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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胖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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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学生同居故事发人深省

16#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 18:03:35 | 只看该作者

留学生挺难的。

17#
发表于 2005-1-22 18:5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沒盡。

最初由[china123]发布
沒盡。

……再說SENECA裏的垃圾混蛋畱學生很多,佔93%。……
这个93%是怎么得来的?作人要厚道,引文要有出处。 :p
18#
发表于 2005-1-22 19:33:42 | 只看该作者

你真是个魔鬼

你真是个魔鬼,无事生非是不是?
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中国人听了洋老头的得意故事,在此警告同胞。

在加拿大,同居夫妇,三年算在COMMON LAW 范畴,可享有一切夫妻待遇。唯一不能
共享的是房产权。共享房产权必须是合法夫妻(FAMILY LAW)。

请大家切记,不要上当。
19#
发表于 2005-1-22 20:4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你真是个魔鬼

最初由[zggg]发布
你真是个魔鬼

你真是个魔鬼,无事生非是不是?





是不是魔鬼, 不关你的事.
你先翻翻贴看看是谁先生的是非~~
20#
发表于 2005-1-23 01:08:12 | 只看该作者
19, 20岁的人了,还把他们当孩子?无论同居,结婚还是生孩子,都是他们的权利和自由,只要他们能独立,能对自己负责。不觉得同居,结婚或是生孩子和学生身份是绝对对立。话说回来,既然是学生,书得读好,不然应该被取消学生身份。
21#
发表于 2005-1-23 02:3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Sad

最初由[zggg]发布
Sad

我的一个朋友就是Seneca College(Don Mills/Finch)会计系教经济的老师。他是60岁
的老头。可是,很多中国来的女留学生就是为了不同的目的,试图接近这位老头。
我也理解所谓生存需要。人嘛!!!。可是就是有点不太舒服。

其中有几段故事,让人觉得不知如何评论。

1) A 女同学,不知何故,与老师同居了2 年,最后几乎用刀示意老师,发神经。老
师只想同居,不想结婚,那她怎么拿身份呢?

2) B  女同学,才19 岁,把60岁的老师的魂勾了一下,发了许多求爱的邮件,让老
师至今还存在他的电脑里。哈 哈!!!

3)C 女同学,不知何故,穿着性感的衣服,老师不知如何是好。老师问她:“WHAT
DO YOU WANT?” 她要给老师2万美金,以达到与其结婚的目的。

(这些故事不是瞎编,是来自哪位老师的经历)

我还有一个朋友,他已是40多岁,有2次离婚的纪历的中年男人。他同居的20岁温州
女友,也是Seneca学会计的。她怀孕了,做完手术后,不知去向。

据她讲,她们班上的女学生,还试图去某餐馆做妓女,可是等了一个多月,都不见
客人。

多么可悲!!!!

放屁也要放真点。。你知道有多少老师对女留学生动手动脚么?
你把你那老师朋友的名字讲出来,说不定那色情狂就是他。
另外:不知道51把这个帖子又挂在首页是什么居心,是不是移民和留学生最近又没有互相骂了?总要有几个跳量小丑出来搅和搅和?
22#
发表于 2005-1-23 03:25:09 | 只看该作者
我爸说古时候十四十五的女孩就结婚生小孩,我奶奶那个年代十九二十结婚生孩子,我爸妈那代二四二五结婚生小孩。为什么这里的那些自以为是外国杂种的会这么封建啊?
23#
发表于 2005-1-23 11:17:27 | 只看该作者

哀哉!!

1) 我同意人在19岁以上做的事应有当事人自己负责。

2) 大概这位小猪是留学生吧? 也许你最有发言权,色情老师和色情神父到处可见。


3)  我也同意16岁生孩子,40岁当奶奶或爷爷。

4) 我与Seneca校长很熟,如有哪位老师有不良行为,请告诉我,我为你起诉。
24#
发表于 2005-1-23 15:51:07 | 只看该作者
这什么狗屁新闻,我也是从留学生到现在移民的,不想看大家自己人打架,同居怎么了,违反那条法律了,我和女朋友在学校认识的,已经同居4年了,父母也知道。我没有觉得需要发人深省的地方,作者没有狗屁文章,就不要写。
25#
发表于 2005-1-23 23:52:14 | 只看该作者
总感觉各种报道的力度还是不够,应该更狠更真实点,要赤裸裸的
26#
发表于 2005-1-24 09:09:54 | 只看该作者
错误的就是错误的,绝大多数父母出钱是供孩子读书来的,不是让他们来同居的,至少应该让父母知道钱花在什么地方了。当然如果你是自己养活自己的话,就无所谓了,你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要承担后果。
27#
发表于 2005-1-24 09:44:1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k&k888]发布
我爸说古时候十四十五的女孩就结婚生小孩,我奶奶那个年代十九二十结婚生孩子,我爸妈那代二四二五结婚生小孩。为什么这里的那些自以为是外国杂种的会这么封建啊?

你爸说的是实情,但是要放在上下文里才有意义。如果你跟他说"我现在跟别人同居了",他说这番话来安慰你,说明他觉得同居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如果只是闲聊,他这番话可能只是跟你聊聊天,并不代表他赞同,比如说如果他有一天说古时候有些人割掉xx做太监,难道就说明他认为做太监没什么?

退一步讲就算你爸认为同居没什么,别人也有权利有不同的观点。楼上的文章并没有过激的地方,你为什么反应这么激烈?我认为你潜意识里认为同居不是光彩的事情,所以别人说不得,一说就是冒犯了你。这是你自己的问题,你要自己想办法解决。

说到杂种,其实人是父母交换染色体的产物(具体过程你应该很清楚,就不解释了),所以可以说所有人都是杂种,包括你自己。克隆羊多利倒是个例外,可惜听说已经被安乐死了,而且它智力也没高到可以上网的地步。
28#
发表于 2005-1-24 13:26:14 | 只看该作者
18岁以上的成年人有权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
其父母虽心有不甘,但也无能为力。怨只能怨父母和中国的教育体制没有教好子女做人的道理,只知道“向上、向前”看,没有理解做一个普通人的“平凡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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