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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移民未注销户口被禁出境?中领馆释疑 [打印本页]

作者: .黑.    时间: 2014-8-22 10:43
标题: 移民未注销户口被禁出境?中领馆释疑
本帖最后由 黑哥 于 2014-8-22 11:45 编辑

如果这真是官方的解释,大家就放心啦。
同时,明报挑起事端无中生有,煽动港人还有一套,多数大陆人不买账。
作者: 邴醉山    时间: 2014-8-22 11:07
港叉和台巴子根本就搞不清中共的手段,就在那里瞎BB,要不然国军怎么去了台湾,港叉无奈去占中环。
作者: 俺是来看戏的    时间: 2014-8-22 11:09
县官不如现管,领事馆说的一般不作数,海关不让你过,你是干没辙,没地儿讲理去。你就认了吧,嘿嘿。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4-8-22 11:12
中国政府的改革步伐远远快于海外老华侨的观念转变,这点要赞!
作者: arashi    时间: 2014-8-22 12:23
怎么现在还在纠缠这个,前两年不是闹腾过一阵子了吗?最后发现是有个人想占便宜,入籍之后回国没申请中国签证,入境用了中国护照,出境的时候想用加拿大护照,结果被逮个正着,让他去注销户口,此人回了加拿大之后就到处散布谣言,说出境要强制注销户口什么的。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4-8-22 12:27
看样子没啥问题, 浪费了不少时间.
作者: September 1    时间: 2014-8-22 12:53
中国户籍管理没有联网,谁知道谁注销了户口没有! 难不成加国护照要一辈子捆绑注销户口证明才能拿到中国签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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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歌    时间: 2014-8-22 13:02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作者: laoyeah    时间: 2014-8-22 13:22
关键是这段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当事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
作者: citi    时间: 2014-8-22 13:33
说是说,做又是做。
我上次回国被要求写出中文名字,写了两遍,还要说出名字的字是那个字,折腾了二十多分钟后放行,加拿大护照。
作者: lingna 8    时间: 2014-8-22 13:35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飞歌 发表于 2014-8-22 14: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对:thumbu:
作者: 心在天山    时间: 2014-8-22 13:44
国籍就是户籍吗?外国人合法入境,没有中国户籍,就是非法居留吗?那么多洋人在中国,一住几年十几年,有中国户籍吗?中国人移民外国成了永久居民,有外国户籍吗?没国籍就没户籍,就没有居留权,就取消户籍,好像理所当然,实际很山寨。别说咱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国民,就算是外国公民,合法回国,就没有居留权吗?咱还有房产,自己的房子不能住,非有户籍才行吗?你大爷在国外没户籍,住了二十年,回自己祖国就不能住,非扯什么户籍不户籍,真见鬼了。
作者: JUSTIN T    时间: 2014-8-22 13:45
县官不如现管,领事馆说的一般不作数,海关不让你过,你是干没辙,没地儿讲理去。你就认了吧,嘿嘿。
脑残人士 发表于 2014-8-22 12: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送你北京市骂。
作者: JUSTIN T    时间: 2014-8-22 13:49
说是说,做又是做。
我上次回国被要求写出中文名字,写了两遍,还要说出名字的字是那个字,折腾了二十多分钟后放行,加拿大护照。
citi 发表于 2014-8-22 14: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汉语拼音名字和某个违禁人士一样,同音。
作者: 字一行    时间: 2014-8-22 13:55
我已经说了没有这个例子,明显说明媒体是在炒作。
但我觉得大使馆的声明出得晚了点,在这请示与汇报过程中,存在着难言之隐,不然何至于到现在才发表声明。当然有声明总比没声明的好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8-22 14:01
想回去看看的的终归还是会回去的,
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作者: 霜降    时间: 2014-8-22 14:47
都是以讹传讹,只有入籍的才会被取消中国户籍,没入籍的,甭管你是绿卡还是枫叶卡,都不会注销你户籍,你还拿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你有什么理由被取消户籍,动动脑子。
作者: JUSTIN T    时间: 2014-8-22 14:49
按现在形势发展,中国的户籍制度必将被身份制度取代,中国政府不会再跟你们纠缠什么户口不户口了!
作者: JUSTIN T    时间: 2014-8-22 14:56
一旦实行新制度你想隐瞒什么就没门了。但不是现在,所以大家要趁现在赶快将国内的事办办好,丢掉任何两边占便宜的幻想。
作者: dalu2020    时间: 2014-8-22 15:08
澄清了就好,就是澄清动作慢了点。
作者: 俺是来看戏的    时间: 2014-8-22 15:19
送你北京市骂。
哈簿 发表于 2014-8-22 12: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是G8人一个,嘿嘿。
作者: lihailin118    时间: 2014-8-22 16:15
明报无中生有炒作,所谓惊闻,是根本没有的事情。
作者: 听景厅    时间: 2014-8-22 16:37
也不用骂声一片。也许正是明报的这么一真真假假的咋呼,逼得本来要施行的政策只能取消或推迟。政策正确与否,争议热烈,不提也罢,但通过这次事件,也充分说明了媒体在当今社会的重要程度,可神可鬼,所以遇事大家一定要勇于发声,让真相和真理在争辩中自清。
作者: Jackofall    时间: 2014-8-22 17:13
回复 7# September 1


