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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从来就没救世主 于 2011-6-8 15:10 编辑
前段时间与小从不谋而合说到在无忧时事版面构建“元老院”之事。现在看来,感兴趣的人不少,故专贴于此,以供专题讨论。
本人抛砖如下:
一、意义:
1、设立“元老院”是一项BBS的创新,值得尝试;
2、时事主题时常是制度、运作及监督、反馈,用“元老院”方式借题发挥,就地实践一下“制度”,可能更能品尝到个中的酸甜苦辣;
3、对会员也是一种无形的激励,否则“资历”到了“元老”,就见顶没奔头了。
二、“元老院”的性质
1、管理机构(实权)?
2、协调机构(虚权)?
3、参事机构(投票场所)?
4、荣誉俱乐部(无权)?
本人不赞成“元老院”为一层管理机构,因为船老大太多会翻船。也与现行的版规不符。应该在2、3、4项里面挖掘资源。
三、“元老院”成员资格
1、必须条件:元老;
2、自愿原则;
3、履责(出勤);
4、中止;
。。。。。
如能确定方向,再拟定“元老院”的具体议事规则及操守等。网站也要有所配合,包括软性承诺和硬件支持(元老们的头衔、专用投票设置)。
本人态度:
1、希望成为一名普通成员;
2、如果“元老院”是一个实际管理机构,本人将不在里面。
紫黄 发表于 2011-6-8 14:20
阿紫总算出头了,这事基本有一半靠谱了。
针对“元老院”的性质,我认为一个功能是指定的“义务围观”员,想必大陆新来的同学们可能比较难理解。我这里特别指出一下,加拿大不同于中国的地方,或许就是在这一点上来体现。入籍加拿大的人也许会有体会,个别人会被法院抽中要去旁听。你会收到一封要你某月某日去某处做陪审员的信,这就是公民的义务,你不能出席还必须提前去法院说明,法院另外寻找替补人选。这个抽出来围观的陪审员,在听完控、辩方的陈述,看完法庭上提交的证据后,参加陪审团投票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
第二个功能是“提案”,这点和中国的人大、加拿大的众议院差不多,近期和华人有关的就是“人头税”和“陈旺抓贼”了,本人不再累述了。
大家也许不认为这些也算“管理”吧?但是加拿大人还就是通过这样的“围观”和“提案”来治理国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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