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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锦从中国抵达列治文与吴建华同住后,随即以与前夫生的幼女需要陪伴为由要求分房,性行为骤降至每月一次。", "姓夏(Xia,译音)的首任妻子,1997年他申请移民加国,获批后2000年3月抵达渥太华,进入北电网络(Nortel Network)任验证工程师,年薪是5.6万元,他申请妻子到加拿大团聚。但2002年妻子到达后,他遭公司裁员。2010年,吴建华在温哥华的Western Union找到软件品质分析师的工作,要求妻子与他同来温市,但妻子拒绝,两人因而产生分歧。2011年2月,吴建华与妻子离婚。",
看帖不仔细还出来误导, 就是你的不对了! 那个孩子, 应该是程锦与前夫生的幼女, 你见过后妈不跟其丈夫同房, 却对丈夫前妻的孩子那么亲切的吗?另外,吴建华2002年被北电裁员后到2010年到温哥华的Western Union做QA, 这中间的8年做什么, 没有介绍(如果年薪5.6万元的话, 没必要不介绍), 估计薪水不高。 文章里也没说他前妻一直没工作或他跟前妻有孩子。就目前知道的事实来估计, 因为没有孩子,他跟前妻离婚应该不会出什么抚养费。他存下来的钱不多, 可能跟这些年的薪水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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