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不公 税务诉讼没胜算 吓跑外商
〈记者 庄文萱 台北报导〉台湾经济发展关键不在经济部,是在财政部与行政法院!东吴大学法律学院陈清秀教授,出席4月20日立法院「行政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台湾应成立专责财税法院」公听会,表示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向他反映,很多企业因为台湾不公平课税,税务救济到行政法院常打输官司,后来就从台湾撤资,所以课税不只是国家财政收入,也是经济发展的契机,台湾税制没有预测可能性,让外商不敢来投资,这样的心声政府要听得进去。
应邀来台的德国联邦税务法院Prof. Mellinghoff院长在公听会表示,从德国统计数字显示,2014年,纳税义务人于上诉审获得有利结果的比率高达42%,2013年是40%左右。联邦财税法院不仅是审理案件,还要发挥保护纳税义务人权利的功能,确保纳税人不会因为税务机关错误解释税法,而让权利受到侵害。对照台湾税务诉讼人民的胜诉率只有6.11%,陈清秀激动表示,台湾与德国在税务审判上有天壤之别。
陈清秀表示,税务案件造成经济发展的障碍,以企业并购为例,厂商企业并购商誉支出,全中华民国没有一个诉讼官司可以打赢的,也就是说全台湾所有并购案件都是违法的,一个课税裁判竟然违反这个行业交易习惯,这是课税的错误,裁判的错误,以国际课税为例,法律规定很圆满,但是行政法院却另起炉灶,违反国际租税潮流与国际课税模式,造成国际经贸环境障碍,很多企业因为台湾不公平课税,到行政法院打输官司,后来就从台湾撤资,很多会计师事务所说这个现象,值得注意。
陈清秀分析,为何我国法律会逼得外商撤资或不愿来投资?因为一说要来台湾投资,就被董事会否决,他们认为台湾租税环境是不公不义的,因为没有按照国际课税模式走,法律无法保障人权,过去公债课税、发行权证等,7、8年来苦哈哈无法解决,也是透过立法院修法解决,财政部也是失职,不该让不合理的法令存在7、8年让大家痛苦万分,经济发展无法进步,所以课税法令是让台湾成为沙漠,寸草不生,当法令合理化之后,整个经济就蓬勃发展,所以课税不只是国家财政收入,也是经济发展的契机,税制没有预测可能性,外商不敢来投资,台湾法治不合理、不够明确,台湾经济发展,不在经济部,是在财政部与行政法院,两者做好,经济就好。
资诚会计师事务所许祺昌会计师表示,台湾税务诉讼人民的胜诉率只有6.11%,不仅如此,根据统计87年7月7日至103年5月27日,与税务相关的最高行政法院庭长法官联席会议的决议共有38则,其中有利于纳税义务人只有8则,中性的1则,不利纳税义务人有29则,也就表示当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出现不同见解时,透过决议的结果,对纳税人不利占76%。
许祺昌表示,当外商来台湾投资,会先问怎样课税,新加坡、韩国、香港都可以问到明确的答案,但是问到台湾,却是「法律这样规定可是实务却可能会有不同……。」对于税制没有预测可能性,是台湾的困境,对外资投资人来说,税后报酬无法掌握,他宁愿不进来,更让人忧心的是台商,因为税务不一致,宁愿将重心移到香港、新加坡,有些台商可以回来申请上市柜,现在也选择不回来,因为人民对于税务救济,信心不足,会有不良发展。
陈清秀建议修正行政法院组织条文,让行政法院法官办理税务案件时,要经过一年以上财税法学专业训练,相信可以有德国财税法院的审判水平,这是司法院的责任。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分析,为什么台湾的行政法院对人民的胜诉率那么少?葛克昌认为,最主要不是行政法院对税法细节或财务报表看不懂,重要的是,它不认识财税案件在宪法上的基本定位及如何保护纳税人基本权。现场多位学者均期盼,促成政府早日成立专责财税法院,解决人民税务救济的困境,保障赋税人权。
P1:东吴大学法律学院陈清秀教授表示台湾经济发展关键不在经济部,是在财政部与行政法院!很多企业因为台湾不公平课税,税务救济到行政法院常打输官司,后来就从台湾撤资。
P2:资诚会计师事务所许祺昌会计师表示,对于税制没有预测可能性,外资投资人税后报酬无法掌握宁愿不进来,台商也宁愿将重心移到香港、新加坡,选择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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