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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毕姥爷摊上"大事"了 盘点人前失言的名嘴 [打印本页]

作者: 光荣啊,汉奸!    时间: 2015-4-8 15:27
标题: 毕姥爷摊上"大事"了 盘点人前失言的名嘴
中央电视台是公权力,它无权过问雇员在私人场所的言论,更无权处罚老毕,因为这是老毕8小时之外的私人时间和空间所所做所言,纯属非职务言行,与央视毫无关系;

言论自由的边界之一在于:是否公开发表意见。

私下言论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和公权力不得干涉。老毕的酒席属于私人场所,可以畅所欲言,他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

之二在于:是否就公共话题或人物发表意见,如是,则无罪;如否,则要看其言论---

(边界之三:)是否对他人构成伤害。

如果公众人物自认为受到伤害,则公众人物还要自证:1,对方有恶意;2,有实际的伤害;3,对方所说并非事实。

最后,言论自由的边界只保护活着的名人,死去的公众人物人则不受言论自由的保护,因他/她无法站起来起诉对方。

除非老毛还阳,否则,没人可替他起诉老毕。

你的,KOFE的,统统的,大大的,明白了?

老毛要想从棺材里爬出来起诉,也只能起诉上传视频者,其他人谁都不能代替老毛。
作者: promech    时间: 2015-4-8 16:45
你做个视频,辱骂上帝,或真主,发到网上,如何?
作者: 光荣啊,汉奸!    时间: 2015-4-8 17:41
promech 发表于 2015-4-8 16:45
你做个视频,辱骂上帝,或真主,发到网上,如何?

你的例子与老毕视频事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不可相互比较。

老毕是私下评论死去的政治人物,不违法;
做视频辱骂宗教人物是散播仇恨,亵渎他人信仰,危害社会秩序和妨碍信仰自由,属于犯罪行为。

你不要和KOFE一样,把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混在一起比较、评论。他常常这样偷换概念,属于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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