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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尊重历史 于 2019-4-4 09:27 编辑
首先,我赞成多劳多得。但凭打工想成为超越中产的富人,那是扯。别说拿时薪的,就算是拿年薪的,只要不是公司的高管,就很难致富。
其次,经济政策是否奏效要看它是否符合经济规律,跟加班计算方法实行多久无关。而什么是经济规律?那就是老板一定要有利可图才会开展经济活动。也就是经济学里的重要原则之一,rational people think at the margin. 当老板增加工时的时候,一定需要考虑的是,多生产出来的产品所获得的收入,是否能够超过其成本。而成本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人工成本。在市场竞争剧烈的微利时代,每一根稻草都可能压倒企业或者改变老板的经营策略。而经营策略之一,就是是否接受更多的订单。
很明显,福特的政策会激励老板接受更多的订单。而更多的订单会带来更多的工时。对工人而言,更多的工时会带来更多的收入。换句话说,与其工作8小时+1小时加班,不如工作11小时赚的更多。至于付出更多的体力,那是一定的。但很多华人因为拿不到足够的工时同时打几份工。哪个老板又会因为你几份工加在一起超过8小时就给你加班工资?另外,如我所反复阐述过的,工人与老板的关系是同舟共济的关系。左派天然把老板看成是黑心的,但又必须靠着黑心老板吃饭。等老板被逼迫到关门倒闭了,自然知道船沉了大家都活不了的道理。GM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简言之,福特政府制定政策的目标是繁荣经济而不是为了保护某个特定群体,即工会工人。从这个角度出发,确实达到了目的。自由党NDP倒是保护了工会工人,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搞垮了企业,工人上哪儿去领工资,更不用提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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