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啧啧啧!我由衷佩服偷龙转凤盜的政治智慧,这贴子又两次重击了人大公然违背宪法的要害!真了不起!
第一要害是:“特首当然要爱中国了,能让一个爱美国英国反中国的人当中国香港的特首吗?如果是这样才有神经病。”。这一条真是除了有神经病的人之外,相信100%香港人都不会爱美国英囯反中囯的,除非他不是中国人!你有见过爱美囸爱英囯反加拿大的加拿大人吗?有!但是你要指证一个加人是爱美英反加拿大时,你必须提出足够证据,由司法部门提堂审讯,经过法院判决才能成立反加拿大的叛国罪!而且这叛囸罪要大到足够褫夺公权,才能禁止犯人参选。这就叫做“”以法治国“”。
第二要害是:现在中囯喊得震天价响“以法治国”。可是人代却以害怕选了个“爱美英反中国”这个莫须有的罪名,不须任何证据,任何司法程序,就強加于香港人身上(只能提2至3个人),褫夺了几乎是全部香港人提名参选特首的公民权利。完全违背“以法治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他们更忘记他们本身却是根据“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这样的“公民提名”选出来的!这正是香港学生所提出的“公民提名”!
用这两种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标准來看待香港人,实在歧视得太离谱了!已経完全不当香港人是公民了!叫香港人如何心服?如何爱国?
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1-9 18:58
中国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别国发展经济和建立友谊,不会去干涉别国内政,也不去搞颜色革命。加拿大,美国对华裔参政戒心少点。
反过来,象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总是想把自己不喜欢的国家政府推翻,换上自己的亲信,在世界各地到处搞颜色革命,对香港的革命自称为“雨伞革命” 。你 “跑马” 之流也跟着参合,勇当西方颜色革命的带路人。 中国不会等闲视之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