第二代身份证颁发以后,全国联网的,出入境时候边检可立查。
我有朋友在边检站工作,曾给他介绍女朋友。哥们输入女生姓名,地址以后,答复我说:太胖了。

还有就是,海关数据库,输入护照号码,能立即查出前面若干次出入境的时间。回国过关用中国护照,下次出关企图用外国护照,这个时候,外国护照因为没有入境记录,怀疑你是偷渡入境的,自然不可以。
作者: September 1    时间: 2014-8-22 18:17
我说的情况是持加拿大护照出入境,能查出注销户口没有吗? 我并不是想留着北京户口,我都入加拿大籍了要北京户口干什么,只是我还得专门去趟北京注销户口实在非常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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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ca    时间: 2014-8-22 18:30
事实都摆在那里了,还说中共怎么样怎么样
作者: coffeeholic    时间: 2014-8-22 19:13
国籍就是户籍吗?外国人合法入境,没有中国户籍,就是非法居留吗?那么多洋人在中国,一住几年十几年,有中国户籍吗?中国人移民外国成了永久居民,有外国户籍吗?没国籍就没户籍,就没有居留权,就取消户籍,好像理所当然,实际很山寨。别说咱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国民,就算是外国公民,合法回国,就没有居留权吗?咱还有房产,自己的房子不能住,非有户籍才行吗?你大爷在国外没户籍,住了二十年,回自己祖国就不能住,非扯什么户籍不户籍,真见鬼了。
心在天山 发表于 2014-8-22 14: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没有错,户籍应该与国籍区别开来。
作者: 住在多伦多    时间: 2014-8-22 20:07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中国特色的法律和规定: "其他"可以随意解释, 就看执行的人的心情和你的背景.

作者: 了然于胸    时间: 2014-8-22 22:17
放心什么呀,领事馆不是说了,“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当事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所以如果你已经入籍了出关的时候是可能会拦你让你回户籍地注销户籍。
作者: hack2    时间: 2014-8-22 23:06
说是说,做又是做。
我上次回国被要求写出中文名字,写了两遍,还要说出名字的字是那个字,折腾了二十多分钟后放行,加拿大护照。
citi 发表于 2014-8-22 14: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用加拿大护照,就是入籍加拿大人,所以要问中文名字。如果没有中文名字,就不准出国境?
作者: dust2    时间: 2014-8-22 23:58
回复 10# citi


    没办法,根据护照,您是外国人。
作者: dust2    时间: 2014-8-23 00:02
典型的断章取义。“移民时未销户口,禁出境”,没写现在是什么状态,现在还是移民身份的,没理由注销户口。现在是加国公民的,很抱歉,不是中国人,没你的户口。
作者: jobshop    时间: 2014-8-23 07:33
(一九八零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零年九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 中国人的近亲属;

            (2) 定居在中国的;

            (3) 有其他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1) 外国人的近亲属;

            (2) 定居在外国的;

            (3) 有其他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18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及附件3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考虑到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作如下解释 :

一. 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二. 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国公民可继续使用英国政府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国旅行证件而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三. 任何在香港的中国公民,因英国政府的「居英权计划」而获得的英国公民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予承认。这类人仍为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四. 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可使用外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证件而享有外国领事保护的权利。

五.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的国籍发生变更,可凭有效证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申报。

六. 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指定其入境事务处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和以上规定对所有国籍申请事宜作出处理。
作者: jobshop    时间: 2014-8-23 07:56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18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当事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 无忧 资讯 info.51.CA”

国籍自动上市,户籍还要当事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国籍是严肃的, 户籍是搞笑的。农村的户口是不是还有一亩三分地要上交?
如果严谨点,第九条改成冻结比较好,或一定的时间内冻结。相应的对义务、责任的要求就可以顺理成章了
再说自动丧失的范围不清: 公务员身份,政协身份。。。
作者: citi    时间: 2014-8-23 09:32
回复  citi


