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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rontoRCM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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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公开信全文:期待广场血流成河是谎言(转载)

 
61#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09:39:30 |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中共当局有放下身段的丝毫表示吗?
您对中共六四屠杀的罪行表示过丝毫的谴责吗?


    杨建利赴港参观六四纪念馆入境受阻   
海彦
04.20.2014
香港 — 设在美国的人权组织“公民力量”的发起人杨建利,4月19日晚受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之邀,抵达香港后入境时,遭到入境处阻拦。

据公民力量发布的新闻稿,杨建利星期六晚10 点左右,在入境关口被拦截,遭盘查约10小时被告知不能入境。杨建利要求提供理由,在遭到拒绝后,当场表示抗议。

杨建利长期居住在美国,但一直未加入美籍。他持有美国绿卡和有效中国护照,属于中国公民,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可以在香港合法停留7天。

这是杨建利过去5年第4次被拒入境香港。公民力量批评香港当局一直在执行北京的入境黑名单,违背香港“一国两制”的原则。

杨建利受支联会主席、香港立法会议员李卓人要求,原定20日参观香港六四纪念馆的试馆日。六四纪念馆计划4月26日正式开馆。

由于杨建利从台北转机到香港,因此被迫返回台北,目前已入境台湾,计划下周在台北主办第9屆“族群青年領袖研习营”。

多年来参与海外民运的杨建利,2002年4月使用友人护照进入中国大陆,考察东北地区下岗工人的大规模工潮,后来被捕,并以“间谍罪”及“非法入境罪”,遭判刑5年。杨建利2007年4月获释后返回美国。此前,包括美国总统布什在内美国政府高层和国会多次敦促中国释放杨建利。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4-4-22 09:12


这取决于杨建利本人对64的认识,如果他本人不放下身段,坚持对抗到底,其结果会与吾跑跑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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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4-4-22 09:45:03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鼓励继续去杀戮,只是认为柴玲不可以用公开信的方式,鼓励64被害人去原谅从来不想悔罪的杀人凶手。That's it。
神的义很多时要通过人的作为彰显出来的, 以色列民是上帝的选民,但是如果以色列没有建立足够的自卫力量,这么多年来能够抵御得了那么多比她大的多的国家来围攻吗?

不信主的,心里没有神,只有没齿难忘的臭和恨,怎么可能放下身段?

放不下身段的结果就是继续去杀戮!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不再拿着大学生开刀都不算报仇!所以-----杀仇人的儿子们去!杀他个血流成河!紫禁城里血光闪闪....那才解气又解恨哪!否则,年复一年,没完没了的在这网络上码字,也算报仇了?

等这批复仇者都一个个老了死了,后代谁还记得?

唯有上帝!一滴滴血上帝记得清!
神早就宣告: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2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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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4-4-22 09:45: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酒中仙
创世纪
9:6 凡流人血的, 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 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罗马书
13:1 在上有权柄的, 人人当顺服他 。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  
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 , 就是抗拒神的命 。 抗拒的必自取 刑罚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 ,乃是叫作恶的惧怕 。你 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 你只要行善 , 就可得他的称赞 。  
13: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 是与你有益的 。 你若作恶 , 却当惧怕 。 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 。他是神的用人, 是伸冤的, 刑罚那作恶的 。
使徒行传
5:29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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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09:51:07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意思,64杀人是对的?既然是对的,有什么好原谅的,每年应该庆祝以下。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4-22 10:38


64清场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为了中国13亿人民的长远利益,平暴是最后的选项。中国六四事件后25年来的发展证明,当时平暴是正确的。即使这样,动武清场,有学生死伤,毕竟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这块伤疤是大家的伤疤,伤疤的痊愈是需要时间的,有痛苦的人是不会不时去戳这块伤疤的。只有别有用心的外人,才以戳别人的伤疤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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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4-4-22 10:01:15 | 只看该作者
那么请问,柴玲在64前夕发这样的公开信,算不算‘戳这块伤疤‘? 你把这信放在公共论坛上,算不算‘戳这块伤疤‘? 其实你的真实想法是这样的:64的话题,只要是得罪了中共统制者的,说了他们不爱听的话,那就叫‘戳伤疤‘,不允许。如果说的话中共统制者爱听,但是戳了64受害者的伤疤,这个没关系,反正他们是些无权无势的草民。

