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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mour Look 风云(一):写给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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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1-5 16:57: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Glamour Look 在多伦多华人圈子中颇有名气。对围绕着它所发生的风风雨雨,差不
多所有两千多名在那里工作过的员工都不会置若罔闻。在它清盘后,有前员工在网
上发表了抒发感想的文章和诗歌,“星星生活”也发了有关二百多名员工集资请律
师追讨欠薪的报道,相信许多以前不知道Glamour Look 的人也开始对它耳熟能详了。


        Glamour Look 只是一个小公司。但是,它却是一个大社会的缩影。这个大社会,
就是新移民社群。不仅是华人,还包括其他少数民族。这些人大多英语不熟练,国
内工作经验派不上用场,学历不吃香,所以很难找到高薪的专业工,只
好将就打labor工。(请不要误会,我绝无看不起labor工的意思。只是受过高等教育
的人打labor工,确实有一个浪费人才的问题。我以后还要专门探讨如何对待打labor工
的问题。)这些人的工作,生活,命运,都可以在Glamour Look 员工的身上看到。
说Glamour Look 发生的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并非夸大其词。

        Glamour Look 被清盘了。这个事件对我们有哪些影响?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
动来争取应有的权益?我们从中可以吸取哪些经验教训?特别是我们应该以怎样的
心态来对待这样的事件和其他生活、工作中的挫折?这些问题,值得所有这个大社
会的成员探讨。因为,这样的事既然在我们身上发生了,也就可能会发生在其他所
有人身上。

        从今天起,我将陆续报告Glamour Look近期发生 的所有重大事件(其中“大事记”
包含活动通知,“答疑”则尽我所能对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或提供资料),以嚮
关心者。我将力求全面、客观,但不敢担保没有一点错漏,欢迎指正。我也会毫无
隐晦地亮出我的观点,期能抛砖引玉。热切希望大家参与讨论,更希望支持、加入
我们的行动,以我们共同的努力,把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注:为尊重隐私起见,除必须引用或引用无碍的情况外,我将不用任何人的真实姓名;由于现在还处于法律处理和公司资产拍卖期间,尚不能透露所有情况。待时机成熟时,一切都会公开。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3-11-5 17:00:01 | 只看该作者

Glamour Look 风云(二):大事记(1)

本篇记载我所知道的,自清盘前一天起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如有错漏,敬请指正。

二00三年十月二十日,星期一

        老板夫妇及一干顾问、律师于下午四点左右由银行回到公司。他们此次去银行,是
最后一次争取免于清盘。此前,老板娘数度宣称投资者已经落实,会在某日某时正
式宣布,却又一拖再拖,大伙都等烦了。谁都以为这次可以有个准信了,好也罢,
坏也罢。可是,他们依然讳莫如深。那位“私人顾问”见到我时还含笑打招呼。我
问他情况怎么样,他含糊其词地说,度过了丛林里的又一天。我又钉了一句:还没
有走出来?他说没有。既没有走出丛林,但也不象已经没顶。于是我判断:银行肯
定没有批准他们的计划,但也不致于马上清盘。可是,我又一次低估了这些人厚颜
无耻的程度。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我象往常一样于上午九点左右来到公司。刚上楼就得知老板已亲口告诉一些人银行
当天下午要来清盘。我不由得骂了一声“f***", 便拔脚往办公室的电话奔去。

        在清盘人(receiver)来到公司以前的那段时间里,老板娘那一班人忙着搬东搬西,
丑态毕露;老板及其新欢溜之大吉,不见踪影。员工们在焦虑不安地议论纷纷。
我则马不停蹄地奔走于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及计算记之间。当清盘人来到时,
我终于拿到了一份由一位买家出具的购买公司资产的建议书。我把这份文件交到清
盘人手中,希望它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能创造一个奇迹,挽狂澜于既倒。

