批判西方社会的虚伪人权,批判种族主义,也让那女孩没有白死。真是窝囊透顶。

这下好了,加拿大全社会都通过这样一个大案了解到了,只要是个白人,杀了一个华人,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唯一一个例外是上次温哥华一个白人女人杀了一个华人第三者,割喉杀死,那个华人是台湾大家族的,老公是日本大家族的,都是极有身份的有钱人,住在白人高尚区。所有的证据动机都清楚指向这个白人女,可是她就是没有被起诉直到近20年后,她已经72岁,才被判刑。让她好日子都过够了,才来装装门面。这就跟几年前美国把密西西比种族仇杀黑人的白人三K党疑犯整整6,70年后才起诉判刑一样。那个三K党被起诉时已经活到了90几岁。让他好日子过完了,最后才来装门面判刑。谋杀那个台湾女人的白人被起诉不能不说还跟她的亚洲大家族背景有关,柳乾的案子会怎么样?就看中国政府,中国媒体,华人社区敢不敢吱声了。

杀个华人加拿大政府这么公开地枉法为白人疑犯开脱,下次白人该杀哪一个华人呢?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1-29 22:01:45 | 只看该作者
为柳乾,更是为了我们自己,我们都应该做点什么。

那些什么华人法律专家,像那个冯志强什么的,就连是不过是个法律助理,平时不都要买通51编辑出来人模狗样地抖嗦抖索吗,现在怎么不响了?只能说华人活该,就不能说洋人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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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30 11:52:46 | 只看该作者
李伟光砍头案怎么解释?
好像最近有医生报告说他精神状态比较正常,可以出院了。
那可是华人杀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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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30 13:22:47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看原被告谁更有钱打官司, 谁钱有请的律师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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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30 15:25:21 | 只看该作者
李伟光砍头案怎么解释?
好像最近有医生报告说他精神状态比较正常,可以出院了。
那可是华人杀白人。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2-1-30 11: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回复给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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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30 15:47:5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别的,只求司法公正,加拿大,司法会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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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30 15:50: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12-1-30 15:58 编辑
我们不求别的,只求司法公正,加拿大,司法会公证吗?!
邴醉山 发表于 2012-1-30 15:47


看看前安省自由党司法厅长开车撞死人被判无罪(也是说证据不足 + 给被撞死的人污名化 ), 你认为加拿大司法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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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30 19:03:43 | 只看该作者
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是完全公正的,相比之下,加拿大算不错的了,觉得不好,回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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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2-1-30 20:22:09 | 只看该作者
李伟光砍头案怎么解释?
好像最近有医生报告说他精神状态比较正常,可以出院了。
那可是华人杀白人。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2-1-30 11: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看见有人拿李伟光杀人没有被判刑来证明加拿大对华人多么司法宽容。奇怪了,首先李伟光那是精神病,是加拿大精神科医生证明的,按照加拿大法律精神病杀人就是不负刑事责任。谁要替那洋人想不通都得负责提出证据他当时不是精神病。然后,就算他没有被判刑他也付出了跟判刑同样的代价。

因为他杀人不是谋杀,他事先不认识死者。这种只能是杀人罪,manslaughter。杀人罪在加拿大只判15年还是17年,5年以上就可以得到parol,监外执行了。李伟光这样的人不可能在监狱里表现不好,5年就可以出来了。现在在精神病院里他已经被关了多少年?好像是2008的事吧?我看他少说要在精神病院里关5年。不跟判了刑做监狱一样的吗,没有人身自由。出来以后从此背上精神病的名声,这辈子也就完了,跟从监狱出来一样。跟糟糕的是在精神病院里他不知道的给强迫吃了多少精神病药,弄不好现在差不多是个杜秋东仁了,神经不受影响才奇怪。

要是不是司法种族歧视,那这个白人迪克森是不是也至少应该关进精神病院5年?一个人死在他手上,总的有个交代呀?就嘛事没有了?连验尸报告都可以不拿出来,最起码的法律程序都可以剥夺了?华人的性命真的就这么不值钱?

所以那些拿李伟光说事要让其他华人接受司法种族歧视的,都是自我作贱。只有低等动物才没有由人及己的逻辑推理能力,不会联想到自己的下场。楼上那些帮洋人杀华人不负责说话的,我不说你们有没有为人的正直,良心了,你们很蠢,很贱,觉得像你自己这样一个华人,命一分钱都不值。干脆,你们去英文论坛上去说迪克森杀柳乾活该,以后大家要杀华人请便吧。你就在引颈待戮,等着洋人的刀呢。我担保你,自会有洋人来取你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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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30 20:43:44 | 只看该作者
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是完全公正的,相比之下,加拿大算不错的了,觉得不好,回国看看。。。
ishcp 发表于 2012-1-30 19: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是完全公正的,所以每个人,特别是那些被以种族的原因司法歧视的人,都必须争取司法公平,这是加拿大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你要是觉得加拿大的宪法不好,觉得民主自由法制不好, 你尽可以回国去,回国都不够,你应该回到大清朝,留跟长辫子,被洋人被官家砍头连吭一声都不用。
那里才是奴才属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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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30 20:57:24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前安省自由党司法厅长开车撞死人被判无罪(也是说证据不足 + 给被撞死的人污名化 ), 你认为加拿大司法公正吗?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2-1-30 15: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前安省自由党司法厅长开车撞死人被判无罪的事跟柳乾案没有可比性。 那个案子的确也是偏袒了权势一方,但是这个死者最基本的司法程序权力没有被剥夺,比如,他的验尸报告有没有被扣住不公开?没有。加拿大现代历史上好像还没有任何一个死于凶案的人有过这样的事。  你们不觉得自己也危险了,反而还帮洋人说话。是不是有点迟钝?是不是觉得自己老命不值钱?

还有, 那个前安省自由党司法厅长开车撞死人被判无罪的案子,本来就是一个可以是boarderline的案子,可是可否的,因为那个死者当时的确是死于他自己违背交通规则,骑着自行车攀附在那司法厅长开的车上。那是自己冒了不该冒的险,在那样的时候司机可以不负责任,就好象好几个在行人道上走着被车撞死,汽车人虽然有错但是按照交通法只能罚款3元一样的道理。前不久就有一个日本人在人行道上给骑自行车的撞死,肇事者只给罚款3块几。这样的案子,全看司法系统执法人的同情倾向于那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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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30 21:04:3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51给本帖推荐加精!可见华人中还是有正直有良知的人。

如果柳乾案最终能够得到一点公正,51功不可没!这是为我们所以华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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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1-30 22:12:0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举行一个游行吧  为这个孩子  谁组织一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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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1-30 22:12:2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举行一个游行吧  为这个孩子  谁组织一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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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2-1-30 23:01:40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会有些人愿意站出来。我愿意成为组织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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