64清场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为了中国13亿人民的长远利益,平暴是最后的选项。中国六四事件后25年来的发展证明,当时平暴是正确的。即使这样,动武清场,有学生死伤,毕竟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这块伤疤是大家的伤疤,伤疤的痊愈是需要时间的,有痛苦的人是不会不时去戳这块伤疤的。只有别有用心的外人,才以戳别人的伤疤为快!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4-2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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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10:06:31 | 只看该作者
那么请问,柴玲在64前夕发这样的公开信,算不算‘戳这块伤疤‘? 你把这信放在公共论坛上,算不算‘戳这块伤疤‘? 其实你的真实想法是这样的:64的话题,只要是得罪了中共统制者的,说了他们不爱听的话,那就叫‘戳伤疤‘,不允许。如果说的话中共统制者爱听,但是戳了64受害者的伤疤,这个没关系,反正他们是些无权无势的草民。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4-22 11:01


请注意,是那个丁老太放不下,不愿原谅柴玲,才有柴玲的回信。
64的伤疤只有时间和上帝的爱才能使之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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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4-4-22 10:11:27 | 只看该作者
神是慈爱的:"神愛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神也是公义的:祂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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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4-4-22 10:22:18 | 只看该作者
算了,你的立场已经非常清楚了,不要把神作挡箭牌,装假慈悲了。
64这件事根本不需要当局来平反,来原谅,因为他们不配。

请注意,是那个丁老太放不下,不愿原谅柴玲,才有柴玲的回信。
64的伤疤只有时间和上帝的爱才能使之愈合。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4-2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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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4-4-22 10:47:54 | 只看该作者
64清场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为了中国13亿人民的长远利益,平暴是最后的选项。中国六四事件后25年来的发展证明,当时平暴是正确的。即使这样,动武清场,有学生死伤,毕竟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这块伤疤是大家的伤疤,伤疤的痊愈是需要时间的,有痛苦的人是不会不时去戳这块伤疤的。只有别有用心的外人,才以戳别人的伤疤为快!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4-22 10:51


不是伤疤,而是没有得到任何医治的流着血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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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4-4-22 10:5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酒中仙
创世纪
9:6 凡流人血的, 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 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罗马书
13:1 在上有权柄的, 人人当顺服他 。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  
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 , 就是抗拒神的命 。 抗拒的必自取 刑罚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 ,乃是叫作恶的惧怕 。你 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 你只要行善 , 就可得他的称赞 。  
13: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 是与你有益的 。 你若作恶 , 却当惧怕 。 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 。他是神的用人, 是伸冤的, 刑罚那作恶的 。
使徒行传
5:29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青草地. 发表于 2014-4-22 10:45


柴玲对圣经关于顺服掌权者的教导断章取义,青草地的理解才是完整的教义。基督徒不可以无条件顺服一切掌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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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4-4-22 11:01: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4-4-22 12:04 编辑
请注意,是那个丁老太放不下,不愿原谅柴玲,才有柴玲的回信。
64的伤疤只有时间和上帝的爱才能使之愈合。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4-22 11: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面对一年又一年的记恨,不肯饶恕....是柴玲不得已的选择,才二度写了相似的信

当年的姑娘柴玲,如今已经是母亲柴玲,她也是人,怎么能没有爱恨情仇?怎么会忘记那段永世难忘的噩梦?谁告诉我,有多少次她噩梦惊醒\欲哭无泪??!! 这个有才有胆的顶尖学府女子,不是一般人,更不是柴火妇。

