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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黄克功
1937年10月,正当八路军115师在平型关大捷,八路军各部队向敌后进发,全国进入抗战高潮之际,在延安发生一件震动全国的事情。1937年10月5 日,抗大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恋爱问题。枪杀陕北公学学生刘茜。黄向保卫部门投案,10月11日, 在召开对黄克功的公审大会后,将其处决。
黄克功,是红一方面军年轻将领,江西南康人。少年时即参加了井冈山红军,不久加入中共。曾担任红一军团排长、连长、营政治教导员营长,红1军团第4师第 11团政治委员等职务,长征到达陕北时,因队伍缩编,任营长职务。成立抗日军政大学后,他被林彪点名要到军政大学,先后担任抗大第15队、6队队长。
刘茜,山西省定襄人,1921年出生于一个富有的商人家庭,原在太原市友仁中学读书,思想进,"七七"事变后,来到延安入抗大学习。被编入抗大 15队,队长就是黄克功。
当时的年青人很容易祟拜英雄,尤其是那些从北平、上海等大城市到延安去投奔革命的年轻女孩,个个头脑里充满罗曼蒂克的幻想.有人甚至公开说"宁为英雄妾,不为庶人妻"。由于外来的年轻人都很崇拜长征干部,把他们当作传奇式的英雄,女青年找对象有所谓走长征路线之说……此时,刘茜也喜欢上了自己的队长黄克功,主动向黄克功发起了进攻,从未接触过女性的黄克功开始有些不知所措,但在刘茜的一再主动下,黄克功也深深喜欢上这个女孩。随之他们的恋爱关系在抗大也公开化。
9月间,刘茜转入陕北公学继续学习。不久黄克功从陕北公学调任抗大6队队长。这样两个人经常见面的时间就少了。而刘茜这时也从热情冲动中冷却下来,她发现延安是一个很广阔的天地,她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便借口他们之间在生活、情调、年龄等方面差异点太多,和黄克功的关系开始疏远起来。刘茜逐渐和另外的男同学开始接近。消息传到黄克功的耳朵里,他感到又痛苦又嫉妒,但黄克功已经离不开刘茜。
为挽回这段感情,黄克功开始不断地向刘茜送钱赠物,要求结婚。刘茜对纠缠,心生反感,屡次婉拒无效后,表示拒绝结婚。黄克功感到非常失望,认为是人生莫大的耻辱,他更相信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去信责备,同时迫切要求结婚,刘茜决意不给答复。
黄克功陷入恋爱泥坑不能自拔,。1937年10月5日晚,黄克功找刘茜到延河边散步,再次提出俩人重归于好的要求,此时的刘茜对黄十分厌烦,因此言谈话语之间十分刻薄,俩人的言辞渐趋激烈,最后甚至还打了黄克功一个耳光。黄克功被打之后失去理智,拔出手枪,对准刘茜的肋下和头部连开两枪,刘茜当即毙命。等黄克功清醒过来,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铸成大错此刻,他抱住尸体失声痛哭;随即向听到枪声赶来的抗大保卫人员自首,并被立即拘押。
黄克功枪杀刘茜一案, 震惊了延安和全国。国统区媒体趁机大造舆论,称之为桃色事件,也确实给当时的边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此案后来确定由当时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代理院长雷经天负责审理。对于黄应如何处置,在延安引起激烈的争论,当时对这个问题,分成3种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 黄克功无视红军纪律,违反革命政府的法令,以残忍手段,枪杀革命同志,为严肃军纪,挽回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应予以枪毙。持这种看法的人最多,尤其是一些从各地来到延安的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原红二四方面军的人也持这种观点。
但有一部分人认为黄克功是参加革命多年的老资格红军干部,并有赫赫战功,正是用人之际,可让他在抗日战场上赎罪。持这种观点的多是红一方面军的干部战士。少数高级干部也持这种观点。
第三种看法认为,事出有因,是刘茜先主动追求的黄,而后又想甩掉黄,玩弄了黄的感情,是资产阶级小姐瞧不起老革命的表现。因此主张对黄克功给予一定的处罚,降职到前线带兵打仗去。持这种观点的多是多年来和黄克功同生共死的老井岗战士,一些抗大干部也是这种看法,甚至有不少知道内情的女同志也是持这种看法,比如当时毛泽东的妻子贺子珍。
