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加籍,就可以背叛祖宗了? 时代不同,汉奸卖国贼的定义永远不变:为钱背叛祖宗,出卖中国同胞。 当然,你根本不再承认你是中国人,也不承认中国人是你的同胞吧?那我劝你就不要在这个坛子里混了。因为这个坛子是给中国人设立的,你没资格了。既然不再属于“汉”国了,“汉”国也不承认你了。而且又是外国反”汉“人士,就彻底一点,完全漂白,加入高尚的主流,把一切中国的东西全抛下,扬眉吐气一把。 不得不说BDBS 发表于 2014-10-21 04: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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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说法,你跑来加拿大就是背叛祖宗。按照你的祖宗毛泽东的定义,你就是叛徒,卖国贼,外国特务。 你为既得利益集团卖命,就是出卖中国的劳苦大众。你是卖国贼,汉奸。你是汉人里的奸细,奸臣,奸贼!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10-21 07: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白痴除了说别人时白痴,他们通常口吃了,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是白痴。白痴就会谩骂!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10-21 07: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骂你白痴,你提口吃做甚,啊?还不白痴? 不得不说BDBS 发表于 2014-10-22 15: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看你,都认为自己已经不是汉人,也不属于汉国,你还管我们的事儿干嘛?狗拿耗子。 不得不说BDBS 发表于 2014-10-22 15: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亲属还在那。 另外,你敢说你不管加拿大和美国的事吗?注意没有双重国籍。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10-22 16: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一旦不骂人,说点正经东西时,就口吃了,如鲠在喉了。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10-22 15: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亲属还在那,你就有权赖在华人论坛上? 如果你的亲属还在那,而且也承认是中国人,他可以赖在华人论坛上;而你本人不承认自己是汉人,你就无权赖在华人论坛上。 美国的事我是坚决不管的。它又不是我爹;我也不习惯狗拿耗子。 不得不说BDBS 发表于 2014-10-24 15: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如果真的如此,那也是因为跟白痴实在是无话可讲。我都说过:实在没兴趣跟白痴理论。 不得不说BDBS 发表于 2014-10-24 15: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也没有看见老外都移民中国,倒是那些喊中国好的中国人很多都移民到西方国家了。
因为你还赖在华人论坛。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10-24 15: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除了骂骂咧咧,看谁都不顺眼,几时好好有理有据地辩论过什么?你若不是草包,就把你的满腹经纶倒出来献献丑。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10-24 16: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本主题的第一次回帖内容如下: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4-10-24 16: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永远可以。但是你赖在我们华人论坛就是不要脸。 不得不说BDBS 发表于 2014-10-29 21: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错了。 我只有看不要脸的人不顺眼。 不得不说BDBS 发表于 2014-10-29 21: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who cares? 不得不说BDBS 发表于 2014-10-29 21: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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