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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的问题是“有意的严重伤害“,你的最后一个答案才是关于“有意要害我“。
两群人的关系和两个人的关系当然不是完全相同的,特别是军队的一方背后有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所以说起来是军队和群众的关系,其实很大程度是共产党和老百姓的关系。
首先我相信军人和老百姓没有什么根本的利益冲突,他们相互的信任是与生俱来,因为军人来自于百姓。但是当共产党下令军队向手无寸铁的人开枪的时候,军队和百姓之间的信任关系受到了强烈的挑战。有的军人拒绝执行命令,从而信守了承诺。而大部分军人就背弃了承诺,开枪了。
至于你所说的“坏人“,这是一个很不确定说法。在你眼里可能是一个“坏人“。而在他人的判断中,他可能就是一个“好人“。当然如何去判断好人和坏人,这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但是要涉及到对一个人的生杀予夺的时候,决不能用哪一个人的判断来定,而要有一个公认一致的标准。经过一个公认的程序,通过一个一致的公认标准,才能最后决定。
对军人来说,当时用石块攻击他们、阻碍他们执行任务的人就是“坏人”。这不需要什么公认的程序。该通报的通报过了,该警告的警告过了,而且军队一直在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口号,如果还有人来挑衅,那就是他们自己找死。怨不得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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