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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前房屋管理公司向我追讨3500元

发表于 2005-5-25 23: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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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太太现在都没有找到工作,我太太现在就要生小孩了,我们平时遵纪守法,小心谨慎,没想到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5-5-26
前房屋管理公司谎称未收到提前六○天的退房通知,委托一家公司向我收取3500多元的天价费用。


我和我太太两人2003-07 至2004-08 共一年两个月 居住于 JANE & WILSON 的一座大楼,房租693元,当时的优惠是不用预交2月的房租,只需交693的money order后就搬入了,期间每月按时交租,一年后见到后搬入者有许多如免费停车位送空调免一个月租金等优惠,写信询问是否老住户也有相同待遇,如果没有我就要搬走,管理人员告知必须提前60天通知,于是写了搬迁通知条,不得已又多住了2个月,
临走留下钥匙给管理员并要求她上去看一看,管理员说“that’s OK”留下钥匙并没有上去检查房间。实际上房间保养得很好,走之前并作了清洁,所以我们很放心的离开了。

2005-05-14左右收到一封信来自Searchways-2000 关于“rental arrears $3540”的信件,我以为对方寄错地址,因为前房东Berkley公司管理很混乱的,基本每星期都有人搬出搬入,所以给她回了个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他改正。没想到他又给我发来了一封详细的电子邮件,原文很长,大意是说受前房东Berkley公司委托追讨欠款3540元,
其中一:九月份发现房屋搬空,收取房租 ¥693
二:未收到退房通知,收取十月、十一月房租 $1386
三:据称he floors, baseboards and radiators had to be repaired,并且 entirety had to be plastered and painted. Exemplary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amount of $ 1,000.00
四:Cost 15% of Claim $ 461.85
五:extra $ 200.00 in advertising fees for add placement in various rental publications.(这项费用比较奇怪,开始没有,在后来的邮件中出现,但总金额中也没有加入进去)

合计 $3540.85

我和太太在在递交退房通知时候没有向他们要回执,实际上也没有回执,(同时我太太还口头通知了管理人员,那位小姐还建议我们可以搬到其他楼层,这样就可以得到优惠。)其他住户好像也没见有拿回执。
我和太太在居住期间干净整洁,并无任何破坏的痕迹,这公司凭空捏造1000元的罚款究竟也太混帐了,但这厮的信件来看似乎是个专业人士,如果他勾结专修工人一口咬定那房间有损坏现象,那我该如何办?
这家公司扬言要去Toronto Small Claims Court,他还说要把文件送到“Equifax”和“Trans Union”。

我和太太现在都没有找到工作,我太太现在就要生小孩了(预产期6月5日),我们平时遵纪守法,小心谨慎,没想到人在家中座,祸从天上来!对于这样的事情不知该如何处理,特向网上各位高手求助。

谢谢!
发表于 2005-5-26 01: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i have same experien

i like to tell you how did i work through the situation.but i don't have chinese language system in my computer. please send me e-mail: [email protected]
发表于 2005-5-26 02: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评论]求助:前房屋管理公司向我追讨3500元

我们平时遵纪守法,小心谨慎,没想到人在家中座,祸从天上来!

“九月份发现房屋搬空,收取房租 ¥693 "

这一条可以证明你在8月底已经搬走,管理公司没有及时核实,也应为其负责。

正式退房需要验房签字,你的确也有疏忽的责任。
发表于 2005-5-26 07: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事可真是麻烦

以前也听人说过这种事情,提前口头上通知了楼管人员,他们说没问题,可是搬家车开来时,他们不让搬,不承认收到过通知,又多住了两个月。按合同规定,必须局面通知楼管总公司才算数,只通知本楼的楼管有时不管用。
发表于 2005-5-26 07: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I do not have good answer now, but do not worry too much.
They are abuse their right. Do not give them a penny, and
if you do goto court, it is OK, just make sure you donot have too much money in one of your bank account when you goto the court ^.^
Let'e wait anybody else can give you better idea.
发表于 2005-5-26 07: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当心。

发表于 2005-5-26 08: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坏的结果是你的记录被送到信用公司,你可以向信用公司去信

