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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突然承认“双重国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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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2-11 08:19: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众所周知,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对海外华人多年呼吁,几乎是置若罔闻。

但是,不久前,中国逮捕审判了拥有加拿大国民身分的恐怖分子玉江山(塞利),持加拿大护照,在乌兹别克旅游时被捕,后来被遣返中国。

哈珀形容此举非法,他说:「他依照加拿大和国际法取得加拿大公民身分,但中国政府不断否认这个身分。中国政府坚持说,这个人是中国公民。

好像中国政府突然承认,如果你是恐怖分子,你虽然有外国公民身分,我仍然承认你的中国公民身分,你可以有双重国籍。

中国政府和世界各国政府,都有权惩治恐怖分子,这个没有异议。

但是,只对恐怖分子,可以承认双重国籍。而对千千万万要认同祖国,效忠祖国的海外华人,则一概拒之。姑且不论中国的国籍法是否能自圆其说,至少对广大海外华人有失公允吧。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修改中国的国籍法呢?
沙发
发表于 2007-2-11 08:31:40 | 只看该作者

51网友陆海认为:涉及法律根本问题

This is a serious issue.
就目前看到的消息,这是一个全部是涉及法律根本的问题。不管这玉江山或塞利尔是干什么的、他有多么严重地触犯什么法律,现在中加争拗的关键是他是哪国公民。

这原本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很清晰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玉江山或塞利尔是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因此他应被视为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为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仍宣称他是中国公民?从OMNI NEWS上听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讲话,她所说的也是这几句话“玉山江是中国公民,《中加领事协定》不适用于此案。中国有关部门目前正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她并没有给出有效的法律论证那玉江山或塞利尔为何不是加拿大公民而是中国公民。

根据这篇报道,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何亚非说:“玉先生有自己的中文名字,而你们所说的名字是他在非法离开中国、进入加拿大以后才取的。”这与玉江山或塞利尔是哪国公民或其他任何事都没有关系。一个人不管他用什么名字,他还是那个人。就象李连杰叫Jet Li,他还是李连杰一样。

何亚非表示,中国在玉山江逃离中国后,就通过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虽然他改换姓名,在加拿大取得了难民身份,但终归还是要受到法律审判。这与玉江山或塞利尔是否加国公民仍然没有关系。只要加国给予他加国公民身份并且没有剥夺,那么他就有加国国籍。而根据中国国籍法,只要他定居国外并取得外国国籍,他就不再拥有中国国籍、即,他就不再是中国公民。中国国籍法并没有说被发出红色通缉令的人或改换姓名或通过先取得难民再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仍保留中国国籍。

当然,从法理上来说,一国政府无权取消另一国政府发出的国籍或公民身份。否则中国可以在哈珀什么时候访问中国时宣布取消哈珀的加拿大国籍。

这里原不存在双重国籍的问题。根据有关中加协议,如果一个有加拿大国籍的人以合法中国护照进入中国,那么在中国会被视为中国公民,但玉江山或塞利尔并没有用中国护照进入中国,他是在乌兹别克被引渡到中国。从中看不到任何在法律上支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宣称他是中国公民的证据。

不管玉江山或塞利尔是多么坏、是干了什么违法勾当,法律必须是法律,法律必须是严肃的,不能因为什么方法方便而放弃法律的严肃性,否则法律依然只是纸上空话。如果玉江山或塞利尔是哪国公民都不能按法律来做,那么人们如何能够相信“中国有关部门目前正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这“依法”两字。

正是从法律这一基本原则出发,我们可以预计加国不管是执政党还是反对党或在野党都会强烈反对中国政府否认玉江山或塞利尔加国公民身份的主张。加国人也许很害怕和反对恐怖分子,但他们更害怕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板凳
发表于 2007-2-11 08:50:53 | 只看该作者
好像中国政府突然承认,如果你是恐怖分子,你虽然有外国公民身分,我仍然承认你的中国公民身分,你可以有双重国籍。


China has been very consistent.  Chinese citizens must apply for immigration status and citizenship of other countries by lawful means including real documents.  If their Canadian citizenship is obtained by unlawful means, China has the rights not to recognize the new citizenship.  In addition, 玉江山 still has a bench warrant of arrest on him after he escaped from the jail.

This is the legal principle of "clean hand".  I am afraid 玉江山 doesn't have too clean his hands.
地板
发表于 2007-2-11 11:20:5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Sedona]发布



China has been very consistent.  Chinese citizens must apply for immigration status and citizenship of other countries by lawful means including real documents.  If their Canadian citizenship is obtained by unlawful means, China has the rights not to recognize the new citizenship.  In addition, 玉江山 still has a bench warrant of arrest on him after he escaped from the jail.

This is the legal principle of "clean hand".  I am afraid 玉江山 doesn't have too clean his hands.

Whether Celil got his Canadian citizenship by lawful means or not is not a judgment in the position of Chinese government. NATIONAL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ays, “Any Chinese national who has settled abroad and who has been naturalized as a foreign national or has acquired foreign nationality of his own free will shall automatically lose Chinese nationality”, which does not say if a foreign nationality was acquired by lawful or unlawful means. It didn’t or couldn’t mention the term of “lawful” or “unlawful means” because it is not up to Chinese government or Chinese legal system to judge, it is an issue in that foreign country. “Lawful” or “unlawful” can only be determined in the relevant legal system. That means the validity of a Canadian citizenship can only be determined in the Canada law system, no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or its legal system; vice versa.

