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布朗大学对发生黑人骚乱的弗格森镇的社会状况提供了一些数据 根据美国2010年的人口统计,弗格森镇总人口21,203人,黑人占67.4%、白人占29.3%、其他族裔占3.3% 然而在这样一个黑人占人口多数的城镇,黑人并不算“主流社会” 弗格森镇2013年选举后的情况是:市长、和警察局长是白人 学校董事会成员共7人,6人是白人、1人是黑人。市议会议员共6人,5名白人、1名黑人 该镇共53名警员,50名白人,3名黑人。 以上数字不说明全部问题,但说明一部分问题。由于缺少进一步的了解,我们也不能断言黑人在精英管理层人数较少是种族歧视造成的。黑人整体教育水平偏低,较少晋升到精英阶层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而且,就算是公平的竞选,黑人选民也未必就会投黑人的票(试问这个论坛里有几个会投邹至蕙的票?);如果仅考虑种族的平衡因素,城市的管理者缺少相应的素质和技能,最终失业率增加、城市破产,也并非全体市民之所乐见。 尽管有若干难以简单两句话说清的因素,但一个客观的结果是——许多黑人感到受到边缘化,没有受到公平对待,是造成本次骚乱的一个情感因素,而且是相当长时间积累的后果。 这种社会问题,我认为是应该诚实面对的,并且倾听各方面声音,以中庸的态度解决。应该说社会问题并不存在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之道,因为社会本身是动态的、随时在变动中的;同时由于人性的不完美,我们通常只能在一个长远、和近期效果之间取得一个平衡。首先我们审视一个大前提,弗格林镇骚乱是否反映出的是一个国家层面的非正义问题?是不是一个宪法层面(基本制度层面)的非正义性问题?我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它是一个社会习俗问题、一个历史问题、一个地区或某些地区存在着激化矛盾的因素。 例如:在弗格镇警察局,可以适当增加黑人员警的比例,如果执法的是黑人警察,当他们对黑人嫌犯采取行动时,就较少会有人把这种行动和种族歧视联系起来。 另外,本来我对禁枪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想法,但经过这次骚乱,我开始倾向于禁枪。之所以美国警察在执法时较多的使用致命武器,是因为美国社会枪支普及率太高,如果警察使用非致命武器,而嫌犯很可能持枪,那么警察就会被置于危险之中。“满刚红”网友评论说,本次美国对骚乱的镇压体现了警察执法的军事化,大概是看到动用了国民警卫队。原因是美国人口的持枪率高,弹压过程中极可能有人开枪反抗。这和什么军事化八杆子打不着。如果禁枪效果良好,那么警察在执法时可以更多的使用电击枪一类的非致命武器。 本次骚乱必定逐步走向平息,开枪击毙黑人青年的警察是否有罪,留待大陪审团的裁决。如果该警察是合法、正当地使用武力,那就算有人不满也不能定他的罪,到时候黑哥们儿要再聚集抗议,和平示威就不用管它,打砸纵火就要抓,这没有二话可说。 有一件事必须明确,并加以强调。在平息骚乱的过程中,我还没有看到有平民伤亡的报道。诸位明白这句话的意义吗? 在昨晚的新闻中,我看到有报导说,示威人群中有人向警察开了几枪,警察没有开枪。 所以我现在改用“平息骚乱”,而不是“镇压骚乱”。 我最后想请问某些网友的是——不管美国的地方政府以怎样的态度来应对骚乱,是不是美国必须对骚乱放手不管,让它随便骚、随便乱去。你们才承认美国的人权是真的? 政府抱着怎样的态度与民众互动至关重要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8-2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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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态度是前提。 如果政府以维持秩序为由镇压民众的和平请愿,是侵犯基本人权。 这关系国家的正义性。 不管谁做这样的事都不可接受,如果美国政府做了,也不可接受。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8-21 12:54
回复 克虏伯大炮 就事论事,写的很好嘛! 和紫黄网友的时事评论有得一拼滴! velocity 发表于 2014-8-21 12:41
你分析得很恶心,但是逢中必反的那些人是没有耐心和你客观的交流的, 他们的原则就是凡是中国做的那肯定是错的。其实这些极端分子远不止来自美国,土生土长在西方的白人也有很多因为从小不断的接触到这类极端言论而仇视他们自己的国家。 那个将美国记者斩首的ISIS成员就是英国的年轻人。 西方继续放任极端言论极端主张的传播将会受到更大的利益。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8-21 19: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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