        可是,一切都已太晚。十分钟后,清盘人开始接管公司。这时,除了那位“私人顾
问”外,老板夫妇那一班人早已不见踪影。“私人顾问”也在留下一份购买资产建
议书后匆匆离去。清盘人连连摇头,觉得不可思议。

        清盘人宣布,由于公司财务状况日益恶化,数月来不断警告公司采取改善措施不果,
于是银行依法向法院申请,委托清盘人接管所有公司财产。公司一切业务中断,员
工和公司的雇佣关系亦于当天告终。清盘人将清理公司资产及债权人,然后出售公
司资产。出售所得,按法定次序偿还债权人。清盘人还会负责制作雇佣记录(ROE)。
由于公司的银行帐户已遭冻结,所以员工手中的最后一张薪金支票已不能兑现。最
后,清盘人告知,除数名帮助清理工作的员工外,其他人不用再来上班。

        至此,公司已欠员工四周零二天的薪酬。有些员工更惨,他们连前一张薪金支票都
未存入银行。

        员工们在议论了一段时间后,无奈地陆续走出厂门。至五时三十分左右,Glamour
Look人去楼空。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数十名员工于上午十一时左右自发聚集在厂门外,商讨如何追回欠薪。大家一致认
为,寄希望于出售公司资产所得不可取,过于被动。我们必须采取行动。公司财产
不够,就要追老板夫妇的私人财产。但对于怎么追,是通过劳工部还是请律师打官
司(二者只能择一),则一时定不下来。经商讨,决定先咨询律师。于是兵分两路,
我和另外两人去政府资助的社区法律事务诊所(Community Legal Clinic), 另六人
则去密西沙加找一位熟人介绍的律师。其他人原地等候。

        社区法律事务诊所接待我们的律师不是解决我们这个问题的专家。她给了我们一份
专攻雇佣法的律师名单。这些律师都提供半小时的免费咨询。幸运得很,打了数通
电话后找到了一位律师(Mr. Michael Gillen)可以马上见我们。我们二话不说,立
即驱车前往。

        根据两方面咨询结果,决定第二天上午先去劳工部填写追索欠薪申请表,然后看劳
工部怎么说再决定下一步行动。当天还选出了我和另外四人成立了一个五人委员会,
代表大家。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左右,约二百名员工齐集位于Midland的劳工部。劳工部官员告诉我们,
象我们这样的情况,劳工部能做的有限。于是,大家决定请律师,打官司。当场有
一百八十人左右签字加入。还根据大家意见,将五人委员会改成三人,我和另外两
人当选。

        我联系上了Gillen先生,约好下午四时会谈。我们已决定不再和密西沙家的律师来
往。他那敲竹缸式的收费,天方夜谭式的“专业意见”,使我们唯恐避之不及。

        我和另外五人一起见了Gillen先生。在得知我们有一百八十人左右参加后,Gillen先生便建议
每人先出十块钱,请他作个调查,看看是否有钱可追,然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如
果有钱可追,他的追讨收费将按追到的钱数的一定比例收取。我们觉得这是个很合
理的建议,决定采纳。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上午九时左右,二百多名员工再次齐集厂门外。在明知有可能一分钱也追不到的情
况下,还是有二百一十二人签名交钱,当场集资$2,120。大家还决定分头给自己选
区的MPPs(省议会议员)发传真,反映情况并求援。许多人表示愿意为大家服务,干什么都行。

        大家并增选了两名委员。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我与另外两人会见Gillen先生,付了$1,500作为定金。Gillen先生允诺第二天即
开始调查。

