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黎丽 /经纪的佣金由贷款银行付.你不用付一分钱. 说亮话 发表于 2014-11-5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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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生意人第一害的就是“熟人”,手到捏来,手起刀落。搞不好既赔了钱还欠了还不起的人情。 能用钱说话时尽量不找熟人。 黄真真 发表于 2014-11-5 12:56
没那么复杂! 大部分买卖房都不是交割日定在同一天.至少有三个选择: 1. 卖房交割, 租房住, 直到买房交割. 2. 旧房申请LOC作为新房的部分首付, 新旧房加在一起申请贷款, 新房先买下, 旧房住着慢慢卖. 只要付的起LOC的利息, 不需要急卖旧房. 旧房更可能卖个好价钱. 这个对申请人的收入要求高. 3. 申请过桥贷款, 但是银行要求旧房有买家的购买合同才批准, 可以旧房住着直到新房交割. 一般买家只同意二个月内交割. 旧房属于急卖, 价钱可能要让利. 这个对申请人的收入要求不高. 没有十全十美的办法, 看你的经济能力了.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11-5 13:19
只因一个贷款经纪的错误,就否定这一行业,未免有失公允。而且这个经纪看起来并非有意欺骗,而是经验不足或者做事不够认真专业。 我个人两次买房都是找的贷款经纪,从没找过一家大银行,因为贷款经纪提供的那些大的金融公司的利率更好,贷款条款更好。这些信息的分析和收集自己也能做,但更难。经纪服务的价值就在这里。 我的纪经甚至自己提供了一次金融服务帮我做了bridge loan (买卖房交割时间差的短期贷款),这是我没有想到的额外服务。 归结起来,分享经验是好事,但做结论时请勿给一类人贴标签,这和歧视并无区别。我们不能控制自己产生歧视的思想,但是可以控制自己讲出的话。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娑罗双树 发表于 2014-11-5 13:37
说说第三条。交割日定在同一天对贷款人来说也是迫不得已的事。 先交割买入房——房款不全部到位无法做到,而卖房款应该是其中很大一部分。 先交割出售房——一家老少可以住宾馆,诺大家私在交割第二套房之前还得花大力租仓库,区区几天,来回折腾不起啊,特别是家中无劳力的家庭。 黄真真 发表于 2014-11-5 12:44
不需要提高俺的贷款利率吗? 黎丽 发表于 2014-11-5 16:42
不会的。 黄真真 发表于 2014-11-5 17:56
哦,是这样啊,谢谢真真! 黎丽 发表于 2014-11-5 18:13
不客气,俺终于有机会也可以当一回老师,开心的很、 黄真真 发表于 2014-11-5 18:19
哈哈,俺叫你黄老师。 黎丽 发表于 2014-11-5 18:24
黄老师上面又说话了!哈哈哈 别去庭院叫啊,求你。不过我们可以一起叫毛老师! 黄真真 发表于 2014-11-5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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