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用什么方式来,也不管从哪里来, 我都没有意见,同情偷渡犯,但是鄙视骗取政府和纳税人的同情和骗取政府福利的人。
西北 发表于 2010-12-31 19:06 [/quote
同意。对这个事的看法我们要一分为二。首先,这是个交通意外事件,受害人是一个在加的孤身女子,遭遇悲惨,而且是同胞,更应该让我们同情怜悯。其二,受害人的难民身份,也绝不应该是我们诟病的。每个人都有向往自由,最求幸福(至少是他们认为的)的权利。读多几年书(尽管是无用之书)的可以算分申请出来,爆发户或商业成功人士可以用钱买身份出来,父母当官有赃款也可以出来,剩下的就是无钱无物的贫苦大众,除了偷渡,也是别无他法。说到底都是殊途同归,我就看不到有什么根本的不同之处。奉劝那些动不动就攻击福建人,攻击难民身份的道貌凛然的正义分子,多藏坏心必自衰,好自为之。(-个广东人) [quote][/quote]
暴发户或商业成功人士,他们用的是属于自己的钱,出国来,应该不鄙视;父母官,如果他们用的是赃款,出国来,实在是令人大大的鄙视;剩下来的无钱无物的穷苦大众,他们用的是什么钱?他们有钱吗?没有!他们有物吗?也没有?那他们怎样出来?他们用的歪脑筋歪主意,说白了,就是"骗"!他们骗政府,骗其他的穷苦大众和心地善良的民众!他们用的这种方法出国来,难道就不应该鄙视吗????!!!!
用这种欺骗性的手段而出国来的人,他们的行为和那些贪官的用赃款出国来,又有什么区别?!同样都是会遭人鄙视的.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都鄙视福建的人?这就是原因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