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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7-26 20: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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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斯芬克斯]发布
这个系统有改进的地方,那就是不应该以发贴量决定最大的可用评分值,而应该是以网友本身现有评分值来决定最大的可用评分值。
这就好比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规则,有九位大法官,他们都有良好的社会声望和道德,由他们决定比较可靠。
原来使用的是加权的综合值,其中得到分数权重很高,具体比例来决定可给出分数:
计算方法为:(魅力+经验)÷ 10 +(您自身的 KARMA 值÷ 2 )-您已给出的 KARMA 评价值。版主多给 100 点权限。
但漏洞在于,可以注册不同的 ID,或者联手,相互抬高分数获取更大权限。在给出评分时,同样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这个缺陷我想出不好的办法来处理。惟一想到的可能的办法是,在评分时,打分人要给出理由,任何人都可以查看每个帖子的评分来由,方便大家的监督。斑竹随时检查,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行为,可以处罚或取消评分权力。
但这样的设计需要考虑面较多,还需要斑竹执行。目前只能放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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