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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儿性器官抹花生酱让狗舔 加拿大父亲竟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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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13:0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加拿大的包容度让人惊呆!今后人兽之间的性行为竟是合法的。这不是谣传,而是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决 。 近日,加拿大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诉讼案,被告男子在自己女儿们的性器官处涂抹花生酱,并唆 使家犬将其舔干净,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6-6-12
我来说 发表于 2016-6-12 11:05
中文有误,以讹传讹。这是不看原文的恶果。如果你看到不符合逻辑的报道,十之八九是中文的错误。
1。是继父继女关系
2。他的这项罪名“人兽交”不能成立,其它罪名成立。表明法官还是依法治罪。

照这理解,因为谁继父继女,没有血缘关系
那么可以不可以认为,任何无血缘关系的成人男子,都可以如此对待一个幼女少女?
比如对付府上孩子,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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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11:19: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是汉奸我怕谁 于 2016-6-13 00:53 编辑
我来说 发表于 2016-6-13 00:05
中文有误,以讹传讹。这是不看原文的恶果。如果你看到不符合逻辑的报道,十之八九是中文的错误。

1。是继 ...

没错!
每次只要我看到匪夷所思的中文报道,我就去查英文版,90%以上是辫子胡乱翻译或曲解原意的断章取义。辫子的新闻报道不可靠,辫国的中文报道中的国际新闻谬误更多。

1,此文属于标题党,法官只是说兽奸罪不成立(判决正确),但没说当事人其它行为无罪。辫子以一当十,把一罪不成立理解成无罪。
请看原文:这位变态父亲还被指控性骚扰并强奸亲生女儿。被告男子向国家最高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自己的“兽奸”罪 名,最终,法院判该男子的“兽奸”罪名不成立。 可见,原文里的“性骚扰并强奸亲生女儿”这两项罪名并没有撤销,他只是申请撤销自己的“兽奸”罪名而已。

2,此案的两当事人之间不是直系血亲的父女关系,而是无血缘关系的继父女关系。他们的性行为在法律上不属乱伦;
3,该女儿已经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成人,自己对行为有选择权并承担其相应的后果。
4,恍惚记得此父是为了用偏方给女儿治病(花生酱加狗唾液),不是性行为。我不太确定是否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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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08:50:16 | 只看该作者
变态的多了,法律有时候是个球,唯法制就机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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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08:41:41 | 只看该作者

在女儿性器官抹花生酱让狗舔 加拿大父亲竟无罪

如果女儿成年并且享受这一切,关法官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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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6-12 09:27: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哈里法斯 于 2016-6-12 10:53 编辑

加拿大社会文化垃圾化运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可喜可贺,不能颠覆正常人的观念,就不算成功。誓把加拿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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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6-12 09:38:3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是犯罪,谁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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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6-12 11:05:50 | 只看该作者
中文有误,以讹传讹。这是不看原文的恶果。如果你看到不符合逻辑的报道,十之八九是中文的错误。

1。是继父继女关系
2。他的这项罪名“人兽交”不能成立,其它罪名成立。表明法官还是依法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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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6-12 13:03: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纸秒窗 于 2016-6-12 13:07 编辑
哈里法斯 发表于 2016-6-12 09:27
加拿大社会文化垃圾化运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可喜可贺,不能颠覆正常人的观念,就不算成功。誓把加拿大 ...

一定的!必须的!
直到作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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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6-12 13:15: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来说 于 2016-6-12 13:26 编辑
纸秒窗 发表于 2016-6-12 13:05
照这理解,因为谁继父继女,没有血缘关系
那么可以不可以认为,任何无血缘关系的成人男子,都可以如此对待 ...

这项兽奸罪名不成立,但他犯了多项罪名,其它罪名成立。并非中文所示的“无罪释放”,  
英文报道有一句:‘无罪于“兽交罪”‘。中文就翻成了无罪,然后讹传讹抄。甚至连是亲生还是继女都搞错,这中文报道真该整顿整顿。

前面说过,你不能理解的,多半是中文报道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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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6-12 14:41:53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好奇葩的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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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6-12 15:39:04 | 只看该作者
怪不得坚决反对吃狗肉,怪不得各个狗都趾高气扬,原来都是用来干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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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6-12 17:38:47 | 只看该作者
自由人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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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6-15 08:11:22 | 只看该作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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