但20多年过去,斗转星移,情况发生巨变,灵魂更是换了个新的,她审视过去,反省自己,站在更高的生命高度,以一个成熟的中年女子,写下那些血泪感动交加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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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4-4-22 11:02:52 | 只看该作者
64这件事根本不需要当局来平反,来原谅,因为他们不配。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4-22 11: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对,正是我也想说的,当局本身有罪,他们怎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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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4-4-22 11:17:26 | 只看该作者
彼得来到主耶稣面前,问了一个基督徒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太》18∶21
耶稣的回答是∶
“┅┅不是到7次,乃是到70个7次。”(《太》18:22)

不可否认,这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人能宽容和忍耐的程度。

在当时的犹太人社区,按照习俗,饶恕别人不超过3次;中国人同样认为事不过三,即我们可以原谅一个人做错事或得罪人,但绝不允许他接二连三地重覆同样的错误,并认为过多的宽容是纵容。

但主耶稣的回答让我们很惊讶,祂把这个问题引向一个更深的层面,把我们是否愿意饶恕别人,跟上帝已经饶恕了我们连在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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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4-4-22 11:18:51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都像刺猬

  人类是群居的,个体的能力极其有限,只有共同生活、互相帮助、彼此保护才有生存的机会。同时,每个人都希望在这个群体中,占据一个有利的地位,以获取更大的好处,这使人们在面对自然界的严峻挑战时,还要承受彼此竞争的压力。

  有不少基督徒,平时在社会上的行事为人和世人一样,也喜欢带著假面具,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如果有谁公开表达自己内心世界的秘密,那麽他必然会成为世人的笑柄。

  但教会的生活与世俗社会的生活并不相同。当我们这些蒙恩、得到属灵新生命的罪人进入教会後,本应与弟兄姐妹之间,彼此敞开心门、互相接纳的。但实际情况却是,教会生活的甜蜜,很快就被信徒彼此之间的伤害所取代,因为我们每个人进入教会时,都把自己天然的本性、後天学到的陋习带了进来。

  进入教会後,我们会发现,每个人都像刺猬一样,彼此间的距离越近,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就越大,受伤时的感觉也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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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4-4-22 11:20:40 | 只看该作者
当彼得问主饶恕那得罪自己的弟兄7次够不够时,耶稣的回答是∶“┅┅不是到7次,乃是到70个7次。”(《太》18:22)

  70个7次就是绝对饶恕、无限宽容的意思。在这里,耶稣不是让信徒计算别人已经得罪自己几次,而是希望每一个信徒都能改变心态,把隐藏在深处的报复之心更新为“怜悯的心、彼此饶恕的心、能够彼此之间以恩慈相待的心。”(《弗》4:32)

  在《马太福音》18:23-35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一位很有怜悯心的主人和一个欠了主人一笔巨款的仆人(原文中的一万他连得银子相当於一个工人6000天的工钱),还有欠了那个仆人10两银子(相当於100天工钱)的同伴。

  两个欠债之人面对各自的债主时,都是俯伏在地央求,讲的也是同样的话∶“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但那个仆人的恳求,实际上是无法兑现这一笔巨债的;相反,他的同伴欠他的,只是一笔有限的小债。

  但两个欠债人面对的,却是完全不同的债主。那位有怜悯心的主人,看著这个欠了巨债却无力偿还者的可怜样,知道他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就动了慈心,免除了他的债务。然而,这个刚得赦免的仆人从主人那里出来,碰到那个欠他钱的同伴,就立时冲到同伴面前,揪著他,恶狠狠地要对方还钱。然後又毫无怜悯心地把同伴下到了监狱里,根本不给对方还债的机会。

当主人知道了他的所作所为後,便因他缺少怜恤而将他交给判刑的,直到他还清所有的债。主耶稣最後说,如果你不能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那麽天父也要从你身上收回原先的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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