表示对你的记录有异议,你要提供比较确切的证据,这样就不会被扣信用分数;即使被扣,你也可以从以后的消费中慢慢涨你的信用分数。这一点信用公司还是讲道理的,不会偏听偏信。
目前,最重要是你要找那位管理员小姐,提供一些线索帮她回忆但时你交退房通知书的事;
关于房子被弄坏的事,你不用紧张,那是唬你的,就是上法庭,你也可以说,当时退房是好的,你的前房东没有直接证据说明那些是你干的。总之,这事是麻烦了点,但不用害怕,这里是讲法律的。
发表于 2005-5-26 08: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 Ontario Rental Housing Tribunal first (http://www.orht.gov.on.ca/scripts/index_.asp)

Toronto
Toronto South Regional Office
79 St. Clair Avenue East, Suite 212
Toronto, Ontario  M4T 1M6
Fax No. 416-326-9838

Toronto North Regional Office
47 Sheppard Avenue East, Suite 700
Toronto, Ontario  M2N 5X5
Fax No. 416-314-9567

Toronto East / Durham Regional Office
2275 Midland Avenue, Unit 2
Toronto, Ontario  M1P 3E7
Fax No. 416-314-8649 or 1-888-377-8808

And keep all document you have, such as fax, letter, especially the 搬迁通知条, even you had no receipt, that's ok. And also write down when and how you call the tribunal. And you can go to local comunity to seek free legal assistant as well. Nothing to worry, it's real life and it happens always and I am sure you will win if you do the right way.
发表于 2005-5-26 08: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为什么告诉他们你的新地址?他们的信如果到不了你手里,那你没有办法!
2,在他们起诉你之前立即搬走,不让他们知道你的地址,包括电话都不用你们的名字注册。法庭信笺到不了你手里,他们拿你没辙。
3,千万不要找律师。因为律师要打官司才挣钱,他会千方百计要你打官司。
4,如果你给了哪个公司支票或者信用卡,要马上取消这些帐户。
5,用电子邮件告诉他们立即停止无理要求,否则你就把45万个华人电子邮件发出,揭发他们的恶劣行为。
发表于 2005-5-26 09: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在MISSISSAUFA当过SUPERINTENDENT(大厦管理员), 对你的问题, 说一点自己的看法.
1.LEASE 的问题. 在你入住之前是否签过LEASE? LEASE的期限是多长?你有无保留一份?上面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你的搬迁通知条, 是通过什么方式交给LANLORD的? 你的SUPERINTENDENT有无在你的搬迁通知条上签字, 你有无复印件?

一般来说, 你交了搬迁通知条, 你的LANDLORD或者MANAMEMENT会给你一封确认信的, 上面会有一些你要注意的条款.你有无保留这份资料.

2. 关于60天 通知的问题. 是指每月1号算起, 而不是任何一天算起. 比如你想4月30日搬出, 你的NOTICE必须在3月一号之前交到LANLORD, 如果你3月2号交的你只能在5月31号搬. 当然你也可以按你的计划在4月30号搬, 但你要交5月份的房租.

3. 关于赔偿Exemplary and Punitive Damages,  你可以合PARALEGAL 谈一谈.

总之, 打官司要证据.
发表于 2005-5-26 09: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说搬进去前就是那样。
发表于 2005-5-26 09: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sue him

我觉得你就跟他去COURT,讲事实。这里还有房客保护法。看看他有哪一条告你?你
可以先上SMALL COURT去告他。
发表于 2005-5-26 09: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正面临相同的问题,不过我没有签合同,是不是会好一些?
发表于 2005-5-26 09: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暂住加拿大, 你根本不用理它.
但如果你是移民, 你一定要解决它. 否则你的信用纪录会影响到你以后买车, 买房, 甚至找工作.
发表于 2005-5-26 10: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件事一定要牢记

二件事一定要牢记:

1。一定要有书面证明。
即,书面通知,对方同意的签名,等等。干什么事都需要有书面通知等证明。

2。不要告诉老房东你的新地址。
一般老房东(大楼管理人)会问你要新地址,说是为了以后转信用。不要相信他(她),有信他根本不会转。那只是为以后有麻烦找你算帐用的。没有你的新地址,老房东是没有办法起诉你的。这是法院规定,要起诉必须要有地址,否则法院不受理。法院不负责找地址,那是起诉人的事。

另外,打官司一切以证据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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