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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先还网民实利制,再谈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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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5-1 22:00: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 ... _01_20_0_9_972.html
( 来源:新京报 --- 社论 )

从 5月1日起,《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将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建立并落实安全保护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5 月1日《广州日报》)

根据《条例》解释,这意味着从5月1日起,杭州网民发帖、写博需要登记身份。此前,甚至有网民专门发帖劝告杭州网民“想说话只争朝夕!”因为“杭州市制定互联网管理新条例,开创国内先例,要求论坛实行实名制,严禁恶意评论 ”,并称由于类似规定即将实行,“要趁着5月1日还没到把话说完,到了5月1日之后,就可能违法了”。

近年来,有关网络发言是否需要实名制的问题有颇多争论,偶尔也会听到个别地方试水实名制,但每次也都因为得不到多数网民的支持最后不了了之。严格说,在一个尊崇法治的社会,在一个没有“短信狱”与“王帅案”、“吴保全”的社会,无论是实名制还是匿名制,人们在网络上享受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都会有所保障。

然而必须承认的是,今日中国网络虽然大有发展,但不少网民对实名制心存顾虑并非情无可原。由于子虚乌有的“诽谤政府罪”仍时有发生,当人们一厢情愿地以为匿名发言有利于保护自己时,出于安全考虑,拒绝网络实名便在情理之中了。

当然,“安全”因素并非人们拒绝网络实名的惟一理由。近年来网络之所以在世界获得惊人发展,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具有某种虚拟性质,迎合了人们的虚拟想象与对自由的最大限度的追寻。尽管许多人早已真名上网,但这些人并不否认他人匿名上网的方式与权利,因为公民有选择实名与匿名的自由。以创造与自由交流的名义,不对网民之名设限,不仅可以鼓励个体创造,同样可以节约社会交流成本,提高自由言说的效率。

除此之外,公众更有理由怀疑目前的网络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到了非实名不足以治理的地步。显而易见,那些在网上发表恶意中伤者、造谣者,对中国数以亿计的网民而言,毕竟是少数。如果只是为了管理方便,而无视更多数公民所具有的选择实名与匿名的自由,并强行推广实名制,对互联网发展来说,势必造成一种倒退。更何况,以目前的网络技术,对被认定触犯法律者,警方并非没有手段找到嫌疑人。否则,远在上海的王帅怎会被家乡警察跨省定点追捕?

“ 名”、“利”之间,要网络实名制,还是“网络实利制”?显然,还网民一个“实利的制度”比一个“实名的制度”更重要。所谓“网络实利制”,即在制度上确保网民的权利,尤其是自由言说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使之落到实处。对网络而言,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对公民言论自由等权利的直接或者变相剥夺,这也是王帅案曝光后各地网民群起反击之原因所在。

事实上,人们反对实名制,除了网络的虚拟特征,更是因为“实利制”之名不副实。在此意义上,更有理由相信,从公民的权利出发,管理部门落实网民的实利,比落实实名更显真诚,也更接近公民社会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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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3174201.jpg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13:09:10 | 只看该作者

杭州互联网新规 “网聊、开博实名制” 惹争议

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 ... _2_13_1_52_669.html

自由亚洲电台 /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5月1号颁布实施的新互联网管理条例,当地民众在上网聊天或发表博客时,必须如实登记有效身份证明,并不得以暗示、影射的方式进行人身攻击。这样的规定在杭州网民中引起很大的争议。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采访到两位杭州的人士。

记者在互联网上找到一份《杭州市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全文。这个条例第十七条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如实登记用户基本情况和网络活动范围,包括记录用户上网时间、呼叫电话、访问网址等信息,每月向公安机关汇报。条例第十九条要求,如果用户要上网聊天、发表博客、或者参加论坛讨论,必须如实登记身份证明。原《中国海洋报》资深记者、杭州的时事评论人士昝爱宗先生说,这个条例草案去年就开始制定了:“去年还是征求意见稿。草案起草好以后,不是要征求一些民众的意见吗?但是,那个草案写的是,单位如果违反了规定,要罚款五万块钱。后来很多人质疑说,这个五万块钱的依据在哪里?后来它变成一万五,现在还是轻了一点。网友4月30号不是说‘赶紧说话,趁早说,5月1号再说,可能就罚款了’。这就是在讽刺这个条例。”

杭州一位草根组织的成员对实名登记上网的要求表示不理解:
“以前注册的呢?这样的话,我觉得不合理了,因为网络本来就属于一个虚拟的东西,你不可能登记真实姓名的。很多人都避讳使用真名,你说要使用真名的话,可能对他们的个人隐私都不太好。我们这些做艾滋病防治的人,基本上都是使用匿名来做的,要不就是其他一些网民来做这一块儿。很多人可能都会在不同的论坛里面使用不同的名字。”

杭州这个条例不但要求网上论坛博客都采取实名登记,还禁止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正是这些条款引起很多争议。一个网友发贴子说,杭州网民要赶在5月1号以前把话说完,5月1号以后再说可能就违法了。昝爱宗先生认为,显然,杭州网民今后在网上发表言论的风险加大了:

“毕竟实施了以后,公安机关、互联网部门会执行这个条例。如果你的言论违反了规定,互联网部门会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这个帖子的内容,直接找到发贴人,有可能会给予处罚。那很多网民就都不敢发言了,不敢说话了,因为一旦说错了,就会被指控为恶意评论。恶意评论至少会罚款500到5000块钱,这对网民来说是残酷的。”

杭州那位民间组织成员说:
“网络上的言论可能都是比较随意的,或者说大家可能都喜欢使用匿名来发表一些言论或者评论这一块儿东西。使用真名登记的话,肯定对大家都不太好。如果是光在一个杭州来实施的话,那肯定是不太合理的,要实行的话我觉得不太现实。”

中国媒体报道说,杭州这个条例是经当地人大批准通过的,属于地方性法规。有网民说这个条例“开国内先例”。昝爱宗先生说,其实中国类似法规很多:
“江苏省徐州地区定了一个法,就是禁止人肉搜索。因为人肉搜索也是公民发表言论的一种权利。如果要是禁止人肉搜索,实际上跟杭州这个都差不多,都是以限制言论为法规。一个区委会书记就是被人肉搜索出来的贪官,所以徐州市就限制人肉所搜。实际上,它也是限制网民的言论空间。”

也有网民认为,网络登记实名制也不见得没有好处,它或许可以帮助快速找到腐败案件的举报人、快速立案,也有助于迅速找到传播谣言的人。昝爱宗先生说:
“宪法规定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所以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就是表达有言论自由、有监督自由、批评自由。他这样就明显违背了宪法。网上也有评论说,这个条例早晚要被废止,因为它违反了宪法。但是,现在为什么不废止?因为有可能是杭州市有关部门权大于法,领导说这个法一定要立,人大常委这个橡皮图章,它就只好立了。中国没有宪法法院,如果有宪法法院,一审它这个条例就应该废止,明显是违反宪法了。甚至把网友的暗示,影射都写进去了,变成思想犯罪了。要按影射来定案的话,那很多人都逃不掉被处罚。”

中国目前有3亿多互联网用户,网民对社会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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