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09:31 公约高于国内法,中国是此宣言的签字国,那就有执行和遵守的义务,况且你中国宪法也有同样的法律条文呐? 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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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09:34 江先生要是如你所说,早就被身边人推翻了。不管是谁,凌驾于宪法至上,无法无天,都不可能没有人制约。中 ...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09:46 我只能说:你很天真无邪,你要是这么说,那我真无语了.中共凌驾于宪法之上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从一建政,就一 ...
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09:45 你下回准备充分了再来发言,老是十几分钟递不上来一句话,太无聊;你老是不回话怎么聊呀? ...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09:49 我是利用上下班的空隙,忙里偷闲回帖而已,没完整时间看坛子. 抱歉,我不是专业5毛那么悠闲自在. ...
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09:49 那要是天下邪恶能够常年当家,是不是正义有假?你声言正义理性,你总不能让正义理性失声吧。 ...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09:57 我从未失声,我一直在象今天一样发声,但没必要专对你发声(如果你蛮不讲理的话,下面你的回答已经在违反逻辑 ...
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09:59 你是啥人?你不是国人?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10:00 你开始偷换概念,进入非逻辑状态. 我退出回帖.
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10:05 你退出回帖,休息一下,准备充分了,再来理论。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10:31 俗话说"开卷有益,对话也一样,应该是开谈有益,但和你的对话很不愉快也毫无收获. 对不起,对话大门就此关闭 ...
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10:36 你不嫌丢人,你就这接着嘚瑟。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10:57 加入到"我的黑名单"的用户,将会从我的好友列表中删除。 同时,您将不能进行与我相关的打招呼、踩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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