If Cecil illegally got Canadian citizenship, the interested party should challenge it in a Canadian citizenship court. Without a ruling from a Canadian citizenship court, Celil’s Canadian citizenship will remain valid, because it was issued by the authorized body of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
5#
发表于 2007-2-11 12:4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中国政府突然承认“双重国籍”了?

最初由[南山月]发布
中国政府突然承认“双重国籍”了?

承不承认,取我所需。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当然就有灵活性拉。

我是中国政府我怕谁?
6#
发表于 2007-2-11 12:58:40 | 只看该作者
俺有一点没整明白:既然中国政府不承认他的加国公民身份,那胡干嘛跟加国保证不处死刑呐?

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7#
发表于 2007-2-11 13:01:00 | 只看该作者
有请中共51代表[北山]先生,对以下问题给个解释 :p

最初由[51says]发布
俺有一点没整明白:既然中国政府不承认他的加国公民身份,那胡干嘛跟加国保证不处死刑呐?

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8#
发表于 2007-2-11 13:10:21 | 只看该作者

有所耳闻,不知详情。。。

你有更多的信息来源资料么?

最初由[51says]发布
俺有一点没整明白:既然中国政府不承认他的加国公民身份,那胡干嘛跟加国保证不处死刑呐?

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9#
发表于 2007-2-11 13:11:25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没注销户口

档案,粮油关系,还偷偷藏了一张居民身份证,回国住酒店用老的国内证件.
这样看起来想中国公民,走起来象中国公民,那就是中国公民.
中国有关部门对其"依法"处理是理所当然的.
10#
发表于 2007-2-11 13:15:36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政府将公民身份给予了一个伪造的身份:塞利尔,而不是给予了玉江山。

因此,玉江山本人根本没有获得加拿大国籍。

中国和加拿大都各说各的理。

大家关心这件事,但是不应该拿这个来作文章,搞名堂。

最初由[南山月]发布
中国政府突然承认“双重国籍”了?

众所周知,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对海外华人多年呼吁,几乎是置若罔闻。

但是,不久前,中国逮捕审判了拥有加拿大国民身分的恐怖分子玉江山(塞利),持加拿大护照,在乌兹别克旅游时被捕,后来被遣返中国。

哈珀形容此举非法,他说:「他依照加拿大和国际法取得加拿大公民身分,但中国政府不断否认这个身分。中国政府坚持说,这个人是中国公民。

好像中国政府突然承认,如果你是恐怖分子,你虽然有外国公民身分,我仍然承认你的中国公民身分,你可以有双重国籍。

中国政府和世界各国政府,都有权惩治恐怖分子,这个没有异议。

但是,只对恐怖分子,可以承认双重国籍。而对千千万万要认同祖国,效忠祖国的海外华人,则一概拒之。姑且不论中国的国籍法是否能自圆其说,至少对广大海外华人有失公允吧。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修改中国的国籍法呢?
11#
发表于 2007-2-11 13:2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有所耳闻,不知详情。。。

最初由[51北山]发布
有所耳闻,不知详情。。。

你有更多的信息来源资料么?



没有,所以才问你。

不过俺记错了,不是胡锦涛,而是何亚非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 ... A6%CB%C0#post715175

最初由[清新小溪]发布
[转帖]加总理公开回应中共经济威胁
  
何亚非此次前来加拿大是向加拿大作出保证,对目前被中共关押的加籍维吾尔族人士赛利尔(Huseyin Celil)不会被处死。
12#
发表于 2007-2-11 13:26:33 | 只看该作者

哦,原来不是胡主席?

好象你在另一个帖子里也讲什么:胡主席保证不处死刑。。。

好象还给了谁一个耳光。。。

现在要不要自己煽自己一个?

最初由[51says]发布
回复:有所耳闻,不知详情。。。

没有,所以才问你。

不过俺记错了,不是胡锦涛,而是何亚非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 ... A6%CB%C0#post715175





最初由[51says]发布
倒也是。问题是胡主席不同意您的看法,你看他向加保证不处死刑,不是在扇你耳巴子么?



哦,你的原话是“耳巴子”。。。
13#
发表于 2007-2-11 13:4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哦,原来不是胡主席?

俺都说记错了,你以为又抓住什么把柄了么?

何不解释一下何亚非的自相矛盾更好?

最初由[51北山]发布
哦,原来不是胡主席?

好象你在另一个帖子里也讲什么:胡主席保证不处死刑。。。

好象还给了谁一个耳光。。。

现在要不要自己煽自己一个?







哦,你的原话是“耳巴子”。。。
14#
发表于 2007-2-11 13:43:03 | 只看该作者

承认说记错了,很好。还应该加上三个字:对不起。

或一个英文单词:SORRY.

特别是你拿你记错的东西去煽人家耳光的那位。。。

最初由[51says]发布
回复:哦,原来不是胡主席?

俺都说记错了,你以为又抓住什么把柄了么?

何不解释一下何亚非的自相矛盾更好?
15#
发表于 2007-2-11 13:4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承认说记错了,很好。还应该加上三个字:对不起。

看清楚了北山,扇他耳光的不是我,而是代表中国政府的何亚非。

俺记错扇耳光的执行者,并不对扇耳光的事实有实质性改变。

让你失望了。

最初由[51北山]发布
承认说记错了,很好。还应该加上三个字:对不起。

或一个英文单词:SORRY.

特别是你拿你记错的东西去煽人家耳光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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