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当然没啥权利,但是他的通缉令难道是摆设吗?成员国难道看都不看?那还要国际刑警组织干嘛?
你的观点太过时了,现在不是十几年前,加拿大现在也不是do you a favor, 而是do myself a favor. 看看赖昌星吧,楼上那么多人还在骂他。按照你的说法,“你的人”,凭什么要我花大价钱在他身上?!这花的可是加拿大的钱啊!
贪官多当然是中国的耻辱,从来没人说是加拿大的耻辱,从来没人赖到加拿大头上;但那么多贪官都爱逃到同一个地方,而且还被人当成“宝”,不愿意还回去,我看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不是有个词么,“**的天堂”。
假护照,假名字,难道是我编出来的?我嫁祸于加拿大? 你太高看我了吧 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我倒要问问,你是怎么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