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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每天拿着涉嫌的几件事当真理。我们来分析一下,
1,未注册进行证券交易。应该是很容易找到证据的,为什么只是涉嫌?
2,涉嫌证券欺诈。唐先生公开说过,没有造过假账,也没有人查过帐。再次只是涉嫌。
3,夸大投资回报。我曾说的,唐先生的书中提到的1%周回报,可能会是问题。但是如果这本书是在他基金公司成立前写的,而且没有用这本书作为营销材料的话,他就无罪。所以还是涉嫌。
4,涉嫌非法分销证券。再次是涉嫌。
唐炜臻先生面对的是法律案件,他的证据最终都将提交给法庭。在公开场合要他提供证据的做法,是非常荒唐的。如果唐炜臻先生真地公开提供证据的话,也是不明智的做法。请不要为了自己在公众面前的清白而提供任何法律证据!
再次呼吁大家,如果你们心里有正义,在没有结论之前不要妄下评论!
torontohankou 发表于 2010-11-14 13:13
不知道你脑子是有问题,还是怕坐牢怕糊涂了?你唐炜臻现在没判刑之前,检察官起诉当然叫涉嫌犯了什么罪,如果去掉涉嫌你唐炜臻就在牢房里了。
比如杀人犯没被判死刑之前,就叫涉嫌杀人犯,判死刑了,就叫杀人犯,也就是要被枪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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