黄克功几次上书边区高等法院和毛主席, 他说:"我15岁参加红军,在革命队伍中什么都干过,打土豪,分田地,翻雪山,过草地……去年,在山西,我带一营人消灭敌人一个团……请求念我十年艰苦奋斗,一贯忠于党的路线,恕我犯罪一时 ,留我一条生命,以便将来为党尽最后一点忠。"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代院长雷经天便把黄克功的信转给了毛泽东,借以探寻毛泽东的态度。毛泽东主席在接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转呈的黄克功的信后,于10月10日复信雷经天 ,指出:
"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一个普通的人。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的人,也因为他是一个入党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抚恤"。
边区最高法院遂于11日组织公审黄克功枪杀刘茜案,判处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当日黄克功被处决。
中共从黄克功事件中汲取了教训,各级政治部门开始对老红军干部个人问题开始比较重视,出现矛盾时也能注意及时化解;延安就再有没有出现这种恶性案件。
第二位:王凤鸣
王凤鸣也是一个参加过长征的老红军,曾任罗帅警卫员,红军政委,八路军苏鲁豫支队政治部主任兼四大队政委,(当时的四大队大队长是后来万岁军38军军长梁兴初)115师686团团长等职务。
1939年8月,正当115师在山东开辟根据地,在鲁西南发生了"湖西肃托"事件。地委组织部长王须仁、苏鲁豫支队四大队政委王凤鸣非法审讯、受迫害者達千多人,其中被殺的中共党、政、军干部300余人,整个苏鲁豫边区的党组织一度陷于瘫痪,造成的损失极其严重。制造了湖西"肃托"冤案。11月,中共中央派罗荣桓、郭洪涛赶赴湖西处理这一事件,释放全部在押的干部。王须仁畏罪自杀,王凤鸣叛变投敌。
说起来,这件事情也和一个叫于静的年轻女子有关系。
肃托事件"首先是从湖边地委发生和发展起来的。在"七七事变"两周年和干校学员临近毕业分配时,沛县来的学员,不愿留湖西工作,并有"同乡会"的组织。地委发现后,认为是由于敌人破坏造成的。因地委书记李毅患病,就交给组织部长王须仁处理。王须仁对该事件进行"调查",采用残酷手段,大搞仁逼供信。有人员受刑不过,只得承认是"托派 ",并供出了一些人和"托派组织"。从此揭开了"肃托"惨案的序 幕。
王须仁想把"肃托"的运动继续搞大下去。他知道王风呜和湖西区党委有矛盾。原来王凤鸣爱上区委机关一个叫于静的女干部,岂知那个女干部另有所恋,(据说是在北平读过大学的湖西区委干部王文彬),因而拒绝了王风鸣的求爱。
于静那里冷若冰霜,王凤呜却情火如炽,陷入了几乎疯狂的单相思之中。王须仁乘机从中挑拨离间,并说区党委内有许多重要的"托派分子",哪个女干部的男友也是"托派分子",宣传部氏马宵鹏已经死了,问题很严重。
王凤呜随即把四大队从湖东转到湖西,以武力作为的后盾,王须仁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区党委的"肃托",也象瘟疫一样地蔓延开了,同样地采取各种残酷的肉刑逼供,"托派"集团越滚越大。大批优秀干部(那位女干部也在其内),都被诬陷为"托匪"抓起来,其中许多随即被杀掉。最后甚至一些经过长征的营连干部也遭到拘禁。支队长彭明治只得发报向罗荣桓,陈光报告。
后来,罗荣桓率队赶到湖西,释放了被关押的干部,对王须仁和王凤呜作了组织处理。
王须仁自重,即自杀;王凤呜是长征干部,又很年轻,罗荣桓认为他是被人利用。因此没有对他严肃处理,把他调任115师686团团长。他自知错误严重,难以继续在八路军中,就叛变投敌。当了伪军的别动队队长,驻在连云港一带,并改名杨步仁。他所带领的伪军,在军事上蚕食根据地,还施展政治阴谋瓦解八路军。由于他对115师情况非常了解,所以造成的损失相当大。他利用在115师时建立的关系,到处拉拢115 师的人。其中师政治部协理员罗保成等,被他拉过去。
115师对王凤鸣早已恨之入骨,罗荣桓对未能严肃处理王而感到自责和内疚。他念念不忘要除掉这个心腹之患,以弥补过失。因此他特意安排所属部队狠狠打击王凤鸣、罗保成等。教导2旅在旅长曾国华组织下,对敌发起进攻,把王凤鸣的别动队打得只剩下200多人,伪别动队大队长的叛徒罗保成和伪大队长尹玉琢、李振东等被生擒。王毕竟有红军时期打游击的底子,得以逃脱,后不知所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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