    没办法,根据护照,您是外国人。
dust2 发表于 2014-8-23 00: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但是要求外国人必须写出中文名字?
作者: coffeeholic    时间: 2014-8-23 09:59
都是以讹传讹,只有入籍的才会被取消中国户籍,没入籍的,甭管你是绿卡还是枫叶卡,都不会注销你户籍,你还拿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你有什么理由被取消户籍,动动脑子。
霜降 发表于 2014-8-22 15: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此君你理解错了。我对户口的事情比较了解,其实注销与不注销的分界线是2003年,之前的,不论你是留学,还是移民,也不论你加入外籍,还是永久居民,你在出境的时候,海关要查你的注销户口证明,然后你才能出境;2003年后,政府为了统战的需要就不需要注销户口了,除非你自愿到公安机关去注销,海关也不去检查你的户口注销证明了,直到现在政府有意,重新考虑恢复2003年前的政策。
作者: citi    时间: 2014-8-23 10:21
此君你理解错了。我对户口的事情比较了解,其实注销与不注销的分界线是2003年,之前的,不论你是留学,还是移民,也不论你加入外籍,还是永久居民,你在出境的时候,海关要查你的注销户口证明,然后你才能出境;2003年后,政府为了统战的需要就不需要注销户口了,除非你自愿到公安机关去注销,海关也不去检查你的户口注销证明了,直到现在政府有意,重新考虑恢复2003年前的政策。
coffeeholic 发表于 2014-8-23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正确,以前是留学或移民必须注销户口,给个处境卡。没有处境卡,即使有签证也不会让你离境的。
什么时候取消的就不知道了。
作者: HAPPY KITTEN    时间: 2014-8-23 10:23
县官不如现管,领事馆说的一般不作数,海关不让你过,你是干没辙,没地儿讲理去。你就认了吧,嘿嘿。
脑残人士 发表于 2014-8-22 12:09 http://bbs.51.ca/m/images/common/back.gif



    顶你,说的没错,回国去公安局办签证续签,拿中领馆的给的信息做参照时,被公安局一顿鄙夷"领事馆怎么知道我们公安局的要求啊?"TMD难道领事馆不是中国的吗? 问题是公安局各地的规矩都不一样,公安局官网提供的申请表都是过期作废的,就别提其他信息了。您说打电话咨询一下?对不起,有咨询电话,没人接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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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okBetter    时间: 2014-8-23 10:54
关键是这段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当事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
laoyeah 发表于 2014-8-22 14: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是自动丧失,为何要亲自注销. 因为已经丧失了,就不需要注销.
作者: liumang    时间: 2014-8-23 11:00
标题: 移民未注销户口被禁出境?中领馆释疑
本帖最后由 路见不ping 于 2014-8-23 12:04 编辑

回复 39# LookBetter


    因为中国的官爷们要找个机会作威作福, 如果自动给你取消了, 他们就少了一个机会炫耀他们那"狗屁大"的官!

同时少了一些受贿赂的机会, 然后再跟你说"要请示上级, 看可不可以让你取消", 你 又赶着回加拿大, 你必须要送礼才可以准时取消, 我们来自天朝, 难道忘了天朝"送礼"的习惯了?
作者: 霜降    时间: 2014-8-23 14:54
此君你理解错了。我对户口的事情比较了解,其实注销与不注销的分界线是2003年,之前的,不论你是留学,还是移民,也不论你加入外籍,还是永久居民,你在出境的时候,海关要查你的注销户口证明,然后你才能出境;2003年后,政府为了统战的需要就不需要注销户口了,除非你自愿到公安机关去注销,海关也不去检查你的户口注销证明了,直到现在政府有意,重新考虑恢复2003年前的政策。
coffeeholic 发表于 2014-8-23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我99年移民出来,填写出境卡时并未被要求出示“注销户口”的这类问题,我是北京户口。
    2,你所说的出境卡是公民第一次因私出国填写的,方便回国
    3,这个东西是2007年取消的
作者: aaazzz    时间: 2014-8-31 10:12
此君你理解错了。我对户口的事情比较了解,其实注销与不注销的分界线是2003年,之前的,不论你是留学,还是移民,也不论你加入外籍,还是永久居民,你在出境的时候,海关要查你的注销户口证明,然后你才能出境;2003年后,政府为了统战的需要就不需要注销户口了,除非你自愿到公安机关去注销,海关也不去检查你的户口注销证明了,直到现在政府有意,重新考虑恢复2003年前的政策。
coffeeholic 发表于 2014-8-23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一家2002年回国时是用加拿大护照,中国签证。没有任何麻烦。根本没听说有注销户口之事。
作者: aaazzz    时间: 2014-8-31 10:16
说是说,做又是做。
我上次回国被要求写出中文名字,写了两遍,还要说出名字的字是那个字,折腾了二十多分钟后放行,加拿大护照。
citi 发表于 2014-8-22 14: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要是叫"汪但"那肯定要被盘查。
作者: hwhr    时间: 2014-9-3 23:04
澄清后利就大于弊了?麻烦事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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