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4-8-19 15:32 编辑
别太幼稚了。这跟是否官方语言没关系。如果你用中文写一封恐怖威胁信寄给哈珀,照样有罪。如果你用阿拉伯语侮辱穆斯林,或用希伯来语侮辱犹太人,照样有罪。这跟言论自由无关。你可以发表言论,但你的言论如果是自证其罪(self incriminate), 那你就是咎由自取了。不是威胁你或任何人,这是提个醒而已。
Shao Pang 发表于 2014-8-19 15: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拿大法律多如牛毛, 严格来说, 一个人每天都在犯这样那样的罪.。。。。
一个律师可以把一个无罪的人送进监狱, 也可以让一个恶贯满盈的人消遥法外.。。现在的法律就是一个到处是矛盾和悖论的集合, 是一帮没有逻辑头脑的人为对得起薪水而不得不加入一些东西的仓库。.。这个法律到底是个什么, 只有干了多年的律师最清楚。
同样的行为, 律师可以让你有罪,也可以让你无罪.。。。他们是搅动杠杆的人, 而法律不再是公正的天枰, 只是一个摆弄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