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 摩西十诫第7诫 “不可奸淫”。 马太福音5:28 说得更严格: “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凡 看 见 妇 女 就 动 淫 念 的 , 这 人 心 里 已 经 与 他 犯 奸 淫 了 。” “费事傾” 却说孙悟空 "偷看蜘蛛精沐浴" 没事。 “费事傾” 家里厨房长满了蟑螂,你说要不要把它们消灭到一个不留?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11-22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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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现在世界各国都抱成了团来帮耶和华对付 ISIS, 你 “跑马的” 说说看 ISIS 该不该灭? 还有这些小蟑螂: “民主” 加拿大计划派兵到伊拉克帮耶和华打击伊斯兰国武装。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11-23 19:03
耶和华要灭的是那些不信祂的,作恶多端的人。 你如果愿意成为这样的一员,我不会拦你。 另外,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 极端伊斯兰国该不该灭?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11-23 21:35
作恶多端是你加的,为了顺应潮流。基督教失了势,教友也跟着改口了。 另外,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 你家里不信教的,你灭了没? 斗战胜佛 发表于 2014-11-23 22:12
“不要忘記, 你們的大卫王曾經偷看女人出浴, 更用毒計害死那女人的丈夫, 然後把那女人据為已有。那女人就是所羅門王的母親。 大卫王不但無罪, 反而得到耶和華的眷顧, 使以色列出現少有的盛世。連耶穌都要設法沾他的光, 說是大卫王的後人, 在大卫的城出生。 你在跟你們的圣經唱反調。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11-24 15:47
你不能用常人的眼光看上帝, 大卫是上帝喜悦的以色列人的王, 他大卫有点什么沾花惹草的事上帝会赦免他的罪,这给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不要妒忌。 你还是回答我的问题吧,那些蟑螂 ( IS )该不该灭?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11-24 17:31
迦南人,据说是天使与人杂交的后代,身材高大,巨人哥利亚就是代表,罪恶之城所多玛和俄摩拉是迦南地的缩影。 迦南人风行同性恋,兽交,乱伦,淫乱,把自己的孩童拿来献祭。 这样的人是耶和华所憎恨的。这样的败类不灭,留着给你 “费事傾” 当祖先?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11-24 19:08
躁猴儿,怎么你怂恿人杀同胞弟兄和儿女妻子?这不是比ISIS更无人道吗? 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1-24 14:12
《圣经》 中说的 “不要论断人” 只的是基督徒弟兄之间不要彼此论断,外人例外。 但对于 “猪” 和 “犬” 之类例外。马太福音 7:6 说 : “不 要 把 圣 物 给 狗 , 也 不 要 把 你 们 的 珍 珠 丢 在 猪 前 , 恐 怕 他 践 踏 了 珍 珠 , 转 过 来 咬 你 们 。 ” 菲力比书说: 3:2 应 当 防 备 犬 类 , 防 备 作 恶 的 , 。。。 批评论断基督徒弟兄之外的人与圣经原则不矛盾。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12-1 13:23
你那个“玉皇大帝” 什么时候创造了天地呵?没有耶和华创造天地,那个变孙悟空的石头从哪来的呵?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12-8 18:17
中國人只信盤古皇開天闢地, 沒有什么 "耶和华创造天地"的, 不要認賊作父。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12-9 11:15
你說得对, 但我也沒有錯, 按照他們的三位一体論, 父就是子, 子就是父, 耶穌即是耶和华, 所以, 說他們"认贼作父",或 "认贼作爷爷", 都講得通,。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12-9 16:41
耶和华是个灵,祂就在你周围,你 “跑马的” 和 那个 “费事情” 一样是视而不见, 当睁眼瞎呵! 听听这上帝怎么说你们的: 罗马书: 1:19 神 的 事 情 , 人 所 能 知 道 的 , 原 显 明 在 人 心 里 。 因 为 神 已 经 给 他 们 显 明 。 1:20 自 从 造 天 地 以 来 , 神 的 永 能 和 神 性 是 明 明 可 知 的 , 虽 是 眼 不 能 见 , 但 藉 着 所 造 之 物 , 就 可 以 晓 得 , 叫 人 无 可 推 诿 。 1:21 因 为 他 们 虽 然 知 道 神 , 却 不 当 作 神 荣 耀 他 , 也 不 感 谢 他 。 他 们 的 思 念 变 为 虚 妄 , 无 知 的 心 就 昏 暗 了 。 哈哈, 无知的人呵,想想自己在干什么吧!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12-1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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