        到这天止,又有六人加入,使参加人数达到218人。其中二人交了钱,使集资款达
到$2,140。其他四人会在有机会见到我时补交。

        收到几位MPPs的回复。提供了如何申请救济金等经济援助的渠道,并表示会与劳工
部联系,还会把我们的问题提交熟悉联邦破产法的MPs(联邦议会议员)。

        当天晚上,我接受了“星星生活”报记者杰克佳的采访,介绍了我们采取的行动。


二00三年十月三十日,星期四

        经一些员工通报,女工社区中心了解了我们的清况,向我们伸出了援手。受邵晓女
士邀请,我们来到该组织办公室,听取她们请来的大多伦多区“华人及东南亚人社
区法律事务诊所”的游律师的指导。有三十多名员工出席。经商讨,决定向劳工部
施加压力,使其接手我们的案子,追讨董事私人财产。具体作法有二:一是再次集
体向劳工部提出申请,二是招开记者招待会,寻求舆论支持。若Gillen先生查出有
钱可追,则可提交劳工部,作为追索依据。记者招待会由游律师负责安排。

        活贤社亦派员出席此次会议。

        由于部分委员已开始全时工作,难以继续承担委员会工作,出席会议的员工改选了
委员会。成员增至七人,我继续当选。

        杰克佳关于我们追讨欠薪行动的报道当晚见报。该报道客观、中立,对员工的处境表示了同情,对我们循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之道的作法表示赞许,但在反映员工
感受方面有所欠缺。

二00三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二

        接游律师电,记者招待会已安排,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                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正



        地点:                University Settlement Recreation Centre (嘉兰中心)
                                23 Grange Road, Toronto
                                416-598-3444
       
        最接近十字路口:Dundas/McCaul
       
        务祈踊跃出席。

(待续)
板凳
发表于 2003-11-6 20:37:48 | 只看该作者

行动起来!

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GLAMOUR LOOK 的员工们站出来吧, 给丑恶的骗子来一个响亮的耳光, 不要作白白的牺牲品.
地板
发表于 2003-11-7 20:17:47 | 只看该作者

cheating company

ANYWAY, I WILL SURPPORT YOU!THANK YOU FOR DOING SO MANY THINGS!  
5#
发表于 2003-11-7 21:56:41 | 只看该作者
Good Luck!
6#
发表于 2003-11-8 08:44:10 | 只看该作者
Boss' daughter is a lawer something.
may be this a big designed game!!!
7#
发表于 2003-11-8 21:57:33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移民朋友应该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GLAMOUR LOOK 的员工们好运。
8#
发表于 2003-11-9 19:01:27 | 只看该作者
据说老板娘要在两周内以别人的名义买下公司,并开工。说明老板娘有足够的私人财产。希望律师Gillen能查清这情况。老板娘的财产应该先还清员工欠发的工资后再考虑买公司。
9#
发表于 2003-11-9 21:53:40 | 只看该作者

重要信息

最新消息,老板娘(Justina)在星期五(十一月七日)晚秘密召集二十余人开会。会中宣布:给到会者40%的工资补贴 (即拿EI者,政府给55%,其他的由老板娘补足)。拖欠的工资款,在新公司干满一年后,一次性还清。新公司于十一月二十一日开业。

我们可以看到这位老板和老板娘所玩的游戏,老板把大家的血汗钱
转到所谓的新老板那里,重新开新厂,赖掉债务。新老板假装委托老板娘和其女儿管理。多好的结局啊!!!!!!

揭露完老板们的卑鄙伎俩后,我们应该看一看为虎作伥那二十余人的可鄙嘴脸。

他们本是受害者,为了那一点小利,背叛全厂大多数同胞去助纣为虐,真不知道他们的良心何在。不知道他们想没想到与虎谋皮的下场,上了一次当还想上第二次,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头脑。

我们相信加拿大是一个法制社会,能还大家一个公道
希望律师重视以上信息
10#
 楼主| 发表于 2003-11-9 22:07:5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提供信息。会提请律师注意。请勿苛责愿意回去的同事。谁都需要工作。
11#
发表于 2003-11-10 21:57:04 | 只看该作者
吃~~~!
  坑人的事天天有!!
偶强烈支持重新开厂~~~~! 各位也继续努力吧~~~~!
12#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6 00:15:51 | 只看该作者

