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其他国家过去几十年成功治理环境污染的经验看,有这样几条共同的特征
第一:公开透明的资讯环境。特别是自由的媒体,能够及时向公众曝光制造污染的企业、以及不作为的政府,乃至挖出制造污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种种腐败。资讯的公开透明是公众知情、而后采取行动的前提条件,至关重要。
第二:独立的司法。能够对制污的企业、不作为的政府、腐败的群体和人个实施公正的处罚。司法独立是底线,是打破制污利益链条的必要条件,虽然它并不是充分条件。
第三: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活动。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非政府组织在环保问题上,对于发挥监督作用和教育公众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以上三点在中国均无法实现。没错,这就是政治问题。客观地讲,环境污染不一定是政治问题,因为经济发展本身有非理性因素,而微观经济主体(企业和个人)又有罔顾道德的自利性冲动。但污染治理却一定是政治问题,因为它必须在公共生活层面来动员公众,还要创造相应的法律环境,需要有政府的政策引导,等等。
以司法的途径在中国惩罚制污责任人很难推行,除了上面讲的司法不独立之外,还有多种原因。其中比较主要的一个是,环保诉讼多数是集体诉讼,在集体诉讼中,提出诉讼的人群有社团化的趋势——也就是说,提起诉讼的人由于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容易形成有一致目标和行动力的社团。而这是中共当局非常忌讳和刻意防范的。
基于以上原因,尽管结论很悲观,但确实:今天的中国不可能有效地治理环境污染。雾霾也好、水污染也好、被污染食品也好,情况只能越来越严重。而对许多中国人来讲,既然你选择了逆来顺受,那么这就是你要pay的price,不仅你自己要负担、子孙后代也要负担。直到你有决心想改变那一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