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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12月为妻子递交了亲属团聚移民申请,我于今年4月才回到加拿大。
但由于我当时不在加拿大居住,今年5月,妻子的第一此申请被拒签了。但在我返回加拿大之前,我妻子怀孕了。今年5月,妻子递交了第二次申请,但由于怀孕,没有拍X光胸片。前几天,我们收到北京使馆要求补交一些材料的通知,并且要求补照X光胸片。按说,体检的有效期是一年,我妻子第一次进行体检的时间是去年11月,那到今年11月之前,第一次体检结果是有效的。不知我妻子可否能使用第一次体检的胸片?
我妻子的这种情况,此次能否有把握在今年9月之前完成签证,顺利到达加拿大与我团聚?不然的话,非要等到孩子出生,再与孩子一起重新申请就太麻烦了,而且时间也太久了。不知哪位大哥,针对我们这种情况,能给我们出出主意?十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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