Glamour Look 风云(三):大事记(2)

本篇前两次事件为“大事记(1)”所遗漏。需要说明的是,这两次及第三次事件均
非本人亲历,但提供消息者均为当事人。应该说总体上是可靠的,细节可能略有出
入。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日

        这是二百多名员工集资请律师的前一天。老板娘邀请二十多位员工饮茶。她告知与
会者,她已找到一投资人,会在不出两星期的时间内买回工厂。她劝与会者暂时不
要找工作,待Glamour Look 开工后再回去工作。原来的员工可能大部分是回不去的
了。有人问员工欠薪怎么办,她说会与投资者商讨。

        此次茶会后,至少有一名签字参与法律行动的员工决定退出,并劝其他人也不要参
与。

二00三年十一月二日,星期日

        老板娘连同其找来的投资者(为一家台湾包装物(components)生产商和一分销商(distributor)
)招集部分员工谈话,再次劝告他们先不要找工作。投资者表示有九成九的把握买下
工厂,本月二十一日即可完成,最晚月底开工。老板娘将任总裁(president),其女
儿将任总经理。老板娘还表示会从第二天起以现金支付与会者工资的40 %,这样,
连同EI的55 %,他们仍可拿到近100 %的薪金。工厂开工后,被招回者的欠薪将得到
完全的补偿,未被招回者的欠薪则交由律师处理。或工厂开工后若能赢利,将在一
年内付清。

        不清楚的是,在还有其他买家存在的情况下,该投资者何以把握如此之大?另外,
老板娘在新公司里是否有股份?若有,钱从何来?我们拭目以待。

二00三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一

        老板娘开始向上次与会者发钱。不能确定钱是从老板娘口袋里掏,还是该投资者出。
从老板娘吝啬的习性看,多半是投资者出,然后向新公司报帐。

        看来该投资者已提交投标。从上述情况看,出价不会包含欠薪。

        数天后,有消息称已有七十余可能的买家索要有关资料。所以,究竟鹿死谁手,尚
难预料。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有工作机会,似以先拿下为上策。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四

        游律师与部分委员开会(部分委员因事未能出席),商讨了在二十一日记者招待会上
的发言内容,通过了游律师起草的要求劳工部勒令老板和老板娘偿付欠薪的信件。
大家认为应邀请尽量多的英文媒体与会,以扩大影响。大家还认为,应努力争取在
立法上保障员工的薪酬。

        以下是坐地铁去嘉兰中心的路线:

        坐地铁至St. Patrick 站下,延Dundas西行,至McCaul左转(向南),不久即达Grange
Road。

        有人提议应制作一些标语。以下是我想到的一些,供参考:

        还我公道(Let justice be done)!      
        还我血汗钱(We want our pay. It is made of our sweat blood)!
        老板和老板娘,你们良心何在(Mark & Tina Eng, where is your conscience)?
        我们必胜(We will prevail)!

        这次记者招待会是显示我们的团结和力量的大好机会,望尽量前往。
13#
发表于 2003-11-16 16:22:00 | 只看该作者
老板和老极娘们都是中国人,而所谓的他们的员工几乎都是中国人,他们的供应商也多是中国人,这不是自己人坑自己人吗?

现在工作机会正在增多,请将上班的同胞们三思。
14#
发表于 2003-11-22 13:49:09 | 只看该作者

新情况

最新情况,昨天星期五十一月二十一日晚上,每周去领钱的那些人
没看到老板娘,钱是有别人代发的。
老板娘正在努力中标,争取开厂,她没料到会有很多买家竞标,说明她还不一定能把厂开出来。
15#
发表于 2003-11-22 18:14:45 | 只看该作者
由于本人消息闭塞,不知道“每周去领钱的那些人”是指什么人?领什么钱?难道老板娘在还欠的工资?
还有很想知道星期五(21日)新闻发表会的消息,请知情者在网上发布一下消息,好吗?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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